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還是BCO的實驗室,迎接他的是一個身穿白色西裝的男人,大概一米九左右的個子,他留着一頭齊肩的黑髮,俊朗的臉上寫滿了深沉,彷彿是經歷了大風大浪一般的男人,他的步伐十分的穩重,舉手投足之間都透露着一股無法形容的恐怖力量。
高飛不知道二十一世紀的那些異能者爲什麼會有這麼強大的力量,但是從這個男人微微上揚的嘴角可以看出,這個人對自己並沒有惡意,而且這張臉似乎還有些熟悉。
“歡迎回來,高飛。”
高飛淡淡的掃視了四周,對他說道:“杜肯呢。”
那個男人笑着遞給他一張名片,名片的鍍金的,上面寫着“成夢保安集團董事長,楊夢成。”幾個大字,說道:“以前的BCO已經是成夢保安集團了。”
高飛噢了一聲,“老馬呢?”
話音一出,他的語氣十分的平淡,“他讓我把你帶去軒轅冢。”
“軒轅冢?”
楊夢成說道:“華夏背後一支最強大的武裝力量。”
“沒興趣。”高飛很堅決的拒絕,有看向了楊夢成,“有煙和手機麼?”
楊夢成還想說些什麼,話到嘴邊卻又忍住了,從懷中掏出一包高飛以前最愛抽的五塊錢一包的紅河,還有一個老式手機和幾百元人民幣。
高飛接過錢和手機,點燃了一根香菸,淡淡的尼古丁在肺部瀰漫開來,然後被高飛在空中吐出一個個漂亮的菸圈,自顧自的走了,“錢我會還給你的。”
出了大廈,高飛直接攔了一輛計程車,看了看手機上的時間,現在是早上十點,回老家的火車是下午三點的,現在去剛好能夠趕上回老家的火車。
“喂。”
想了半天,高飛纔想起了很多年都沒打過了一個電話號碼,電話很快就通了,電話那邊傳來了一個熟悉又陌生了聲音。
一聽到這個聲音,高飛突然有些哽咽了,竟然說不出話來。
“喂?誰啊,不說話我就掛了啊?”
“媽,我是小飛。”
話音剛剛落地,電話那邊突然停頓了,高飛以爲老媽把電話掛了呢,正當他想掛掉電話時,卻聽老媽興奮的喊道:“老高,小飛來電話啦,快快快,小飛來電話啦!”
電話這邊的高飛聽得出來那邊的老媽有多麼激動,沒一會兒,一箇中年男人的聲音便急急忙忙的跑了過來,剛接過電話就破開大罵了起來:“靠!你個臭小子,知不知道你多少年沒打過電話過來了,是不是欠揍了,啊?那邊過的好不好啊,有錢用沒,沒錢跟老爸說,別被人看扁了知道不?還有啊,他大爺的,人家老王的孫子都上小學了,趕緊給我生個孫子出來我玩玩!”
高飛的鼻子一酸,眼淚頓時奪眶而出,曾近的他正是不喜歡老爸開口就是罵而離家出走,一氣之下幾年沒回過家,但是此時聽着再罵他,他卻感到了溫馨,老爸雖然再罵,那是語氣只見的那種想念和關心,是用千言萬語都概括不出來的。
“別你一個人說啊,快給我。”
電話那邊的老媽沒好氣的將電話躲了過去,溫柔的說道:“兒子,怎麼想起來給家裡打電話啦,在外邊是不是受委屈了?要是覺得累了就回來。”
“嗯……”高飛艱難的蠕動着有些沙啞的嗓子,“媽,我坐下午的火車,明天晚上就能到家了。”
“真的啊?火車上人多,別捨不得花錢,買張臥鋪知道不,兩邊的溫差大,多帶點衣服,別凍着了……小飛,你怎麼哭了?”
“沒……沒事,媽,我只是太想你們了。”高飛連忙抹掉了淚水,讓自己儘量不讓老媽發現。
“這孩子,在外面受委屈了吧,沒事兒,回家就好了,對了,你大學交的那個女朋友怎麼樣,啥時候結婚啊?要不把她帶回來,今年年底就給你倆舉行婚禮吧。”
“她暫時不能跟我回去,這次就我一個人,先不說了,要上車了,我先掛了啊。”
按下了掛斷鍵,高飛打開了車窗,感受着着清涼的微風打在臉上,精神瞬間清醒了不少。
看了看手機上的時間,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原來自己已經離開了五年,從爸媽的聲音上可以聽得出,無情的歲月已經悄然奪走了他們的年齡,看來,我確實該回家了……
凱豐火車站的人並不在少數,可以說是人山人海,高飛排了兩個小時才取到票。
候車廳還是如同五年前那般嘈雜,高飛之前就買了本雜誌,找了個安靜點的角落自顧自的看了起來。
已經多少了都沒有碰過書本的他居然很認真的讀了起來。
上面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長相沒有任何出奇的他卻被全球新聞推上了頂尖頭條,尼諾博士,世界歷史上最年輕的生物學家,曾撰寫的《基因論》一覽衆多諾貝爾獎,兩年前被三百多個國家首腦親自接待,而他的《基因論》對於人類文明而言具有劃時代的巨大影響,被人們稱之爲人類之父……
這本雜誌上面幾乎一大半都是關於這個名叫尼諾的中國年輕人所創造的不朽神話,但是那本神秘的《基因論》到底撰寫着什麼樣的神話還是個未知數,上面只是分析了一個簡單的例子:將人類潛在的基因開發到最大化,其中就有一名十五歲的小男孩的基因被激發,從而擁有了超能力,講的就是在一次地震中這個小男孩的父母身亡,陷入絕境的小男孩瘋了似的在地震中尋找自己的父母,最後他奇蹟般的擁有了無與倫比的力氣,硬是將所有的地震中倒塌的水泥鋼筋全部移開,找到了父母的屍體。
這個小男孩就是尼諾博士幫助的對象,只要將人體潛在的基因通過某種條件激發開來,人類將再次跨越一個新時代!
高飛合上雜誌,無所謂的笑了笑,偉大的背後往往都隱藏着無數的血腥,爲了這個實驗,之前犧牲了多少人的性命,又有誰清楚呢。
“你也喜歡尼諾嗎?”不知何時,高飛的身旁已經多出了一位青春靚麗的女孩兒,她上身穿着一件紅色格子的寸衫,下身是的有些發白的牛仔褲有着幾個破洞,腳下是一雙黑白相間的回力鞋,她的身上充滿着青春的澎湃活力,美麗的容顏讓高飛有些眼熟,只是一時間想不起來了。
“應該是吧,畢竟他是個天才。”高飛點了點頭。
女孩兒淡淡一笑,將高飛手中的雜誌拿過去,往後翻了幾頁,指着上面的一個照片有些得意的說道:“大哥,你看,尼諾可是我的學長哦,我還是他的朋友,看看看,看見那個人沒,那就是我,嘻嘻!”
高飛剛看到照片時卻愣住了,因爲跟尼諾合照的那個人,不就是楊夢成嗎,那這個女孩兒……
目光在雜誌中飛快的掃視着,許久他才收回目光,看了看女孩兒:“你是程曉曼?”
程曉曼“咦”了一聲,奇怪的看着高飛:“你認識我?”
高飛苦笑着搖了搖頭:“還記得你們高中時那個刺殺你們的人麼,就是我。”
高飛一語中的,當初他確實差點殺了楊夢成和程曉曼,但因爲楊夢成對她那種深入骨髓的愛讓他放棄了,沒想到在多年後兩人的相遇竟然是在火車站。
程曉曼似乎並沒有生氣,而是笑了笑:“原來是你啊,那還要多虧你當初手下留情哦。”
“你和他現在怎麼樣?”高飛問道。
程曉曼停頓了一下,語氣不再那麼活躍,眼中閃過一絲黯然,嘆了口氣道:“我們並不是一個世界的人,像他那種強者,跟我這種普通人是沒有結果的,再說了他現在也有女朋友了。”
說着她又笑了笑,之前的黯然一掃而光:“誰的青春不迷茫呢,那時候都還小,什麼都不懂,不過一切都過去了,我們各自有各自的生活,他也過的挺好的,有着一羣兄弟陪着他,我也安心了。”
“他是軒轅冢的人?”高飛又問道。
程曉曼似乎並不奇怪高飛爲什麼知道這麼多,因爲軒轅冢這三個字,除了國家頂級首領之外是沒人知道的,“嗯,他們擁有着我們無法想象的力量,正是因爲有他和他的一羣兄弟朋友,我們的國家,我們的世界才能保持現有的安寧和平,他總是喜歡把自己的一切付出給身邊的每個朋友,可能正是因爲這樣,他纔會是獨一無二的吧。”
高飛看得出來,直到現在,眼前這個美麗的女孩兒已經深深愛着楊夢成,只是心中存在着一個若有若無的傷痕,無法逾越罷了。
無奈的笑了笑,高飛長出了一口氣:“青春總是美好的,你還年輕。”
聽到這話程曉曼噗嗤一笑:“怎麼感覺你像四五十歲的大叔似的,看樣子你也比我大不了多少啊。”
高飛聳了聳肩:“我的青春早就沒了。”
說完,他擡頭看了看站牌:“我該上車了,希望下次還能遇見你。”
程曉曼連忙站起身來,從雜誌上撕下一張紙,掏出隨身攜帶的鋼筆寫下了電話號碼,遞給了高飛:“記住我的電話號碼,說不定你會用到呢。”
“嗯。”
高飛將紙條放進懷中,便轉身消失在了人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