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改革條文很快呈請當今皇帝劉禪批閱。
劉禪只看了幾眼,就不耐煩了,硃筆批道:準!
然後條文迅速送給委員長蒙恬,蒙恬下令全京城張貼改革條文,標誌着蜀國中央政權改革的開始。
改革委的委員們按照制定好的改革方案各自去緊鑼密鼓又大刀闊斧地開始改革了。
蒙恬首先改革的是國家的政治制度。蒙恬把現代西方的責任內閣制改革了過來。
皇帝的權利依然是至高無上的。(蒙恬再傻,還不敢去觸碰皇權。那玩意兒弄不好,會要命的。)
改丞相爲國務院總理,由皇帝親自提名擔任。
總理其下的各個部長就都由總理來提名,皇帝無權提名,但還要經皇帝的同意批准才能就職上任。卸職也是如此程序。這很像丞相,但他的權力絕對要比丞相大很多,因爲他有了官員的提名權。
各個部長的下屬也是由部長提名,總理無權提名,但還必須經過總理的批准方可走馬上任。卸職也是這樣。
中央設立“最高人民法院”,負責司法審判。它歸司法部管制。令,司法部負責制定、修改法律。各省設立“省級人民法院”;各市設立“市級人民法院”;各縣設立“縣級人民法院”,縣以下不再設人民法院。
各級人民法院宣判的無期徒刑和死刑,必須要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案情,通在過其審覈批准後,方可執行判決。
依法治國,是國家政權存在的輿論基礎,也是很容易被觸碰的國家的一個軟肋。甚至可以說,它不僅是輿論基礎那麼簡單,若是擾亂法律秩序,很有可能會爆發抗議、騷亂等暴力抵制活動,甚至可能顛覆國家政權。因此可以看出,能不能依法治國,那是在挑戰政府的執政合法性。還有就是,執法的不嚴不慎,會導致國民的高犯罪率和官員的極度腐敗。因此,這一塊,必須得嚴抓嚴打。
——蒙恬把法律這一塊列爲改革重點之一。
必須一提的是:國防部各個部門裡面最特殊的一個,它不由總理管制,它直接受命於皇帝。皇帝是它的直屬上司,也是它的最高上司。很簡單,蒙恬要立足國防部,把它搞成自己的部門。
國防部就相當於現代美國的“中央情報局”的職能,但又不僅限於
“中央情報局”這樣的職能,至少在名義上是這樣的。
另蒙恬比起現代國家來說,新設立了反腐部和經濟部等部門。
反腐部的職能是:監督、調查、檢舉包括總理在內的所有官員的貪污、賄賂等違法行爲,並交由公安部逮捕、司法部審判。
蒙恬很清楚“千里之堤,潰於蟻穴”的道理,若想要蜀國強大,必須要搞好內部的官員,不能讓他們貪污受賄,從而顛倒是非。最後禍起蕭牆。
——因而蒙恬把反腐部列爲改革重點之一。
經濟部的職能是:管理全國範圍內的農業和手工業。比如糧食、食鹽生產、販賣金銀首飾、商品的價格等,都歸經濟部管。蒙恬知道,要想收復失地、統一天下,必須有強大的國力作爲基礎。因此,他要大力發展經濟。
——蒙恬把經濟部列爲改革重點之一。
軍隊是立國之本、擴張之劍。
——蒙恬把軍隊列爲改革重點之一。
軍隊的番號改爲“蜀國人民解放軍”,軍旗爲“蜀國龍旗”,黃色的旗面上,一個濃墨重彩的“蜀”字,還有一條青龍貫穿而過。
因爲中華大地大部分是黃色的,黃色的旗面就代表中華大地。“蜀”字既代表漢高祖劉邦是從蜀地出擊中原從而取得天下、建立大漢王朝,也代表了現如今的蜀國政權。古人因龍位於東方,按陰陽五行給五方配色之說,東方色青,故名“青龍”。所以青龍在道教裡面被奉爲東方之神,也寓意“真龍天子”,說明了蜀國的統治者纔是天神下凡的真龍天子。
但把它用於軍旗上,每天還有另一層寓意:那就是不管劉邦從漢中出擊取得天下,還是如今的蜀漢政權,都是靠軍隊打下來的。而要想證明自己是真龍天子,也還得要靠軍隊這一道鐵血長城。
軍禮就是現代的軍禮了:立正,右手斜指太陽穴,掌心稍微外翻。
改革規定:軍隊的最高領導是軍長,一切行動全聽軍長命令。軍長由總理提名,皇帝親自任命。
與此同時,地方改革也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中。
地方的穩定和繁榮,不管是守成治國還是強大繁榮、武力擴張,都是領導者手裡的一張無可匹敵的王牌。
——蒙恬把地方改革列爲改革重點之一。
地方的政府制度,蒙恬在穿越到現代時,曾瞭解過元朝的行省制度,再加上現代地方的“省一級行政單位”,現在就稍微改革了一下,拿過來。叫做“行省制”
地方最大的行政單位是省,行政長官省長;其下設若干市,長官市長;市下爲縣,長官縣長;縣下爲鎮,長官鎮長;鎮下爲村,長官村長。
值得一提的是,蒙恬不僅把蜀國現在的疆域劃分成了若干省,還把全部的中華大地都劃分成了省,包括魏國和吳國,以及西域地區和南蠻地區。因爲他有信心把這些地方都征服,也就是統一華夏。
現如今蒙恬劃分出來的“省”,有23個,和現代的新中國規劃的“省”差不多。只是它少了四個直轄市、兩個特別行政區、東三省和海上的臺灣、海南兩省。蜀國現在管轄的,只有四川省、重慶市和陝西、甘肅兩省的南部部分,本來湖北省也在手中了,卻在夷陵之戰中被孫權奪回去了。
省,以及其管轄下的各級政府必須設立中央有的各個部門。
各省依據它們的戰爭形勢和戰略位置等因數來決定派遣駐軍的數量。
還用一項改革是極爲引人注目的,那就是廢除閹割制度。
蒙恬覺得閹割太沒人性了,於是大筆一揮:明令禁止!
條列是這樣寫的:從改革條列頒佈之日起,不準任何人、任何集體(包括皇帝在內的中央政府),故意閹割任何人。若是有誰敢以身試法,無需審判,立即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因爲今年政府頒佈了消除太監的法令,從今年往後,將沒有了人爲的太監了。爲了紀念今年這一意義重大的盛典,蒙恬將它設爲“宦官年”。宦官就是太監。
在民主權利方面,蒙恬還不是很放得開,畢竟是封建君主專制時期,沒有絕對的權利,是不敢妄談民主的。蒙恬只得在有些無關利害的方面解放一下,也算是爲人民謀取民主權利了吧。
其實,蒙恬廢除太監製還有另一個想法。他經歷過宦官趙高的專權,也知道東漢末年以來,宦官擾亂朝綱的事;再加上穿越到現代時,他曾看過中國歷史,知道唐朝末年和明朝也有很嚴重的宦官專權。於是,爲了杜絕以後宦官有再次專權、擾亂朝綱的機會,蒙恬毅然決定讓太監從人間消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