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天晚上我有個飯局,需要一個能喝酒的助理,李雲潔的酒量不行,一杯就倒。”孫文宇說道,簡溪權衡了一下,第一時間就搖了搖頭,“不行,李助理原本就對我……”她話說了一半才覺得自己好像說錯了什麼,又把話收了回來,“不是,只是我不是你們公司的員工,這樣和你出席飯局不合適吧?”
“你不是之前應聘過我們公司的崗位,我可以破格錄取你。”孫文宇說道。
“就因爲……我酒量好?”簡溪問道。
“陳輝向我提起過幾次你面試中的表現。”孫文宇補充道。
“不行,”簡溪搖了搖頭,“還是不要了,Creation這麼大的公司,我不相信連一個能喝酒的人都找不出來。”
“的確是這樣,”孫文宇無奈的嘆了口氣,他要求所有的工作人員必須是技術出身,這些技術人員在學校的時候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了參加科研實驗或者比賽之中,能喝酒的實在是寥寥無幾,有幾位酒量不錯的,不過眼下又都在外出差,也沒有辦法趕回來。
“不行不行,”簡溪拼命的搖頭,她已經被人戳着脊樑骨叫成厚顏無恥的婊子了,再答應了孫文宇,她就真的沒有臉去Creation完成派遣工作了。
“十萬。”孫文宇說道。
“什麼?”簡溪一時之間沒有反應過來,看着孫文宇問道。
“作爲我的助理陪我出席這場酒局,頂你十萬的欠款。”孫文宇說道,“這樣原本十年期每年還兩萬的債務,就縮減成十年期每年還一萬。”
簡溪的眉頭緊鎖,只是喝酒而已,能換十萬塊錢回來她不是不動心,再三衡量,閉眼咬牙點了點頭,“成交!”她的底線又倒退了一大步。
“後天你就不用去上班了,早晨我的司機會過來接你,去做一下形象,晚上直接在吃飯的地方見。”孫文宇說道。
“孫總不是想把我在飯桌上賣了吧?”簡溪覺得這個順序有點滲人。
“女人總有男人比不了的優勢。”孫文宇說道。
“孫總,您認真的?那多少錢我也不去!”簡溪坐直了身子看着孫文宇說道。
“你的作用就在前半個小時,用你的酒量喝倒越多的人越好,打扮的漂亮一些,只會叫你事半功倍。”孫文宇解釋道,已經發動了車朝簡溪的小區開去,因爲之前偶遇過一次,所以這次也不需要在問簡溪把她送回哪裡?
“那之後呢?”簡溪問道。
“之後交給我了。”孫文宇說道。
“如果我喝醉了,你之後也喝多了,他們想對我怎樣,你罩得住我嗎?”簡溪問道。
孫文宇掃了一眼簡溪的面容,“你會不會想太多?”
“拭目以待!”簡溪點了點頭,被孫文宇輕而易舉的就轉移了重心,全然把自己有可能有人生危險這件事給忘記了,她根本就應該趁火打劫要更多的錢,以儘快免去自己的26萬債務。
簡溪提出對方有可能非禮她的可能性的時候,孫文宇的確沒有想太多,但是見到簡溪被化妝師打扮完,換了一身禮服之後就覺得自己的確想的有點少了。
簡溪的長髮挽成髮髻,只有幾縷劉海自然的垂下來,叫她看來別有韻味;而眼睛畫上彩妝之後熠熠生輝,宛若星辰;脣如蜜餞、齒則皓白,皮膚光滑的幾乎沒有一點瑕疵,吹彈可破;因爲低胸的晚禮服的設計,叫簡溪的鎖骨看起來格外誘人。
孫文宇的目光投射在簡溪的身上半晌都收不回來,簡溪咳嗽了兩聲喚道,“孫總?”
“哦……”孫文宇才猛地反應過來,看着簡溪說道,“忘了和你說了。”
“什麼?”簡溪問道。
“吃飯的地方在我們山裡的房子,車進不去,要先爬山。”孫文宇說道,“原本應該告訴你穿運動服來,上去之後再換裝的。”
“孫總,您是故意的!”簡溪看着孫文宇冷不丁的說道,她看起來還算平靜。既來之則安之,這會兒再大喊大叫也沒有什麼用了。
孫文宇搖搖頭,“真的是我忽略了,不過你也不用擔心被對方非禮,不管是我喝多了,還是你醉的不省人事,他們也沒法把一個大活人從山頂上弄下來。至於山頂的宴會現場,有一部分我們的工作人員,所以你不需要擔心。”
“是!”簡溪點了點頭。
“你怎麼上去?”孫文宇指了指面前的山,雖然夠不上崇山峻嶺的地步,但是以簡溪今天高跟鞋、晚禮服的裝扮,上去還是有點困難。
“有路嗎?”簡溪問道,她可不想手腳並用一臉狼狽的出現在客戶的面前。
“有!”孫文宇點了點頭。
“那沒問題了!”簡溪擺了擺手,似乎全然不在乎自己這套外設帶來的困難。
一般穿慣了帆布鞋的人,是絕對沒有辦法穿高跟鞋走路的。而簡溪不但穿着高跟鞋在走路,更甚者,她是走在凹凸不平的山間小路上都如履平地,這叫孫文宇覺得簡溪這個女孩僞裝起來的東西太多。
雖然不知道什麼原因,他也不覺得她是別有用心,或許只是有個耐人尋味的故事在期間罷了。
“怎麼了?”簡溪轉過身去看着出神的孫文宇問道。
“沒什麼,就是覺得你體力不錯。”孫文宇說道。
“我小的時候體育考試總是沒有辦法及格,我爸爸就每天早晨五點鐘把我叫醒然後從山腳跑到山頂,再從山頂跑回來。他也不要求我用多長時間,但是我自己知道,如果晚了早自習就會遲到,會被老師訓!春夏秋冬,年中無休,中考的時候我體育考了滿分!”簡溪笑着說道,“後來工作了,沒有什麼機會爬山,我就每天從自己住的地方跳樓梯,從一樓一個臺階一個臺階的跳到頂層,再跳下來。”
“難怪……”孫文宇點了點頭。
“難怪什麼?”簡溪不解的問道。
孫文宇搖了搖頭不再說話,他在想簡溪初次來找自己晨跑的時候,不管他怎麼變換步子都沒有辦法把身後的簡溪甩掉,原來,是因爲她原本就跟的上他的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