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早知道生出來的又是一個女兒,她的父母恐怕早就去做流產手術,根本不會把她生出來。
兩個姐姐的出生想必也是如此,她們能得來這一條命,最應該感謝的反而不是父母,而是當時並不發達的醫療環境,讓孕婦無法準確地探知胎兒的性別,所以纔會有她們的出生。
否則的話,三姐妹恐怕還來不及出生,就已經被父母親手扼殺了……
父母曾經想過要她們死,但最終卻給了她們性命。
功過相抵之後,自然就沒什麼恩情可言。
但小女兒心裡依舊感激他們,不是因爲自己僥倖得來的一條命,而是因爲父母生下了兩個姐姐。
因爲有姐姐們的存在,她才知道真正的家人是什麼樣子。
不是像父母那樣的偏心冷漠,更不是像弟弟那樣的自私刻薄,而是像姐姐那樣的溫柔、包容,以及關愛。
看在兩個姐姐的份上,即使父母對她再怎麼刻薄和冷漠,她的心裡也始終存有一絲感激,只要兩個姐姐好好的,她自然不會計較父母以前對她的種種態度,還會像其他人家的兒女們一樣,爲父母養老送終。
這是小女兒從懂事之後便有的想法。
她不會對父母投入任何感情,卻願意和兩個姐姐一樣,承擔起父母的贍養責任。
這是爲人子女的責任,她不會故意推脫,卻也不會爲這種責任心投入半點感情,大不了在她畢業參加工作之後,每個月給父母一些錢,滿足他們的日常生活,僅此而已。
至於其他的事情,她卻是不打算多管。
反正在她父母的心裡,只有兒子纔是家裡的繼承人,女兒不過是外人罷了。
爲父母養老送終,自然就該是兒子應盡的責任,女兒連這個資格都沒有,早晚都是要嫁到別人家,和他們家半點關係都沒有。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她父母就是這樣的心態,所以纔會一心想生兒子,恨不得把所有好東西都留給兒子,對同樣親生的女兒卻百般苛待。
既然如此,小女兒也沒什麼好說的,父母都不把她當成自家人,她又何必自作多情的繼續把他們當做家人?
撇開那層血緣關係,其他的事情反而更容易算清楚。
父母曾經是怎麼對她的,她以後便有樣學樣的還給他們,父母從小到大給過她多少,她以後也一分不少地還給他們。
這樣清清楚楚地算個明白,小女兒反而覺得輕鬆許多。
然而,這樣的想法,僅僅只限於兩個姐姐平安無事的情況下……
只有姐姐們的日子過得好,小女兒纔有心情和父母一針一線的把關係算清楚,但是當兩個姐姐因爲父母的連累,連自己的日子都過不下去的時候,小女兒便突然覺得,和他們計算這麼多,實在是沒什麼意義……
她只想護着自己的兩個姐姐,讓她們儘量過的好一點,不要再那麼辛苦。
但如果,連這麼簡單的心意都無法完成,被父母一而再再而三的破壞……
她又何必繼續忍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