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秀水街的BAR

等於結束的愛情我和你

從兩個窗口看出去

往事遠遠地演着一場無聲的電影沒人注意

因爲太瞭解所以很傷心

沒有你只好聽着風的呼吸

卻有種叫做時間的東西說沒問題

最後我們會痊癒……

——孫燕姿《瞭解》

“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最後的一天,你最想做的是什麼?”

“別胡扯!”

“我想對每一個認識我的人說:我愛你。”

“拜託!牙都要被你酸掉了。”

“天意,我好睏。”

“那就睡睡吧,我去把花瓶裡的花換了,細細才送來的花真漂亮。”

“你慢點,水房裡滑。”

……

這是我和博文之間最後的對話。當我拿着盛了清水的花瓶從水房走回去的時候,我聽到了從博文病房裡傳出的撕心裂肺的哭聲。我靠牆站住了我搖晃的身體,從裡面奔出來的葉細細一把抱住了我。

太快了。

我和媽媽之間的爭執還沒有蔓延到白熱化的地步。瓶裡的幸運星只疊到一半,班裡的募捐活動纔開始籌劃,許多的話還沒有來得及說出口。他就悄悄地走掉了。

這是我第一次體會到生命的脆弱和無情,生與死,原來就是在這轉身之間。葉細細一直抱着我,她冰冷的臉貼着我的,她說:“天意天意你想哭就哭個夠吧。”但是我一直都沒有哭,那個夜晚我無法入睡,媽媽來看我數次,我都閉上眼睛裝做睡着了,爸爸也進來看我,媽媽低聲對他說:“這孩子,不知是哪一天變得這麼稀奇古怪,哎!”

“你別講她了,過兩天就會好的。”還是爸爸脾氣老好。

再接下來又是媽媽的嘆氣聲,在寂靜的夜裡連綿不絕。

他們終於出去,替我帶上門,還給我安靜。

隔壁陽臺上的歌聲一直沒有響起,我一直在等,我有兩天沒有聽到凌夏唱歌了。我躺在牀上,睜開眼可以看到半天的繁星,星很冷,不知道哪一顆會照亮博文遠去的靈魂。估計着爸爸媽媽都睡着了,我起身來到了陽臺上,就在這時我看到了博文,他正陽臺上伸着懶腰。見了我,他奇怪地說:“這麼晚了你怎麼還不睡?”

“睡不着。”我說。

“呵呵。”他在我面前賣老,“半大的孩子心事多。”

我走近一些,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說:“我男朋友死了。”我也不知道爲什麼,此時的我,竟會渴望和一個陌生的人聊天。

他怔了一下問我:“你說什麼?”

“我男朋友死了。”我說,“就在今天,白血病。他還沒滿十八歲。”

“天意。”他很認真地問我:“是不是真的?”

“這好撒謊嗎?”我說,“我真願意我是撒謊。”

“對不起,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他說。

“你今晚怎麼沒唱歌?”我問他。

“唱不動了,才唱了三個多小時。”他說,“我們樂隊從前天起開始在酒吧演出了,所以我每晚會回來得晚許多。”

“真遺憾。”我說。

“有機會來聽我唱歌啊。我們樂隊很不錯。”凌夏從上衣口袋裡遞給我一張名片說:“酒吧的地址在上面,是個不錯的地方。”

“好。”我把名片收起來。

“去睡吧。”他朝我揮揮手說,“睡一覺起來,會好許多。”

“好吧。”我說。

我回到牀上躺好的時候聽到了忽然聽到了木吉它輕柔的彈奏,夜很深很深了,凌夏沒有唱歌,但他很專心地彈完了那支優美的曲子,我知道這隻曲子是爲我而彈奏的,這個萍水相逢的好心人,彈出的曲子安詳而動聽,他知道此時的我需要的是什麼樣的安慰。

我終於懷着感激的心睡着了。

第二天,我醒得很晚。媽媽單位遠,一早就上班了。爸爸摸摸我的額頭說:“要不,你就在家裡歇一天吧。”我點點頭。

中午的時候媽媽來了電話,她在電話那邊喊:“你真沒去上學?我的姑奶奶,你到底要怎麼鬧心纔算夠!”

我放了她的電話。不過我還是決定去上學。

走進教室的時候滿教室的人都同情地看着我。還記得博文去英國的那一天,好像他們也給過我這樣同情的目光。我在老丁的課堂上睡着了,不過她並沒有責備我。

放學的時候,於楓在車棚邊攔住我說:“你別騎車了,我用車帶你回去吧,反正順路。”

“不用。”我說。

於楓卻不由分說地替我把車推進了車棚,淡淡地說:“我答應過博文要照顧你。”

“就讓他帶你吧。”葉細細拉拉我說,“他心裡也不好受。再說看你的狀況,也不適合騎車。”

我沒有再堅持。

坐在於楓的車後回家,媽媽等在小區的門口。我一看到她,趕快從於楓的車上跳了下來。於楓喊了她一聲阿姨,車子調頭飛快地騎走了。

媽媽的臉色鐵青。一句話也不說地帶我回家。直到家門關上了,她才咬牙切齒地對我說:“說吧,你到底想怎麼樣?”

我不想和她吵,於是走到我自己的房間。

她卻一把拉住了我,繼續厲聲問我:“你說,你說,你到底想怎麼樣!”

“什麼也不想。”我說,“媽,你可不可以不要跟我吵?”

“好。那我們坐下好好談?”她終於放低姿態。

“對不起,我現在什麼都不想說。請你尊重我,要打要罵,再過兩天好不好?”我說完,轉身進了自己的房間,把門反鎖了。

我沒有出去吃晚飯,因爲我什麼也吃不下。我握着博文留給我的Diskman傻傻地發了一上午的呆。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多久,纔可以接受博文已經離去的事實。

一直到夜裡九點多,叔叔來了。他輕輕敲我的門說:“天意,我是叔叔。”

叔叔比我爸爸小七歲,是奶奶的老來子,和老實巴交的爸爸不一樣,叔叔是我們家族的驕傲,他自小成績就好,從清華大學畢業後他出國呆了三年,然後回國自己搞了一家公司,幾年時間不到,資產已是幾千萬。我自小和叔叔感情很好,從小學起他就老替我補課,我算不出題來他從不罵我,而是耐心地跟我講了又講,在我面前一點總經理的架子都沒有。有時候我把我的作文給他看,他會興奮地讀出聲來,然後誇我說:“我們家出了個小張愛玲呢!不錯,不錯!”

“開門呢,天意。”他繼續敲。

我把門拉開。叔叔對我笑笑,走了進來。

“我不想聽任何的勸告。”我說,“行行好就讓我安靜一會兒。”

“我帶你出去吃點東西吧。”叔叔說,“你媽說你沒吃晚飯。”

“你帶我去聽歌吧。”我從枕頭下拿出昨晚凌夏遞給我的名片。我發現我想念他的歌,只有他的歌聲能讓我憂傷浮躁的心得以安寧。

“OK。”叔叔很爽快地說:“你加件外套,我們出發。”

我和叔叔一起走出小屋,首先看到的是媽媽的目光,她擔心地看着我,看着在一夜之間顯得陌生的女兒,黃昏的時候她還曾拍着我的門大喊大叫,但現在,絕望的傷心已經讓她失去所有責備我的勇氣。

“放心吧。”叔叔拍拍她的肩,“我帶她出去吃點東西,負責安全送她回來。”說完,他拉着我下了樓。月光明媚地照着,我發現他換了新車,看上去不錯。

一邊發動車子他一邊看着我給他的名片問我:“秀水街Bar,你去過嗎?”

“沒有。”我說,“想去聽歌,聽說那裡的樂隊不錯。”

“是嗎?我年輕的時候也喜歡聽歌。”叔叔說:“我那時聽齊秦和唐朝。把歌詞抄在筆記本上,呵呵。”

“你那時不是天天都在念書麼?”我說。

“那是假相!”叔叔咧嘴大笑說,“看來我騙過所有的人。我還追過兩個女生呢,你們也是完全不知道吧。”

“大大的狡猾。”我說。

“我知道你難過。”見我心還情稍好,他趁機教育我,“你媽說你莫名其妙,我說她是不夠了解你,你們這一代和我們那一代是完全不同啦。不過呢,你也不該讓她那麼擔心麼,打電話給我的時候,她都快哭了呢。”

“博文是我很不一般的朋友。”我對叔叔說,“你不瞭解的。”

“我瞭解。”叔叔說,“你要相信我,過一些時間,你會恢復的。”

“怎麼會?”我把頭俯下來把眼淚硬憋回去,“大人都是這樣沒心沒肺嗎?”

“我們只是比你更能接受命運的殘忍。”叔叔騰出一隻手遞給我一張紙巾說:“想哭就哭吧,我可不會笑話你。”

“不哭。”我硬撐着說。

“天意,會痊癒的,你相信我。有一天,傷心會化作記憶裡永久的甜美。”叔叔抒情地說,一點也不像是學理科出身。

他繼續說:“人生苦短,聚散無常,很多分離再不願意也得接受,最重要的是你自己要好好地活下去,活出個樣子來,知道不?”

“不知道。”我自暴自棄。

他並不生氣,而是轉頭看着我微笑。他的微笑讓我想起博文,如果博文可以繼續地活下去,他應該可以像叔叔,對自己的人生運籌帷握做任何的事情絕不拖泥帶水並且胸有成竹,他有這樣的能力,我深信不疑。

只可惜,天妒英才。

我嘆息。

叔叔說:“昨天還是包在睡袋裡的小嬰兒,今天已經懂得生命的無常,學會像模像樣的嘆息。這時光是不是快得驚人呢?”

我把臉放在手心裡,手心很快就潮溼了。

“秀水Bar”在一條很寂寞的大街。叔叔的車繞了好幾圈才找到。大街上顯得空落和寂寞,走進酒吧完全是另外一番景像,燈光迷離,杯盞交錯,音樂熱鬧地響着。我和叔叔找了個相對安靜的地方坐下來,叔叔問我:“你常來這種地方?”

“第一次。”我說。我的眼光投在小小的舞臺上,尋找那個叫凌夏的人。我認出了他,他坐在話筒前,正在專心地彈着一段音樂,電吉它的他和陽臺上木吉它的他是那麼的不相同,我正在迷惑的時候他的歌聲已經響起:

你把藍色的夢寫下當作海洋

沉甸甸的行裝,不停的腳步

夜風滑落的時候,你望着星空

伴着歌聲,忘記了寒冷和孤獨

無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無助的朋友,你望着天空

在夢醒的地方你是否曾感到孤獨

你從未想過會這樣滿足

也許從前的你並不如此寂寞

也許沒有希望,就不會被失望吞沒

無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無助的朋友,你望着天空

……

我在凌夏的歌聲裡聽到一種撕裂的深情和墜入深底的寂寞。他和他的樂隊用他的音樂,直擊我十七歲的漫長的傷痛和無助。可惜的是現場的知已看樣子並不多,我在稀稀落落的掌聲裡站起身來揮舞雙手向凌夏致意,他看到了我,很高興地笑了,然後給我做了一個打招呼的手勢。但是他沒空和我說話,隨着變幻的音樂,他的第二首歌已經響起:

留下你的影子

塗上我的顏色

在時間裡掩埋

只不過是快樂

接好我的硬幣

然後把我忘記

沒人將我帶走

就像我從未帶來什麼

呵,我只是路過

請不要懷念我的微笑,我的任何

呵,我只是路過……

呵,我只是路過……

間奏的時候,凌夏忽然說:“這首歌,送給美麗的女孩天意,路過的已經路過,留下的且當珍惜。”

“呵。”叔叔恍然大悟說,“原來你們認得。”

“鄰居。”我說,“他才搬來沒幾天。”

“歌不錯,值得一聽。”叔叔說。

“他在陽臺是唱歌被我聽到,不知道爲什麼,我特別喜歡聽他唱歌。每次聽他唱的時候,都覺得心裡特別的安靜。”

“喜歡是不要理由的麼。”叔叔喝下一口冰啤酒說:“不介意說說那個叫博文的男孩?”

我知道他是媽媽來的間諜,不過我還是願意在這種環境和心情下跟他說起博文,我說:“我們很要好,高一的時候,幾乎天天在一起。”

“你媽無法接受‘男朋友’這種說法,她驚訝到憤怒。”

“呵,以前我自己也不接受,高二的時候他去了英國,過去的一年,我沒有一天不恨他。我甚至因此而懷疑過全世界,你知道嗎?可是現在他走了,再也不會回來,如若不是親身經歷,你不會了解那種痛苦。我知道我媽傷心,可是事到如今,我沒有辦法顧及到她的感受。”

“路過的已路過,留下的且當珍惜。”叔叔說,“你沒聽剛纔那男孩說嗎?你媽媽是很愛你的,怎麼說讓她傷心都是你的不對。”

“好吧。”我說,“我回去跟她說對不起。”

“挺懂事呵。”叔叔把三明治往我面前一推說:“給點面子吃點東西?”

我咬着三明治的時候凌夏從臺上下來了,他拉開我旁邊的椅子坐下說:“沒想到啊,這麼快就來捧我的場!怎麼樣,心情好些麼?”

“還好,謝謝。”看他盯着叔叔看,我連忙介紹說:“這是我叔叔。要謝謝他今晚帶我來這裡,這裡好難找。”

凌夏笑着向叔叔伸出手說:“夏總,你好!”

“呵?”叔叔跟他握手:“沒想到我這麼有名。”

“我有句歌詞:‘世界很小,我們總是狹路相逢。’”凌夏笑着說:“更何況您本就是我市的大名人,民營企業的領頭羊,一年替市裡解決數十名下崗員工呢。”

“哈哈哈。”叔叔大笑說,“你幹記者的?”

“不。”凌夏說,“小職員一個,混口飯吃。”

“一技在身,走遍天下。”叔叔做一個彈吉它的手勢說:“就憑這一點,你這口飯應該混得不錯!”

“承夏總吉言。”凌夏起身說,“我要唱歌去了,天意你想聽什麼?”

我毫不猶豫地說:“我有沒有跟你說過愛是我不變的信仰,我有沒有告訴過你愛就是永遠把一個人放在心上……”

“我就知道。”凌夏說,“你真是個一根筋到底的女孩!不過也好,像你這樣的人不容易移情別戀。”

說完,他跟我們眨眨眼,回到臺上去了。

等到他唱的時候,我才知道,原來那首歌的名字如此傷感,竟叫《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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