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40年,除秦國外的戰國六雄得到了一個好消息,蒙驁死了。跟白起死的時候一樣,各國都像過年一樣放起了鞭炮,不這樣不足以宣泄他們心中的喜悅。
可是這樣的喜悅又有什麼意義?秦國的強大離不開蒙驁、白起這些武將的功勞,但絕不是隻依靠他們的貢獻。
從商鞅變法開始,秦國在政治、社會、軍事等等方面,推行了一些列法家的改革,清除了國家的弊病,改善了國家的環境,纔有了秦國的獨佔鰲頭。
拿蒙驁爲例,他就體現了秦國錄用人才體制的先進性。
秦國的人才選拔,不看出身門第,只看你個人的能力,特別對外國來投奔的人才非常看重。這些人之所以在國外混不下去,就是因爲有真才實學,遭到了各國權貴的打壓。他們經歷過激烈的市場競爭,又經歷了懷才不遇的市場淘汰,秦國一旦給他們展示的機會,他們都會盡最大的能力,在工作崗位上釋放光和熱。
縱觀戰國的其他國家,無外乎一些四公子之類的人物在掌權。搞政治、搞軍事,搞發展全由分封貴族把持着。這些貴族真的是文武雙行、百科全能麼?
禍國殃民的時候,這羣貴族才真的一個比一個能耐大。靠着祖上的餘蔭,得天獨厚的優勢,富貴權勢與生俱來。他們爲了維護家族利益,上欺君主,下毀人才,滿足着自己的私慾。
看着秦國死了張儀、範睢、白起、蒙驁,又站出來了呂不爲、李斯、蒙恬、王翦。各國眼紅之餘,高喊着我勸天公重抖擻,不拘一格降人才。他們就沒有想過,正是世卿貴戚佔據着行政機關的各級高位,才造成了他們無人可用的尷尬局面。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秦國崇尚和推行法家,對秦國的強大功不可滅。
其實,法就是一種規律和規則。萬物皆自然,有法天下行。這句話就道出了規律和自然的關係,秦國更是用實際行動闡述了這種規律。
秦國首先摒棄了不勞而獲,所有的貴族子弟,如果沒有立過軍功,就不能世襲祖上的爵位。爵位的失去,就意味着封地、官職、特權都跟你說拜拜了。不管你爹以前是多大的官,現在你都有沿街要飯的可能。想升官發財,不好意思,你要去打仗。
就算一個人當上了官,也不像以前可以隻手遮天,有很多條條框框制約着他們。官員不再是鐵飯碗了,還要接受政績的考覈,那些行政不作爲的人,隨時會有下崗的危險。
拉幫結派的危害很大,一旦形成團伙,就爲腐敗形成了一層一層的保護傘。由於秦國的法令嚴苛,很容易把官員逼上結黨私營的地步,所以格外注意這方面的打擊力度。
**公務員如此,老百姓就更倒黴了。只要犯了法,就會有一系列的人身傷害,給他們留作紀念。斷手斷腳、割鼻子等等,已經有了“苛政猛於虎”的預兆。但是這些法令,卻行之有效的改善了秦國的社會風氣。
面對着嚴厲的懲罰措施,秦國的上上下下誰還敢作奸犯科,這也就帶來了秦國的清平之治。對比其他六國,王國上下被權貴搞的烏煙瘴氣。一方面人人都標榜着仁義道德,另一方面又肆意的踐踏道德底線。各級官員貪污斂財被發現後,連雙規這樣的舉措都沒有,怎麼會不被秦國打壓的擡不起頭?
秦軍之所以能夠所向無敵,是因爲秦國有着當時最先進的軍事體制。
商鞅開創了軍功授爵制度,讓普通的老百姓也有了進身貴族的機會。如果百姓不耐煩了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耕生活,就可以去投軍。
投軍的好處多多,從此你就過上了被人包養的生活,可以衣食無憂了。並且只要立下戰功,你還可以加官進爵,這是以前老百姓做夢都不敢想的事情。
所有的軍功都是按敵人的首級來計算的,如果戰士從戰場上拿回來兩個腦袋,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免罪,做奴隸的妻子就成了平民。隨着他拿回來腦袋數量的增加,獎勵也越來越豐厚。
希望世界和平的口號,在秦國沒有人會認同。秦國沒有戰爭,就等於扼殺了百姓改變自己命運的唯一出路。
在這樣的利益驅使下,秦軍的戰鬥力怎麼能不高呢?敵軍的頭顱,是士兵換取權勢、地位、金錢、美女的砝碼。老百姓聽說打仗,就如同豺狼見到了獵物。人只要爲利益所趨,就會爆發出無法想象的力量。
軍爵跟官爵又有不同,秦國爲了鼓勵子承父業。如果父親戰死沙場,兒子只要願意投身秦國的革命事業,就可以繼承父親的軍爵。
軍隊的這種特殊的世襲制度,給秦軍保證了兵源。秦國也不用擔心有軍爵的人會越來越多,因爲士兵是個高損耗的職業。越是那些在戰場上,靠奮不顧身、英勇殺敵來獲取軍功的人,死的也會越快。
就在秦國的士兵把屠刀對準敵人腦袋的時候,其他六國還在延續着靠血統和出身分配財富的時代。真想不出六國能拿出什麼,去對抗秦國的重賞之下必有勇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