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69章

怎麼……你現在才知道後悔了嗎?

總有一天,我要讓你知道,後悔,也是要付出代價的!

想到這兒,我突然擡起頭,淚眼婆娑地看着李楊,說了句:其實,這麼多年在我心裡,始終只有你一個人。

林威說,業大媽,你就承認了吧,你就是個沒有人要的老gay。

是這樣嗎?也許吧。

但以前我聽到林威說這句話,會認命,而現在,則絕對不會。

我跟李楊去開了房,過程中,李楊似乎並不清醒,而我清醒地感受着每一次衝擊帶來的疼痛,陌生的疼痛,或者說,是一種無所謂的疼痛。

*這件事,一定要享受嗎?一定要快樂嗎?

這世界上,本來就沒有那麼多兩全其美的事。我討厭李楊的大肚子,當高潮過後,他倒在我的旁邊鼾聲如雷,我恨不得用一把剪刀,剪斷他的喉嚨。

我當然不會這樣做,在一個小時以前,我還眼含熱淚地說,他是我這輩子最重要的人呢!

你在哪兒?

林威發來的微信。

凌晨三點,他竟然發現我並不在家,難道他特意跑去我的房間突擊檢查?

真是無聊,就不能好好睡你的覺嗎?

我們各自有各自的生活,此刻我呆在哪裡又跟你有什麼關係?

沒有回覆,把手機丟在一邊。

沒一會兒,竟又打電話過來,手機在牀上不斷震動。

難道是在擔心我?擔心我突然消失,沒辦法繼續跟你演戲?還是擔心我半夜闖出什麼禍來,破壞了你的計劃?

既然你要擔心,我就索性滿足你一下好了。

把手機拿起來,看着林威的名字在屏幕上不斷閃爍,最後,終於暗了下去。

這種感覺,竟然有一點爽呢!

第二天,李楊比我先醒,當我睜開眼睛的時候,李楊正坐在牀邊看我。

怎麼了?是不是特別醜?

我故意用手把整張臉擋住。

其實,這樣的語氣和動作,真的特別做作,我自己聽了都覺得噁心。可李楊似乎很受用,還伸手過來摸我的頭髮,邊摸邊說,你還是跟以前一樣,一點兒都沒有變!

靠!

我並不喜歡這句話好嗎?

以前的我可絕對沒有這麼做作,而且,你也並不喜歡以前的我!

起牀,去衛生間洗了個澡,李楊直接送我上班。

坐在車上,不經意把手放在李楊的大腿,特別認真地說,李楊,你能答應我一件事嗎?

怎麼了?

李楊問。

昨天晚上的事兒,別讓林威知道,他最近正準備出書,我實在不想在這個時候出什麼岔子,影響他的心情。

小然,你是不是太傻了?

你昨天不是跟我說林威出軌了嗎?明明是他先做了對不起你的事兒,爲什麼你還要處處爲他考慮呢?你這樣做,只會讓自己更受傷的呀!

李楊特別激動,他這個態度,反而讓我覺得有點傻。

我跟你說實話,你可千萬不要嘲笑我。

我故意轉頭看着窗外,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

其實,不管林威做什麼,我都是感謝他的。因爲我長這麼大,從來沒有人對我做過那麼多浪漫的事兒,真的,那些就好像是做夢一樣,對我來說,太珍貴了。

林威那麼優秀,他喜歡上別人,或是被別人喜歡,都沒什麼奇怪的,雖然我心裡難受,但我知道,我根本就配不上他,他還願意跟我生活在一起,我就已經很開心了。

他辭掉原來的工作,專心寫書,這本書對他真的很重要。

你罵我傻也好,笨也好,反正我真心希望他可以成功,等他成功以後,我願意默默消失。

說到這裡,我好像都被自己感動了,心中一陣酸楚。

我跟李楊說的那一番話,都是謊言嗎?還是有一丁點兒真實的成分?

想不明白,也不願意去多想。

我只需要知道,在李楊的心目中,我還是那個又傻又天真的業然,這就夠了。

小然,如果我想重新跟你在一起,還有機會嗎?

李楊突然把車停在路邊,轉過頭,特別認真地看我。

你……是因爲昨天晚上的事才這麼說嗎?其實沒關係的,我跟以前不一樣了,絕對不會糾纏你的。

而且,我覺得咱們倆現在這樣不是挺好的嗎?

就做能聊得來的好朋友,這樣纔可以更長久呀。

衝李楊笑了笑,讓他趕緊開車,李楊炙熱的目光暗淡了下去,顯然,有一點失落。

車子重新啓動,李楊一句話都沒有再說。

兩個人,就這樣沉默着,一直到我公司樓下。

你還記得嗎?那一次,你來公司樓下,把我的東西還給我……那時候,你是不是特別想快點擺脫我,不想跟我有一點關係呀?

假裝淡然,喚起李楊的回憶,瞬間,李楊的臉上浮現出內疚的顏色。

算啦,我就是隨口說說,都過去那麼久的事了,現在想來,只覺得挺有意思的。

下車,衝李楊擺了擺手,轉身往公司一樓大堂走。

剛推開旋轉門,迎面一個高大的身影撞了過來,竟然是林威。

難道……他一大早就來公司這裡等我嗎?

難道……他真的在擔心我?

你……

我的話剛說了一半,就被林威攔了下來。

你別多想,我不是來找你的,我來找你老闆談書的事兒。

林威的表情冷漠,就好像不認識我一樣。

當晚下班,回到家,林威正在餐桌前吃飯。

好餓,有我的飯嗎?

我假裝什麼都沒有發生,把包丟在沙發上。

廚房裡有飯,想吃就吃。

還是特別冷漠的語氣。

這樣又是何必呢?如果真的生我的氣,幹嘛不直接說出來?

去廚房,盛了一碗飯,坐到林威對面跟他一起吃。林威只顧吃飯,看都不看我一眼,傲嬌的樣子,還是跟以前一樣討厭。

你今天去公司,真的不是找我嗎?

吃到一半,忍不住問。

業大媽,你少自作多情了,是你老闆要我過去,再討論一次書的事情,對了,順便告訴你,你老闆已經妥協了,書稿不會做任何改動,就那樣原封不動的出版。

林威說完,把碗一推,起身,往樓上走。

如果要讓我刷碗的話,好歹說一聲謝謝嘛!

我對着樓上大喊,人家壓根兒就沒有搭理我。

這個人……也真是奇怪,如果不擔心我,怎麼會凌晨三點給我打電話呢?雖然這樣的擔心對我來說,好像也沒有什麼意義。

一個人呆在廚房,刷碗,順便又把地拖了一遍,這房子,我跟林威在一起住了這麼多年,用不了多久,就要離開了。

七年……一個人的一生,會有多少個七年呢?

如果把這七年從人生的回憶中挖掉,那會是一個多麼巨大的缺口呢?

算了,沒有勇氣擺脫過去,就沒有機會重新開始。

我對自己說,業大媽呀業大媽,你這一次,可千萬不要再渾渾噩噩傻了吧唧,已經決定好的事兒,一定不可以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