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遠古人種

巨人的頭顱骨的眼窩比正常人的頭大上四倍。再看看南美洲發現的JCA石雕,這些珍藏在博物館裡的石頭上,雕刻着許多難以置信的圖畫。

在這些石雕中,人與恐龍的比例差不了多少。以現在發現的暴龍化石爲例,暴龍約有3層樓高。

在所有的石雕裡,恐龍雖然還是比人大,但比例並不懸殊,三角龍對於人來說,好像是現在人與牛的比例。這說明了什麼?

是不是有可能在恐龍時代就生存有巨人?

這和達爾文的進化論是相悖的。

其實這不是個例,在1950年,土耳其東南部地區的Euphrate valley發現許多巨人的墳墓遺蹟,其中兩個挖掘點各發現了長度爲1.2米的大腿骨化石,此化石在解剖學上的特徵和比例上都與人類大腿骨相符。

而美國加州的H. K.先生則聲稱他曾親眼目擊巨型大腿骨的出土過程。

這根大腿骨的主人推測身高應該有4.2~4.8米左右,身寬1.8米。人們在墨西哥城附近也曾挖掘出巨型的人類骨架,這些骨架粗如牛骨。後來,在墨西哥其他地方也找到過這類巨骨,其中有一塊巨人的頭蓋骨大得像個鐵鍋,人們甚至可以在它上面烙制玉米餅。

在墨西哥城東出土了一個完整的巨人頭顱骨和巨人使用過的石臼殘片以及簡易牀等遺物。這個巨人顱骨的長度有50多公分,口中的大牙有大拇指大。據專家估計,這類巨人身高在3.5~5米之間。

人類的文明歷史並不是就是現在這麼一次,按照瑪雅歷的記載,總共有五次太陽紀的人類文明存在,事實也是這樣,瑪雅歷也就是一種史前文明的流傳。

雖然巨人的文明已經消失,但是還是留下了很多的遺蹟,各種傳說也得以流傳下來。

中國大陸也有類似的大型人骨出土記錄。上面引用了中國《國語?魯語下》中的一篇《孔丘論大骨》的散文。

“吳伐越,墮會稽,獲骨焉,節專車。吳子使來好聘,且問之仲尼,曰:‘無以吾命。’賓發幣於大夫,及仲尼,仲尼爵之。既徹俎而宴,客執骨而問曰:‘敢問骨何爲大?’仲尼曰:‘丘聞之:昔禹致羣神於會稽之山,防風氏後至,禹殺而戮之,其骨節專車。此爲大矣。’客曰:‘敢問誰守爲神?’仲尼曰:‘山川之靈,足以紀綱天下者,其守爲神;社稷之守者,爲公侯。皆屬於王者。’客曰:‘防風何守也?’仲尼曰:‘汪芒氏之君也,守封、嵎之山者也,爲漆姓。在虞、夏、商爲汪芒氏,於周爲長狄,今爲大人。’客曰:‘人長之極幾何?’仲尼曰:‘僬僥氏長三尺,短之至也。長者不過十之,數之極也。’”

司馬遷也認同這個說法,並記錄在《史記》中。後面是翻譯文:春秋時期,吳國攻打越國,佔領了越國的都城會稽,在會稽發現巨人遺骨。因爲罕見,便把巨人遺骨運回吳國。巨人遺骨裝了整整一馬車,吳國王不解。吳國軍隊詢問越國人,越國人也不明白。吳國國君就派遣使者,帶了些巨大的人骨,來到魯國請教博學多才的孔夫子。使者首先晉見了魯國的高級官員,向魯國有關官員獻上了厚禮,這纔打通關節,見到了魯國的國寶級人物孔夫子。吳國使者讓幾個人擡來巨骨,恭恭敬敬地問孔夫子。孔子仔細察看巨骨後,略加沉吟,說:“我聽說大禹治水史,號令天下各部落首領到會稽開會,防風氏的首領特別高大,但是他卻遲到了,大禹大怒,下令把防風氏首領處死。這具遺骨就是防風氏首領的。”···

現在根據這些考古發現,巨人的數量遠遠不止美洲,各國各地都有。

這些東西都是古猿進化來的嗎?

可是,現代主流科學和現代主流思想、現代主流觀念仍然是以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論爲基礎的,所以這些東西只能秘密封存起來。

這個好像很好解決,梵蒂岡的秘密檔案室應該能給出相應的答案,畢竟那裡保留着這個世界上在已經失傳了的秘密。

趙繼統來到梵蒂岡,進入聖安娜門,穿過瑞士衛兵,走過美景宮廷院,然後呈上自己的證件(宗教裁判所)。

獲得准入後,趙繼統被獲准每天允許索取三份文件。因此,比起瀏覽檔案室的目錄,他必須從用意大利或拉丁文手寫的目錄中選擇出具體文章。

這些目錄相當壯觀,檔案館有“50英里(80公里)長的書架,和追溯到八世紀的各類文件···

趙繼統從中找到了不少歷史的瑰寶:長達197英尺(60米)的卷軸,包含審判聖殿騎士團的時刻,這一審判從1307年開始持續了好幾年。

《教皇子午線》,由教皇亞歷山大六世在1493年宣佈的西班牙和葡萄牙瓜分殖民地的分界線。

米開朗基羅寫給教皇尤利烏斯二世的一封信1952年,教皇利奧十世將馬丁路德逐出教會的法令。

1530年,國王亨利八世給教皇克萊門特七世遞交的請願書,要求解除他與阿拉貢的凱瑟琳的婚姻,在請願書中,有亨利八世的親筆簽名,以及超過80名領主和牧師的封印(當然,教皇拒絕了該請求。)蘇格蘭皇后瑪麗寫給教皇西克斯圖斯五世的信,懇求教會在處決她以前進行短暫的干預。

有關1633年對伽利略的審判的相關記錄。

由中國孝莊太后寫給教皇因諾森特十世的信。教皇克萊門特十二世寫給第七世喇嘛的信.亞伯拉罕·林肯和傑佛遜·戴維斯(寫於1863年,兩人均不是天主教徒)寫給教皇庇護九世的信,希望他能前來幫助聯盟。他甚至查到了教皇庇護十一世執政期間(1922年-1939年),教皇“與墨索里尼達成協議,墨索里尼保護教會的利益,而教會對國家資助的反猶太計劃緘默不語。”這一結論與教會的說法有出入。

還有教皇庇護十二世(1939年-1958年)有關的所有文件,趙繼統對庇護十二世與與納粹是否有染不感興趣,問題是如此隱私的記錄都存在,爲什麼相關於緣故人種的記錄卻不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