紡織產業的變化,只是其中一個例子而已。
更多各種各樣的工業製品不斷出現在市面上,讓人們可以享受到工業化時代的各種產品之外,也是讓大唐帝國的工商業經濟呈現了極爲良好的發展勢頭。
宣平二十二年冬,商部提交的報告裡說,宣平二十二年的工商業產值,比宣平二十二年提高了足足二十三個百分點!
同時稅部也是遞交了稅務報告,報告稱因爲國內工商業的澎湃發展,來自工商業的稅收也是出現了大幅度上漲,而這個上漲幅度至少得到了百分之十五以上。
而且這個漲幅,並沒有完全的挖掘出來了工商業發展所帶來的潛力,稅部方面的官員已經是拍着胸脯進行保證,等到宣平二十三年的時候,工商業的稅收增福,定然能夠追上工商業產值上漲到增福,甚至是超過。
對此,李軒感到非常的欣慰,不過他也不忘記指示稅部,這收稅啊,也不能只盯着那些企業這邊,還要多關注其他的稅種,比如說個人所得稅。
這個人所得稅,大唐都是推行了十幾年來,但是一直以來成效都是不大,完全根據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也就只有官府僱員以及國企部所屬企業以及其他少數大規模的民營企業裡的少數員工而已。
但是,也只侷限於此了,實際上絕大部分人,都是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按照目前大唐帝國的總人口而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人數只有百分之零點二左右。
這裡頭的原因是非常多的,其中一大原因就是爲了避免引起民間的普遍反貪,大唐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其徵收起點是非常高的,月收入超過三元才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而這也就個數字,基本上絕大部分人都是無法達到,三元的月收入,這基本上也就宣告了絕大部分的普通勞動者不用交納個稅,需要交納個稅的只有薪資比較高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以及官府僱員等高收入羣體。
同時,起徵點的稅率也是非常低,不過區區五個百分點而已,雖然說採取階梯式徵收,但是到了十元收入纔是第二階梯,稅率不過七個百分點,等到了五十元月薪後,其稅率才達到了十五個百分點。
而十五個百分點就是最高的個稅稅率了。
過高的徵稅起點,導致了納稅的人比較少,而且稅率比較低,這也就導致了徵收上來的個稅實際上是已經非常小的數字。
而李軒對此是有些不滿意的,要知道在現代國家裡,個人所得稅可是非常重要的稅收,哪怕是在近代國家裡,個人所得稅也是非常重要的。
這裡頭不僅僅說能夠徵收多少稅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個稅乃是一種平衡貧富差距差距的重要手段。
貧富差距,這種問題不僅僅是在現代國家裡,哪怕是在大唐帝國這樣一個初步邁入工業化的近代國家,也是非常敏感的問題。
李軒是打算未雨綢繆,提前採取措施。
個稅,也只是其中一種而已,後續李軒還打算開徵更多用來平衡貧富差距的稅收,比如說遺產稅。
歷史上,歐洲的諸多貴族們哪怕是到了近代資本主義時代,依舊活的的很滋潤,但是爲何到了二十世紀後,一個個就是成爲了破落戶呢,這就是因爲遺產稅。
繼承人要想繼承遺產,就需要繳納高昂的遺產稅,繳納了遺產稅後,其家產不得避免的獲得縮水,嘴邊變成空有頭銜的貴族。
不過呢,遺產稅這東西殺傷力過於強悍,饒是李軒如今威望很高,但是在這個時候他也不打算開徵什麼遺產稅,這要搞出來遺產稅,恐怕全國的中高層都會強烈反對的。
所以李軒還是得尋找一個合適的實際來搞,現在嘛,早了點,先搞個稅就行了。
而且個稅這東西嘛,現在稅部那邊做的還是有些謹慎,只對薪資徵收個稅。
但是不管是什麼時代,純粹拿工資的人都只是一部分而已,更別說是在大唐帝國這個國家裡了,更多人的收入並不是來自於工資,而是來自於其他方方面面,比如說做生意賺的錢,投資股票賺的錢。
基於現實困難,對於衆多的現金交易稅部基本上是很難進行監管的,要不然稅部也不會是非得定死了任何企業,不管是大企業還是小商鋪,都必須開設公用賬戶,資金流動都必須走公用賬戶了。
但是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比如說諸多商鋪,甭管是餐館還是小店鋪之類的,人家老闆收現金,並且不把收入和主持記賬,他們稅部就算手段通天,也是很難查出來啊。
所以對於小商家的現金交易的監管和徵稅,這個超級難題一時半會的無法解決,但是對於其他很多方面,尤其是通過銀行賬戶進行交易的諸多交易,收起稅來一點問題都沒有。
所以李軒就指示了稅部,這個稅啊,不應該只侷限於薪資收入,其他的個人收入也得算上啊,比如說投資股票賺錢了,開公司賺錢了,甚至是賭博賺錢了,這些都是屬於個人收入嘛,既然是個人收入,那就應該收取個人所得稅啊!
至於怎麼收,稅率多少,李軒就不指手畫腳了,稅部裡一大票專家們天天算計着怎麼收稅。
收稅可是們藝術活!
收的少了,民衆高興了,但是官府財政就沒錢了!
收的多了,民衆不用說了,肯定會有很大的意見,意見大到一定程度,也是會鬧出大麻煩來了。
所以任何一種稅種的稅收比例,那都是經過反覆計算和考慮的,絕對不是一拍腦袋就決定下來的。
至於怎麼收,這就更是一門技巧了,你稅部要收稅,這是要從人們的口袋裡掏錢,說一千道一萬,人們都不願意把錢乖乖的交出去。
縱然大唐的稅法非常的嚴苛,偷稅漏稅的下場非常的嚴重,但是前提也得是讓稅部抓到證據才行啊。
而且目前大唐的稅法雖然繁雜無比,但是這個世界上聰明人多的是,人家總會有各種合法的手段進行偷稅漏稅,而這偷稅漏稅雖然讓稅部恨得牙癢癢,但是也不是說每一個偷稅漏稅的人都會去調查的。
因爲這有一個執法成本的問題,偷稅漏稅的人多了去,尤其是那些小商家們,沒幾個老老實實交稅的,但是稅部要是真的全部嚴格執法,這調查成本可是大了去,稅部可沒這麼多的執法人員。
而且大唐的法律制度裡,給予了法官一定的綜合考量權,因此在針對一些小商家等弱勢羣體的時候,法官往往是會偏向於他們的,除非你稅部拿出實打實的證據來,不然的話人家法官根本不會判這些商家有罪,即便是有證據了,,但是一般也只是判補上稅款即可,不會做出太嚴厲的懲罰。
因爲這要考慮社會影響,這些小商家本來就不容易,很多商家乃至小企業如果不避個稅,那真沒辦法活了,所以法官往往會傾向於這些小商家,稅部針對小商家的起訴,一百件裡頂多就定罪個十來件,其他的全都是被駁回,就算是定罪的那些絕大部分也只是補繳稅款即可。
當然了,這種事一般也只能是小商家幹,如果是大商家,大企業敢偷稅漏稅,稅部就分分鐘讓他們知道花兒爲什麼這樣紅。
對付偷稅漏稅,稅部表示有一百種辦法,這查不查,無外乎就是一個執法成本問題。
對付小商家這麼大動干戈不值當,還容易惹上麻煩,被民衆罵吸血鬼之類的,但是對大企業那就不一樣啊,要是辦成一個案件,那就是大案子,收穫的稅款和罰金衆多不說,而且民衆普遍也會叫好,他們自己也會因此獲得更大的名望。
就連那些督察院的御史們,乃至法院裡的法官們往往也是更加傾向於打擊這些大企業,爲自己博取名望!
打擊弱小,這種事會敗壞名聲,繼而影響仕途。
但是如果打擊的是大企業,那又不一樣了,說出去誰不豎一根大拇指說一聲你牛逼,是個好官啊!
所以偷稅漏稅這種事,雖然目前還非常多,但是隻侷限於普通個人以及小商鋪,以及部分小型企業微型企業裡頭,中大企業是不敢這麼幹的!
縱覽目前大唐的稅收制度,相對於後世的現代國家而言,其實依舊是非常不完善的,哪怕是對於近代大部分國家,也是有些不如,但是在目前你十六世紀中期而言,卻是屬於劃時代的產物。
要不然,大唐的財政收入爲什麼能夠達到一年兩個億,就是因爲稅部夠給力!
如今稅部方面接到了李軒的最新指示,讓他們未來幾年重點研究個稅問題,這稅部裡的一大票專家們也是開始埋頭工作起來了。
雖然整體的個稅改進方案,一時半會的搞不出來,但是爲了讓聖天子看到他們的工作成效,他們短期內還是拿出了一個小改進方案。
那就是小範圍擴大了個稅的徵收範圍,把以往的只侷限於薪資,擴大到投資收益,包括投資股票所獲得的收益,投資企業等各種投資行爲所獲得的收益,這些都是納入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範圍之內。
當然了,稅率方面也是進行了重新的制定,以往最高只有百分之十五,現在嘛,提高到了百分之二十五。
全新的個稅方案,預定在宣平二十三年開始施行,只是這個新的個稅方案,並沒有引起什麼太大的反響,而且相當詭異的是,各方對此都是表示了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