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平忽然想到一件事情,文王麗婧道:“不知你父母的病用治癒系能不能治好?你去治療他們的醫院打聽一下。”
“醫生說治癒系能治的,但那價格太高了,而且治癒系法師很難找。”
“能治就不是問題。”陳平點頭道,“到時候你可以用一下獵者聯盟的治癒系法師的便利,加入獵人的行列就都是自己人,價格上也會便宜很多。”
“便宜很多?那是多少?”莫凡問道。
“一個人次10萬左右吧。”
“10萬?!”莫凡瞪大了眼睛。這TM叫便宜?!
“你不會想用我們的活動資金再幫她父母請治癒系法師吧?”郭彩棠危險地注視着陳平。剛剛陳平的每一個舉動都是在敗他們獵妖隊的錢啊!
“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陳平點頭。
“你瘋啦!”冰冷的郭彩棠也火爆起來,“那可是我們共有的資金,攢起來很不容易的,不是私人財產!”
陳平擺了擺手道:“讓我把話說完,這其實是個互利的事情。”
“我先向新人介紹一下公共資金的制度吧。公共資金想要自然攢的話是很慢的,畢竟這種資金的來源就是從集體中扣除個人的一小部分錢集中在一起,用於公共的設施和服務,就像學校集班費一樣,當然比喻有點誇張,比班費的比例要高很多,但作用是差不多的。”
“如果隊員中某人經過調查後被證明確實有急事,需要動用獵者聯盟的便利,那麼這筆資金也可以破例挪用,事後需要那個人每月按一定比例扣除還清。如果你覺得公用資金攢起來速度太慢,你等不及,那麼你可以每月往裡投入定額資金,具體想投多少由你自己定下來,然後按你定的數投。允許重新定,但重定的數額必須比之前定的多,不能少。直到你想要的資金數攢夠爲止,你可以拿去用,並可以動用隊伍的優待和便利,事後也只需要償還集體扣除的那部分公用資金,也就是說你自己交的還是你自己的。但如果在你幫忙籌集的途中遇到了集體的緊急事件,比如某公共設施需要搶修,某公共物品租金到期,或者某隊員重傷垂死急需治癒法師幫助,這時候我們同樣會優先動用這筆錢,包括你自己投的那部分。我們隊伍的氛圍不錯,公共的事就是所有人的事,事件結束後大家都會縮減工資優先補償你,但最終補償的並不是全額,我們會將公共損失平分到每個人的頭上——個人失誤引起的公共損失則另算,主要追責當事人。你可以選擇將補償金留給自己,然後慢慢攢公共資金,也可以把補償金重新投入到公共資金裡面,依然算你的個人部分。”
這份簡單的規則,顯然是陳平根據王麗婧的情況現定的,不過這確實是一種互利的好事。不僅能幫到有困難的人,爲隊員提供點私人便利,還能加速公共資金的運轉,有急事調動資金很方便。不過,能不能完全落實還是個問題。
“當然,細節方面還是需要再商討一下的,動用資金該籤的欠條和協議也都要有,防止破壞規矩的行爲。”陳平做了下補充。
衆人都點頭稱讚,這個方法是真的妙,既保證資金充足,又講團隊優先原則,還能幫助有困難的隊友。可以想象,如果王麗婧真需要幫助,她一定會瘋狂投入,公共資金也會噌噌上漲,到時候不管幹什麼都有底氣。
“不過這樣以權謀私真的好嗎……”小可聽了,嘴角抽了抽,這當真是明目張膽搶佔公共資源,還主要是佔團隊頂頭上司的便宜!
“怎麼不好了?你是不知道那幫治癒系法師,用點魔能趕上要自己的老命了!”陳平排着桌子義憤填膺,“你要是能調查到博城入駐的治癒法師有幾個,一天又能有幾個垂危的法師得到救治,你絕對氣得想掀桌!”
多數獵妖隊很少像徐大荒的隊那樣會籌集公共資金,隊員的關係也不會像他們那麼好,野外那種朝不保夕的獵妖師,私心則更重。所以,哪怕獵者聯盟有這樣那樣的公共便利,也很少有隊伍真正能動用起來。能真正從鬼門關中經過治癒系法師幫助走出來的人,也就是那些數一數二的王牌獵妖師了。
也正因爲如此,不少想閒下來的治癒系法師就喜歡入駐小城市,沒那麼多人打擾他們。
徐大荒曾經接受過一次治癒系法師的治療,那時候他們小隊建立不久,還沒那麼出名,但因爲關係鐵,又有公共資金制度,他們把集體攢的錢全交了出去,每個人又湊了一點,才把徐大荒的命拉回來。當時救他的治癒系法師都驚訝不已,像他們這樣的隊伍 想湊足請治癒系的錢幾乎不可能。
“我還認識一個人,正在修煉治癒系。如果運氣好,你沒準能等到她修成,說不定能打個折什麼的。”陳平老神在在地翹着二郎腿。
“喂……你不會……”莫凡想到了什麼不好的事情。他知道的治癒系,便是他家妹妹心夏,“閻羅”也確實跟她認識。
“閻羅”在接莫凡委託保護心夏期間,曾指導過她一次連星軌的訣竅。之前便眼光毒辣看出了心夏有魔法師潛質,心夏在練習的時候更是根據魔能顏色一眼看出了心夏的治癒系。
“閻羅”疑惑地看了莫凡一眼。
莫凡艱難地咬着後槽牙,最後生硬地說了一句:“沒事!”
陳平一副“怎麼惹到你了”的表情,心中卻是暗爽。這個妹控又被他擺了一道。
莫凡爲了在獵妖隊混下去,並不敢真的暴露真實身份。要是被發現是個學生,尤其是讓學校知道了,這獵妖師大概率就當不下去了。
莫凡事後也不能打電話和“閻羅”說這個事,莫凡如果“知道”這件事,他唯一的解釋就只能是認識梵墨,以“閻羅”的敏銳和腹黑,也很有可能做出“讓莫凡和梵墨見個面”的主張,這樣就徹底露餡了。
陳平認定了莫凡不敢跳出來,也清楚讓心夏幫這個忙,心夏肯定會幫,拋去她的善良品質,單是之前幫過她的情面上,心夏都不會拒絕。而莫凡也沒法用“還人情”的說法將“委託費”一筆勾銷,因爲“閻羅”求的是心夏而不是莫凡,而且看“閻羅”的態度似乎還是會給錢的,雖然是打過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