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原本不停在播放廣告的調頻廣播播出了一首歌曲,是一手著名的老歌《牽手》。
“因爲路過你的路,因爲苦過你的苦。所以悲傷着你的悲傷,幸福着你的幸福……”
曲歌突然騰出一隻手來,徑直地握住了我的手,然後和我自然地十指相扣,彷彿是一種對歌意的最好詮釋,又彷彿在表達一種不言而喻的深情。
我喜歡他這樣的霸道,特別是當着孫默默的面,讓我的臉上無限榮光與欣慰。
孫默默在背後發出了莫名地一聲笑:“記得以前坐你自行車後座的時候,我們總這樣牽着手。”
她的話語有些尖酸。不過,她的心理很是強大。
曲歌的手微微抖了一下,很輕微的。但是因爲我們握着,我能感覺得到。
“以前年少不懂事,錯把青春當愛情。”曲歌不冷不熱地迴應道。
“是。山盟海誓都不過過眼雲煙。沒走到最後,都不算是愛情。”孫默默也回嗆到。
“走到最後也可能會散場,愛情自古就沒有定數。”我也迴應,暗指她的離婚。
一時間,我們三個人都笑了。很自然的,同時以笑來化解這份難言的尷尬。
這是成年人的處理方式。不動聲色,暗暗較勁。孫默默,的確是生意場上摸爬滾打過的女人,早就可以輕鬆應對各種場面,不會失去自己的風度。
“孫總,那我們就送你到你們公司樓下了。”快到剛正集團總部的時候,曲歌說。
“你們要不要上去坐會兒?小源也在上班,我估計他也挺久沒見着勝男了。”孫默默笑着說。
“勝男,你要上去見見你朋友麼?”曲歌扭頭問我,表現出尊重我交任何朋友的大度來。
“不去了吧,打擾他工作也不好。”我笑道。
“好的,那下次有空你們過來玩。我下車了,謝謝你們。”孫默默說。
“好的,慢走啊,孫總。”曲歌又一次下車爲她打開車門,然後很禮貌地做了個“請”的動作。
孫默默優雅地下了車,隨即對我露出無懈可擊的微笑,與我們都揮手道別,彷彿我們是臨別的朋友一般,每個人的臉上都掛着一副粉飾太平的微笑。
送孫默默走後,我和曲歌又重新返回公司。卸下僞裝之後的我們,兩個人臉上的表情都怪怪的。
“從前你們關係很好?”我問道。
“就知道你會這麼問。”他說。
“如果你覺得不開心,我可以不問。”我說。
“沒什麼不開心的,那都是過去了。曾經她不是現在這樣的女人。”曲歌說着,話裡有股淡淡的惆悵。
“我知道。”我說。
“你知道?”他詫異地看了我一眼。
“我見過她年輕時候的照片。”我說。
“是嗎?什麼時候?”他更加詫異。
“有一次,你錢包裡掉出來了。”我終於把壓在心裡久久的話語問了出來。
“噢……”他的表情,顯然是知道他錢包裡有她的照片的。看到這裡,我心裡一片悽然,我彷彿明白了些什麼。只不過,他不說,我不問。
接下來又是一陣長久的靜默。在這一份靜默中,我們又一次踩着黃昏的暈黃日光進了公司,光線把車身鍍上了一層淡淡的金黃色。他的臉上亦是如此。完美的、無懈可擊的側臉,這張臉曾經屬於過另外一個女人。
我先下了車,徑直地朝樓上走去。他再一次跟了上來,一前一後,彷彿他在追我,實則呢?
我進入了我的辦公室,這一回,他沒有再跟過來。
我淡定地坐在了辦公桌上,打開電腦,打開qq,把q上未接收的文件一一接收,然後一一查看。心裡卻在等,等他究竟會不會過來找我。
半小時後,我合上了電腦。拎起包,準備下班回家。
我剛出門,他便從他的辦公室裡走了出來,就是這麼的巧。
隔着一段距離,我望着他,他望着我。我笑,他亦笑。他招手,示意我過去,我於是乖乖地走過去了。
他的辦公室裡瀰漫着一股濃濃的煙味,剛纔那半小時應該抽了不少。他拉我到電腦前,跟我就着工作又討論了半個小時。
然後,他問我:“餓不餓?市中心新開了一家法國餐廳,要不要去嚐嚐?”
“太貴,不去。”我很果斷地拒絕。
“你總是不忍享受生活。”他說。
“因爲我知道自己還沒到享受的年紀。”我狡辯。
“那你說吃什麼好?”他問我。
“我家附近新開了一家木桶飯小飯館,不如去嚐嚐,未必比法國餐廳的風味差。”我說。
他“噗嗤”笑開了,然後溫柔地說:“好。”
我心裡的氣順了一些。他關上電腦,輕輕攬着我的腰,帶着我下了樓,開着車真的帶着我去吃了木桶飯。
我們分別要了兩份木桶飯和幾個涼菜,他又喊:“老闆,來四瓶啤酒。”
“一定要喝嗎?”我對啤酒總是有一股莫名的抗拒。
“喝了,你心裡的氣就順了。受氣包,是不是?”他用手勾了下我的鼻子。
我笑開了。
“你既然知道,爲什麼就那麼沉得住氣?”我沒好氣地問道。
“因爲我想讓你看到我所做的,我覺得說了沒用。”他說。
“但是不說,就是距離。”我說。
“好。那我告訴你,那張照片上的人是我初戀,但不是孫默默。”他說。
“有區別嗎?”我問。
“如果你曾經用你的整個生命深愛過一個人並且徹底地爲她付出過,你就會明白那種感覺。那張照片就像過去的一個符號,我已經埋葬了那段過去了。曾經的孫默默,在我的心裡已經死去了。”他終於做出瞭解釋,卻也讓我難堪。
我直視着他,我說:“我曾經沒有,可是我覺得我現在在用整個生命愛着一個男人,並且也正在爲他徹底付出的路上。”
“哪個男人這麼幸福?”他滿臉笑意地看着我,一臉藏不住的得瑟與自豪。
我狠狠地從桌下踢了他一腳。真的,毫不留情。
他抱着下身嗷嗷地跳了起來。那一刻,我笑得像個孩子一樣手舞足蹈。
“好吧,看在你這麼開心的份上,我忍了。不過,不許有下次啊,太不給男人面子了。”他笑道。
“你說起舊愛的時候,又何曾給我過面子?”我嗆道。
他突然拉住我的手,怔怔地看着我說:“勝男,舊愛在心目中是無法抹去的,愛過已經成爲不爭的事實,誰也無法改變過去。但是一個女人用另一個女人擁有的過去來對抗她幸福的現在,是不明智的,也是不聰明的表現。我希望你我的戀愛,不是拘於形式的那種。我相信你能達到這樣的高度,因爲你是我選定的女人。”
我愣了一下,心中詫異,望着他久久。
“我一直都是這麼做的。難道你不這麼認爲嗎?”我反問道。
“對。你比我想象的大氣,識大體,知性。你身上,有一種內涵美。”他笑了起來。
“就算你這麼誇我,我也不會把我的酸辣豆角飯讓給你吃的。”我把面前擺着的木桶飯搶了過來,得意洋洋地看着他。雖不迴應他的話,心裡卻是極歡喜的。
“你喜歡,我的紅燒肥腸也讓給你。都拿去,你喜歡的,都給你。”他一臉的寵溺。
最近這日子,真是的酸甜苦辣,各種滋味都揉進了飯裡了。
我搖頭:“誰要吃你的大腸?”
他便樂:“很好吃的,來,吃一口。”
說完,夾了塊碩大的肥腸塞到了我的嘴裡。
我連忙扭頭,他卻固執地非得逼我吃下去。最後,石頭剪子布三輪我全輸之後,我敗下了陣,我只能皺着眉頭吃了一塊。未曾想,一嚼,那酸爽。
我們之間難得如此幼稚一回。不過,從此以後,我還真的就這樣愛上了肥腸,一如愛上這個完美又不甚完美的男人。當然,把他比喻成肥腸極不恰當。
當晚,他到我房間裡和我膩歪了一陣之後就回去了。晚上10點,我接到了顧永源的電話。聲音,居然是醉着的。
“劉勝男,下樓陪我說說話。”
“你在哪兒?”
“你是不是聽不懂人話?我在你家樓下,給我下來。”
我乖乖地下了樓。一看,果然,那輛騷包的跑車停在了樓下大門口的正對面。
坐上了車,他正把椅子放倒很舒服地躺在了上面,車裡放着歌,許嵩的,《玫瑰花的葬禮》,特別悲傷的調調。
“這是怎麼了?喝成這樣還開車?”我說。
“撞死了算了,一了百了。”他就不愛說人話。
“別死在我家門口就行。”我說。
他一把從椅子上坐了起來,直直地看着我:“劉勝男,你們他媽的喜歡曲歌什麼?我哪裡不如他?”
“怎麼,孫默默給你氣受了?”我問。
這個女人到底何德何能,佔據了兩個男人心目中最崇高、最神聖的位置。我無語。
“女人不要太聰明,別問那麼多。”他說我。
“那你又要找我聊天,又嫌我問東問西。”我說。
“陪我再喝點。”
“no。”我拒絕得很乾脆。
“那晚上我就睡你家不走了。”他開始耍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