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不用操心,已經磕起瓜子!(3/5)

第37章 不用操心,已經磕起瓜子!(35)

“說的也是,要不我們等等他?”沈冰冰還是有點不放心。

“不行,整個規則屏障範圍內都是異變之主的活動區域,我們人多恐怕會馬上吸引他追殺過來,陳默一個人在那麼大個林子裡,沒事的,我們還是先出去吧。”

聽到隊友這麼說,沈冰冰美眸流轉,雖然還是有些擔心,但還是點了點頭,跟隨大家一起出去了。

此時規則屏障外面……

各班班主任正在統計人數。

校長看向素天心那邊疑惑道:“陳默那小子呢?按理說他不是最先出來的那一個嗎?”

別人可是從森林裡跑出來的,可陳默剛纔就在他的身邊啊,在森林外好些距離呢。

就算他去通知同學們逃出來,也不至於這麼久都沒出來。

校長覺得有些奇怪。

等到陸陸續續出來的人已經很少後,校長越發覺得不對勁了。

在方大同、沈冰冰幾人出來後,規則屏障內是徹底的只有陳默一個人了。

“就等你們了。”眼見方大同和沈冰冰他們出來,素天心立即對他們招了招手。

等方大同、沈冰冰的小隊五人各自回到自己的班級隊伍後,素天心當即輕咦了一聲。

“奇怪,怎麼還少個人,對了陳默呢?”她不禁看向了校長道,“校長陳默沒有跟你在一起嗎?他跑哪裡去了?”

沈如龍無語道:“是跟我在一起的,只是規則屏障張開前我交代了他一句通知別人逃出規則屏障。

也不知道這孩子是不是死心眼,還在林子裡找可以通知的人。”

眼見陳默半天沒出來,沈如龍忽然想到了這個可能。

他不禁爲自己對陳默說出這句話感到後悔。

萬一這孩子心太實在,非要將自己這個校長交代的話落實到底,最後豈不是白白害了他。

“監察員,各班都統計完畢了,只有一個叫做陳默的孩子還沒有出來。”

此時副校長劉安福已經將各班統計結果歸納報給了凌鈺。

“按照沈校長所說,那孩子或許是因爲好心救人而導致自己還迷失在森林裡,不能放任他不管,立即去附近城中找幾個保命能力好點的20級高手過來,進去規則屏障裡面找人!”

20級異變之主張開的規則屏障,只有20級以下的人能夠自由進出,其他人是根本別想進入。

凌鈺一聲令下,一旁的幾個助手立即開始了聯繫。

幾分鐘後,助手們相應回報了情況。

“嗯,知道了。”

聽完報告,凌鈺看向沈如龍道:“最快也需要十分鐘,才能過來一位,希望這孩子可以撐住!”

一時間衆人不禁擔憂的看向了此時完全看不到內部情況的規則屏障。

陳默的班級當即有人提出要進去通知陳默,但立即被素天心給攔住了。

“都不要傻了,陳默落真的陷入森林不知位置,你們如何找到他,別等下自己也有去無回了,更何況,此時異變之主怕是早已降臨,它會在整個規則屏障籠罩的區域範圍內無規則行動。

你們進去要是剛好遇到了,豈不是白白送死!

老師這個月雖然還有一次復活的能力,可是也得要看到你們屍體,要是遇到一個吃人的怪物,把你們屍體吃了,那根本連復活你們的機會都沒有!”

素天心一番話語,讓衆人一時間沒了聲息。

“可是老師,陳默他……”沈冰冰很是擔憂。

“放心,沒事的,陳默這孩子聰明着,不會這麼容易出事的,他要是在林子裡遇不到人了,就會主動出來的。”

“原來老默是想進去通知別人撤退,我還以爲他真的只是想要看看BOSS呢。”

見自己好兄弟是因爲做好事而陷入危險的,方大同不禁更加欽佩他了。

“陳默,你可千萬不要有事啊!”一衆人默默祈禱了起來。

此時林子裡的陳默,尚且還不知道,自己貪個BOSS,反而被樹立成了一個不顧自身危險,也要通知其他同學離開的感人形象。

以至於外面各班同學都在祈禱他安全歸來。

他本人倒是很安全的站在林子邊緣,隨時發動一下召喚技能補充骷髏怪。

由於沒有了之前副本中獲得的祝福之賜,現在陳默召喚的骷髏怪攻速可實在不敢恭維。

兩秒鐘才能夠打一下,打完第一下,就要被BOSS清空好些個骷髏怪。

也就剛剛召喚出來的全部隱身狀態的骷髏怪們,可以一起偷一下破隱攻擊瞬間疊加五百層。

之後疊毒速度實在不快。

所以陳默不管骷髏怪傷亡如何,技能一冷卻便立即重新召喚,重新砍。

這使得疊毒速度基本維持在每十秒八百層的樣子。

疊毒速度是不慢,但是BOSS依靠抵抗精通,毒抗等級也是爬的很快。

一開始五百層毒便讓他毒抗直接升到了2級。

他承受毒傷立即削減到了80%。

這使得陳默靠毒爆的傷害打的更慢了。

不過對於一個沒有威脅的BOSS來說,毒傷打的慢點並沒有什麼。

畢竟屍毒層數疊加起來,傷害是不斷指數提升的。

磨着磨着,很快5分鐘的時間便過去了……

而此時,BOSS腦袋上的屍毒層數則是已經疊加到了驚人的24000層!

但是BOSS的毒抗精通等級也已經升到了5級。

現在每次受到毒爆傷害,他都可以減少50%的傷害。

這使得哪怕疊加了整整24000層屍毒,BOSS此時損失的總血量也才只有262億而已。

當然中間普攻傷害和死亡爆炸也造成了一些傷害,不過加起來連一億都不到,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作爲一個8級職業者,哪怕能夠召喚大幾百的召喚物圍攻一隻20級BOSS,可想要在5分鐘內只靠普攻打出1億傷害那也純粹是癡心妄想。

陳默敢挑戰這種至少五百三星職業強者開團才能對付的團體BOSS,唯一能依靠的自然只有指數傷害提升的屍毒能力。

“真是有夠變態的,不愧是被稱爲血牛的野外團體BOSS,兩萬四千層屍毒,居然也才爆掉了你三分之一的血量而已!

我倒是要看看你到底能夠撐到幾層!”陳默乾脆坐在了樹林邊,愜意的看起戲來。

這一次比上次打神級BOSS可不同,陳默完全不需要動腦筋和操心,只需單純在旁邊揮揮法杖看戲等着骷髏怪們自行發揮就行了。

別人在擔心陳默安危,卻不知他已經愜意的快要嗑起瓜子了。

先更三個,休息一下再繼續。

(本章完)

第178章 亡靈主宰,強無敵!(二合一)第72章 會考副本!(額外加更)第328章 三個條件!第93章 騎虎難下!(4/5)第131章 增幅神環!(5/5)第127章 兩萬天!(1/5)第297章 奇幻森林!第115章 刺客之心!(3/5)第144章 魔神化身!(2/5)第419章 擊殺保護!(二合一)第115章 刺客之心!(3/5)第266章 收益極佳!(二合一)第341章 碾壓級軍陣!(五合一)第395章 不俗的塔內獎勵!(二合一)第393章 神通的強大!(二合一)第388章 人造母皇!(二合一)第397章 神皇鍾,極品至寶!(二合一)第387章 蟲族至寶的逆天效用!(二合一)第7章 合成三選一!第85章 排行榜出問題了?(1/5)第166章 變態增幅!(三合一,9/9)第105章 震驚!榜單鉅變!(1/5)第144章 魔神化身!(2/5)第165章 神秘商人!(二合一,6/9)第126章 高端閃爍!(5/5)第49章 錢生錢再生錢!(4/5)第18章 等級差!第204章 每次都有他!(二合一,2/5)第33章 單人無敵的先驅者!(5/5)第355章 蟲族 亡靈 機械!(二合一)第279章 始源神印!第232章 不一樣的考驗!(二合一,5/5)第389章 裂縫後面的詭異大陣!(二合一)第344章 驚人的死亡信息數!(二合一)第156章 毫無價值!(2/5)第45章 戰場痕跡!(5/5)第135章 羣星本,坑爹規則!(這章二合一,第347章 獲勝播報,區域壁壘!(二合一)第409章 及時雨!第162章 雙重提升!(三合一,5/5)第213章 第三個組件,死亡競技任務觸發!(第259章 SSS級副本積分商店!(散更)第42章 大道之音再起!(2/5)第196章 10級合成等級!(三合一,6/6)第338章 生活系職業也能超化?!(二合一)第348章 神力暴漲,星際榜單開啓!(二合一第419章 擊殺保護!(二合一)第288章 月初活動!第249章 BOSS全都勸降了?(二合一)第152章 這是削弱99%的狀態?(1/5)第111章 耍了點小聰明!(2/5)第244章 換血!(二合一)第340章 白嫖額外神力 神元!(二合一)第204章 每次都有他!(二合一,2/5)第202章 新的高考副本!(二合一,2/5)第58章 完美觸發天賦!(2/5)第171章 神明禁區!第146章 賢者之戒!(1/5)第377章 虛獸(二合一)第253章 對抗資本!(二合一)第75章 我罩着你!(3/5)第428章 時間秘境!(二合一)第37章 不用操心,已經磕起瓜子!(3/5)第238章 不一樣的城牆!(55)第358章 求着辦事?!(二合一)第262章 身外化身!(二合一)第188章 被針對了?(三合一,5/5)第163章 地下城之謎!(二合一,2/9)第304章 打破認知!(五千字)第87章 惹不起!(3/5)第175章 盯上寶貝了!(三合一,5/5)第274章 效率奇高!(四合一)第4章 五星隱藏,無限融合師!第37章 不用操心,已經磕起瓜子!(3/5)第167章 遇到同行了!(二合一,2/5)第311章 瘋狂殺戮,萬億積分!(二合一)第400章 體質進化,混沌之體!(二合一)第289章 變態差距!第168章 百倍召喚!?(三合一,5/5)第4章 五星隱藏,無限融合師!第219章 頂尖強者的戰鬥波動!(三合一,3/第46章 保命拉滿!(1/5)第124章 最安全也可以最危險!(3/5)第26章 反向提問!(3/5)第387章 蟲族至寶的逆天效用!(二合一)第352章 天命人(二合一)第328章 三個條件!第80章 戰鬥牧師?(1/5)第136章 羣星增幅!(二合一)第52章 死神指環!(2/5)第316章 完美刷級副本!(二合一)第291章 積分排行!第265章 良心副本!(二合一)第104章 元素聖泉!(5/5)第57章 代幣合成,死亡崇拜!(1/5)第60章 雙倍掉率!(4/5)第98章 不是凡人!(4/5)第126章 高端閃爍!(5/5)第399章 姐妹秘法!(二合一)第207章 會心的笑容!(三合一,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