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警世鐘

杜丘明的腦洞、假設和推演,都很完美。

不過,法庭終究是要講證據的地方。

畢竟,當初津門法院判“王H打假敗訴案”時,王H究竟算不算職業打假人、他去買假貨後求賠償屬不屬於“知假買假,以求償爲動機才購物,並非以消費爲動機購物”,並不是真如外行人腦補的那樣,只要代表商家利益的律師動動嘴皮子就行的。

比如在刑法領域講究“主客觀相統一”的時候,判斷一個人犯事兒時的主觀心態,是故意還是過失,還是無過錯的意外事件,那都不是憑嫌疑犯自己說說就算的。

如果客觀行爲模式、證據要件顯示你是故意,你說自己是過失也沒用。

民法領域雖然沒有“主客觀相統一”原則,但道理也是一樣的。

所以,哪怕馬和紗暫時因爲杜丘明的攪渾水而微微慌亂,但爲她提供後盾的虞美琴,思路卻始終很是清晰。

而且,虞美琴的應對,始終沒有急躁,而是一步一個節奏,踩得穩穩的。

明明手頭有實質性的反擊素材,她也依然按部就班,先把程序性的反擊素材按順序用一遍,一點不浪費。

“姐哪怕優勢巨大都不會貿然平A過去的。”虞美琴默默想道。

終於,輪到她陳述意見了。

虞美琴沉穩地說:“尊敬的審判長,我提請法庭注意:原告方律師剛纔說了那麼多,無非是對我方當事人的主觀心態進行無端揣測。但我此前並沒有在一審環節原告方提交的證據中,發現任何可以用於證明這一要素的材料。

根據《民事訴訟法》,在二審中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出新證據,即使提出新證據,二審法院也不應當直接當庭改判。所以,我申請審判長裁定原告方提交的額外訴求不予考慮。”

虞美琴這番話一說完,場內的記者也基本都能聽懂,因爲這條法理很通俗,平時做這方面報道的外行人,見多了也都懂了。

無非就是“爲了防止在終審中證據偷襲,所以一般不允許二審才提出新證據”。

只不過,作爲記者,他們不太可能自主想到在這個時間點可以調用這一法條反擊。最多隻是在虞美琴報出答案後,捧臉高呼“搜跌死奶”。

如果再事後諸葛亮一點,拍大腿喊“那擼貨多”也行。

審判長微微點頭,然後轉向杜丘明:“請原告方代理人陳述追加證據的正當理由,如無法陳述,本庭將裁定不予受理。”

杜丘明也深呼吸了幾口,沉穩地答道:“尊敬的審判長,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二審在遇到實質性新證據時,一般情況下確實不該直接改判,但這不等於二審不需要審查這些證據。

如果本庭審查新證據後,認定足以影響原判決的,才需要發回重審。如果新證據不足以影響原判決,可以直接維持原判。所以我方認爲就我上一階段提出的事實進行質證很有必要。

其次,關於舉證期限問題,我方申請認定——因被告人在一審時,故意臨近舉證期限屆滿時,才突然提交答辯狀並提出反訴。因此,對於被告反訴的相關證據蒐集工作,我方在一審中實際並未得到滿額的證據蒐集時間。而此次額外提交的證據,在二審答辯狀提出時我方就一併提交了,故申請本庭裁定證據有效。”

他的這個應對,看臺上的看客們就覺得稍微有些晦澀了。

雖然他說的每一句都是有法條或者解釋支持的,但是平時被調用的機會很少。

一言以蔽之,就是民事訴訟法上的“二審發現有新證據就發回重審”這個原則,其實是不精確的。

準確來說,應該是“二審發現新證據後,先大致看一下,如果這個證據可以讓判決變化,那纔是發回重審。如果雖然有新證據、證據也有效、且與案情相關。但審查完後,發現不足以改變判決,那二審就沒必要費事兒發回重審了,直接維持原判就行”。

換句話說,就是“成功的證據偷襲,要發回重審。但偷襲失敗的,就直接維持原判”。

問題是,你都偷襲失敗了,還幹嘛非要堅持讓人看一遍呢?這不就相當於你明知某一次攻擊會MISS,還非要空砍這一刀麼。

比喻或許不太恰當,但道理差不多就是這樣。

至於後面杜丘明說的他們那方有理由延期追加證據,雖然不能說是穩紮穩打,但好歹有其道理,就看審判長怎麼說了。

“被告代理人是否需要對上述陳述表示反對?”審判長禮貌性地轉向虞美琴問了一句。

這個時候,虞美琴就不太適合再糾纏了。

她大概也意識到,杜丘明是想盡量把水攪渾,就算最後無效,也把馬和紗、馮見雄在社會輿論層面抹黑成碰瓷的。

畢竟,這個官司的關鍵,在於蘋果公司的商譽,而不是什麼有形資產的損失。

所以,哪怕官司判決下來了,社會輿論的印象也還是很重要的。

哪怕法官不判馬和紗是碰瓷的,要是審判過程細節流傳到社會上,給果粉們找到一個自嗨的意淫點,讓他們自行腦補,那還是可以爲蘋果挽回一些東西的。

反正這些骯髒的東西沒什麼好多描述的。

一番確認之後,雙方開始就“馬和紗主觀心態上是不是來碰瓷的”這個點展開質證。

杜丘明舉出了一些二審提交列表上的證據。

當然,要證明一個人的主觀心態是很難的,所以只有間接證據,沒有直接證據(直接證據就只有盤問被告人的證詞了,但馬和紗只要不說漏嘴,訓練有素,杜丘明是問不出乾貨來的。)

杜丘明循序漸進地開始噁心人:“我方通過華夏聯通江南省分公司,調取到了兩份被告人馬和紗小姐實名註冊電話卡的消費記錄。

其中一個號碼的消費記錄期間,涵蓋去年1月至今年4月。另一個號碼的消費記錄期間涵蓋去年7月至今年4月。

從這些證據裡可以看出,馬和紗小姐此前多年都是華夏聯通的用戶,已經有了一個聯通網段的號碼。而且請注意,那個號碼的UIM卡恰好是可以向下兼容、使用到IPHONE-3GS手機中的。

可是,去年7月後,她爲了使用IPHONE,卻特地又辦了一張新卡,在IPHONE-3GS上破解後發微博。與此同時,我們從這些記錄裡面可以看出,她用於發微博的這張電話卡,幾乎沒有短信消費、通話消費。所有日常消費依然產生在舊卡上,甚至舊卡上還有運營商代扣的網絡遊戲充值消費記錄。

我們還有相關的明細,總而言之,可以證明馬和紗小姐得到IPHONE-3GS手機後,幾乎只用這臺手機幹過發微博,以及其他可以在社交網絡上公開顯示其使用的是IPHONE手機的炫耀性行爲——請問被告人,你認爲這是一個正常消費者的行爲嗎?一個正常喜歡用IPHONE手機而購買的人,會這樣‘所有其他日常通訊、用手機看書、娛樂’都還用舊手機,然後只用新手機做那些公開傷害手機廠商商譽的行爲麼?”

虞美琴立刻反脣相譏:“我方委託人怎麼使用IPHONE手機,是她的自由。她只用IPHONE發微博怎麼了?她無非是從某些渠道得知,當時的微博內測APP有‘用IPHONE發微博會顯示其平臺後綴’的特殊顯示效果。也知道這種顯示效果有稀缺性。

所以不惜花費重金求購海外IPHONE並破解,以圖收穫這種稀缺性帶來的流量關注優勢——這是自媒體經營的正常策略,完全是善意的使用。”

對於虞美琴的這種說法,杜丘明當然是不會甘心的,於是雙方優勢一番嘴炮。

不過,水倒沒有一邊倒地被杜丘明攪渾。

看熱鬧的人最多覺得馬和紗稍微有點博眼球的心機,卻不至於把她當成碰瓷的。

這個過程中,虞美琴還少不了不着行跡地抨擊一下聯通方面居然跟外商同流合污,在民事案件中都把用戶消費記錄泄露給調查者——只不過,這種反擊在國內沒什麼話題度,中國人都覺得這是應該的。

足足嘴炮了半小時後,輪到虞美琴這邊舉證。

當然,證據也是早就提交過的,只是此前一直沒用到、不起眼而已,所以也不存在“延期舉證”。

“這是一份我方當事人去年7月與新浪公司技術支持部們某接線員工的通話記錄——從記錄可知,當時,我方當事人作爲知名加V用戶,就‘目前新浪開發的內部封測版本移動客戶端,是否有顯示‘發佈於IPHONE平臺手機’這一後綴信息’的問題,向對方提出過諮詢。

而在得到肯定回答後,我方當事人才購買了IPHONE-3GS手機。從這個時間線的先後順序來看,我方當事人完全是出於正當目的購買的手機……”

“反對!”

當虞美琴說到這兒時,杜丘明立刻提出反對,打斷了她,“馬和紗小姐在此前的庭審中,多次陳述‘她不知道未過審的IOS版微博APP安裝文件的來源’,而且在我方一再交涉要求其交待‘向她提供該安裝文件的新浪內部責任人’時,她也屢次拒絕。

因此,我方認爲此項錄音與其前述證言存在重大矛盾,不應當採信……”

“請對方代理人注意一個事實——這個錄音是有新浪公司官方客服存儲的,真實性和時間記錄不容置疑。而且,這個通話中,我方當事人只是‘諮詢了有沒有這種東西的存在’,可沒有直接要求對方提供安裝文件。

諮詢行爲,和後來實際實施完全是兩回事。衆所周知,我方當事人是個在消費行爲方面比較沒有遠見、容易拍腦門剁手的衝動少女,‘沒想好將來怎麼破解怎麼安裝,就直接頭腦一熱先把手機買了再說’,是完全正常的行爲!對方代理人不能理解這種消費心理學層面的存在,不代表它就不存在!”

虞美琴這麼一說,吃瓜羣衆們紛紛覺得馬和紗確實就是個容易衝動剁手的純良少***謀論的氛圍頓時散去了不少。

虞美琴趁勝追擊繼續舉證:“這是我方當事人去年8月在其QQ上、向一個羣成員主要由其同班或同院同學、學長的QQ羣裡,發言的聊天記錄。我們是從騰雲公司的官方服務器上申請調取的原始數據。

從聊天記錄可知,當天我方當事人在買到手機後,依然不會破解、也找不到怎麼安裝,所以在羣中吐槽,向男生們求助。雖然當時羣裡沒有任何一個男生明示直接提供一站式搞定,但後來她的手機也確實被不特定的多數人借去‘把玩’,最後拿回來時就破解好了、也安裝好了。可見,這一切都不是我方當事人早有預謀的……”

……

“既然雙方都已經陳述完意見,本庭認爲,本案事實部分的認定已經全部完成。今日就此退庭,等待相關司法解釋明確後,擇日再開庭審理法律適用部分。”

一番激戰之後,審判長都覺得有些精力不濟,口乾舌燥,宣佈先退庭。

杜丘明覺得一陣深深的無力感,向他襲來。

雖然本來這種胡攪蠻纏就不一定有效,但他好歹覺得今天是一個天賜良機:馮見雄都沒出庭,在京城忙着跑解釋。他只需要對付一個虞美琴就行了。

可是,怎麼連那種剛碩士畢業一年的小姑娘都打不過了?

這不科學啊!

雖然,對方的準備工作確實做得很全面,很陰險。

杜丘明深感20多年的律師白乾了。

一家愁一家歡喜。

剛纔始終惴惴不安的馬和紗,也鬆了一口氣。

如果今天是馮見雄在,她肯定是不會擔心的。現在證明,這些場合,靠美琴姐獨當一面貌似也沒問題。

“美琴姐,對不起,剛纔我還懷疑了你的實力。”

隨着退庭的人潮散去,馬和紗靦腆尬笑地擰開保溫杯,給虞美琴斟了一杯熱茶。

虞美琴自信而又無所謂地一笑:“你可以不用說出來的,那我就不知道你懷疑過我的實力了。”

“那……還是承認比較好吧。”馬和紗誠懇地說,“不過,美琴姐,你真的喜歡這樣的生活麼?我總覺得,一個女生爲那種‘陰險營苟’的設定辯護,有些不好意思呢。‘我明知道我違約了,但我還是要一邊賠錢一邊繼續違約’這種話,果然還是厚臉皮的男人說出來比較好吧。”

虞美琴嘆息了一句:“我不覺得,這點上我跟小雄三觀一樣——我們都是在教化和矯正這個社會。之所以我們能經常說出‘我明知違約,還要堅持一邊賠一邊繼續違’,不正是因爲這個世界的人,在籤合同的時候普遍把違約金定得太低了麼?

一套100萬價格的二手房買賣,合同定金才5萬,而二手房從籤合同到過完戶,可能要三個月——這意味着什麼?意味着你要賭房價在3個月裡的漲幅不能超過5%。這種漲速在淡季當然是可以覆蓋的,但是過年旺季呢?金九銀十呢?

當違約金只有5%,而3個月裡市場價漲了10%,那不就應該是普遍違約的麼?這時候違約纔是誠信,違約纔是正義,不違約叫傻嗶。有長心的智力正常者,要學會8月份或者12月份籤二手房購入合同時,給20%定金,這纔是減少糾紛的釜底抽薪辦法。

同理,在這個案子上,我跟小雄也無非是幫國人敲一敲一個他們從來沒看到過的警鐘:哪怕是動產,哪怕是電子產品,物的權,也是高於債的權的,這兩個東西不一樣。”

第16章 釜底抽薪第28章 威望值MAX第95章 妹子演技不自然第37章 你對噴的力量一無所知第35章 你管老子成本多少第96章 吊打小學生第105章 死諫第22章 再接再厲第52章 計數君已陣亡第200章 一億美元就想讓我住嘴?第56章 入彀第48章 你跟哥差距了一個次元第75章 玉石俱焚第25章 哪裡就有反抗第62章 到底有什麼陰謀第58章 唱白臉比業務水平更重要第65章 隱情第14章 行雲流水第175章 燈塔第153章 彷徨第78章 無名之輩喬老賊第13章 事業規劃第92章 逆向思維第69章 女人要爲自己活着第92章 因緣際會第5章 吔S啦你第109章 沒成交的都是姿勢不對第64章 好大一盤棋第93章 新隊友第48章 馮磚家第13章 嘴炮是第一生產力第86章 攻克乃還第115章 士別三日第71章 奈何雄哥有高達第6章 敲詐到敲詐的祖宗頭上第7章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是獎狀先動的手第19章 分贓第1章 很大一盤棋第18章 特洛伊木馬第13章 嘴炮是第一生產力第85章 一百種死法第69章 輕取第38章 “後宮”辯論隊第3章 你做不到是你的問題第50章 頑石點頭第88章 仇恨值集火第46章 雲辣雞第20章 鼻屎小國第202章 四面楚歌呼?第69章 女人要爲自己活着第12章 煤老闆的錢第1章 蒙冤第9章 反派也配有傲氣第67章 大V待遇第90章 小魚吃蝦米第94章 靦腆的廢萌第155章 補魔第68章 暖男第51章 輕鬆噴到精神分裂症第46章 談判磚家都搞不定第235章 傲嬌的代價(大家再耐心等待,交涉中)第32章 錢永遠不會夠用第35章 你管老子成本多少第15章 一家歡喜N家愁第114章 只做不說做成再說主義第76章 我爸教我做人要謙虛第53章 只聽說過**沒聽說過逼讀第128章 這不科學第119章 哥喜歡當着人面殺人奪寶第18章 賭房價的都得死第104章 人紅是非多第73章 無形好人,最爲致命第200章 一億美元就想讓我住嘴?第2章 沒有公主命學不來公主病第47章 兩手都要硬第89章 宿命的表白第6章 算盡天下第74章 用一個鍋圓謊另一個鍋第22章 再接再厲第34章 不知自由爲何物第36章 調教第14章 同學哪有資格看懂哥裝的逼?第7章 無微不至第118章 大力出奇跡第117章 荒淫第9章 名在利先第257章 答辯PPT的人懂個雞兒第27章 德國骨科只是無知者的意淫第13章 只是做了點微小的工作第93章 新隊友第33章 含沙射人影,至死人不疑第98章 貧窮限制了你的想象力第177章 衆生仰望第33章 含沙射人影,至死人不疑第43章 欲擒故縱第57章 以眼殺人第80章 擺平後方第135章 圖樣第130章 修羅場升級版第19章 大賽前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