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不管是大醫院還是小醫院,只要有病人在治療期間去世,遺體頂多只能留在醫院裡一兩天,很快就會被家屬運送回家安葬。
這是在正常情況下的處置辦法,當然也會有非正常情況。
比如說,如果有病人是突然去世,醫院在短時間內聯繫不上他的家屬,又或者是病人的身份來歷不明,家庭地址也無人知曉,醫院方面根本無從聯繫……
在這種特殊情況下,病人的家屬因爲各種原因無法及時的趕到醫院爲病人收斂遺體,而醫院有不能長年累月地把病人的遺體停放在太平間裡,於是就衍生出了第二種特殊做法。
那就是在病人家屬無法收屍的情況下,由醫院方面負責出面,將病人的遺體先行火化,只留下骨灰暫時保存,等待日後,病人的家屬來到醫院後,再把去世親人的骨灰迎回家中安葬。
這也算是一種折中處理的辦法。
同時也是醫院在面對特殊情況時,無奈選擇的辦法。
畢竟,人的身體一旦失去活力,想要完好的保存起來實在太困難了,不僅需要極度低溫的環境,同時還需要各種內部的防護措施,纔能有效的避免屍體從內臟器官開始腐敗。
單單是一具遺體的保存就如此困難,何況是醫院那種特殊環境,幾乎每天都會有病人去世,留下的屍體數量一天比一天多,如果不能讓病人的家屬儘快把遺體帶回家安葬,醫院裡光是要收納維護太平間裡的病人屍體,每天要付出的心力和金錢就是一筆天文數字。
醫院又不是慈善基地,自然不可能做這種百分之百要賠本的事情。
救死扶傷雖然是醫院的本職,但是接收和容納屍體卻不是,沒有哪家醫院會願意白白花一大筆錢把病人的屍體保護起來——除非那些屍體都是免費捐贈給醫院做活體研究的“器材”。
哪怕是由國家建立的公立醫院,收納病人的遺體也是有着相當嚴格的規定,而且收納費一點都不便宜,個別醫院甚至是按小時來計費,甚至比醫藥費還要昂貴許多。
將去世親人的遺體停放在醫院的太平間裡,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要家屬付錢的,時間越長收費就越高。
不說那些富裕人家,絕大部分的普通百姓家裡,願意花這種冤枉錢來保存屍體的人更是渺渺無幾,幾萬個人裡也不見得會有一個。
而哪怕是因爲某些特殊原因——
比如家人或者親人被害而死,爲了追查死亡真相,也爲了方便警方的調查取證,被害者的屍體必須被完好的保留下來,大部分的人也更願意選擇殯儀館或者法醫院的冷凍室,因爲這兩個地方的屍體保鮮技術纔是最專業的,不知比醫院的停屍間強出多少倍,稍微有點常識的家屬甚至警方都不會選擇把被害人的遺體放在醫院裡。
由此可見,不管是出於私心還是大義,醫院本身都只是用來拯救活人的地方,而死者的遺體保護卻不在醫院的本職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