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粉絲

廣播站的宣傳效果確實非常好。在很短的時間內,蓬州縣很多人都知道了張美珠這個先進人物,她的美名已經傳到了千家萬戶。

俗話說得好,人怕出名豬怕壯,這事一點都不假。

自從張美珠第一次在石腦大壩出了名以後,追求他的青年人都漫天野地裡瘋長的野菊花一樣,鋪天蓋地的把她包圍起來。

有人曾經誇張的說,張美珠身後的帥氣小夥兒排起隊伍來,足足可以繞着蓬州縣城兩週,儘管說的有些誇張,但是,張美珠的影響足見一斑。

在這瘋狂的一堆野菊花中,廣播站的週記者表現得最爲出色。說他表現出色倒不是說他長得不好。而是他的辦法一個接着一個,花樣繁多,層出不窮。

因爲第一次報道張美珠的時候,不是他自己,而是一個鄉巴佬土記着,石腦大壩施工現場的,主管宣傳的通訊員,廣播站特約記者土老帽趙大友。

他感覺這是自己參加工作以來最大的失職和恥辱。

他心裡對土老帽趙大友的報道,醋意大發,反感十足,一萬分的不感冒。

認爲,一個傻乎乎的老農民,怎麼會寫出這樣優秀的作品呢?他從心裡開始記恨他、嫉妒他,只怕他再次搶了自己的買賣——報道文稿。

所以,這次他就搶先來到了食品加工廠,找到了工廠的領導,點名要報道張美珠的先進事蹟。

他向廠長陳述的理由很簡單,就是因爲張美珠有前期的先進報道,後期表現如何,更是廣大聽衆關注的焦點。

廠長是一個非常開明的人士,覺得宣傳張美珠就是宣傳工廠,就是做不掏錢的活廣告,這可是天底下最大的便宜和實惠。

於是便答應了下來。這週記者倒是也爽快,很快帶上自己的相機和寫作工具,找到了廠子裡。

他很會來事,做宣傳的他,非常懂得宣傳的側面效應。

他先從張美珠身邊的人開始採訪,他讓身邊的人都去給張美珠捧場,然後再讓張美珠出場。

這樣的廣播稿子非常的適合聽衆收聽。果不其然,張美珠的名字一下子家喻戶曉,成了蓬州縣城的一顆新星,這就是這個時代青年人的思想追求和精神風貌,代表着當代的時尚。

週記者二十四歲,瘦高挑兒,人長得談不上有多帥,但是,起碼也得說是一個文藝青年,是一個非常出色的廣播站記者。

他沒有什麼特別的愛好,他除了會寫稿子,會採訪報道之外,另一個愛好就是天生的愛究竟、愛乾淨,愛穿戴。

他留着時髦的小分頭,頭髮梳得油光可鑑,分出的縫隙就像是老農犁地犁出的地溝一樣,清晰可見。

再配上長臉和小眼睛,更顯得幹練瀟灑。

他腳上穿一雙時尚的棕色皮鞋,一塵不染,鋥光瓦亮。他每次出門前擦拭一次,已經養成了多年的習慣。

他穿一件深棕色的皮夾克上衣,大小胖瘦非常得體,下面再配上一條瘦長的喇叭褲,儼然是一個時尚青年,顯得別樣的灑脫。

他的條件也比較優越,父親在縣委做後勤工作,母親是一個油棉加工廠職工。他下面還有一個正在讀高中的小妹妹,和一個上小學的弟弟。

一家人在縣城油棉加工廠居住,都是商品糧家庭。

他對張美珠的追求,其實不是首先來自於他自己,而是來自於他的母親。

他的母親和張美珠同屬於縣社系統,開會的時候會偶爾碰面,主要是同事們聚在一起閒聊時不斷說起食品加工廠的張美珠,說這個姑娘怎麼好怎麼懂事,怎麼先進等等。

母親聽在了心裡,覺得很符合做兒媳婦的標準,一家人在一起吃飯的時候,也就扯起來這樣的話題。

這時週記者才得知還有這麼一位優秀的美女。

剛注意上這個那美女沒幾天,也就聽到了廣播站的第一次報道。他很快在心裡對張美珠產生了愛慕之心。於是開始開動腦筋,想盡辦法,去接近這位姑娘。

這不,自己得天獨厚的記者身份派上了用場,自然而然地就能接近張美珠。

他從心裡慶幸自己幹了一種天底下最美的職業。

其實就在張美珠出名之後,還有一個青春少年心裡也在想着這位美女,這就是剛剛考上師範學校的朱友康。

朱友康和別的年輕人對張美珠的感受是一點也不同的。

在他心裡,對張美珠最大的感受就是崇拜,就是敬仰,就是那種最偉大人物的內心敬佩和尊敬。並由此而產生的那種同志之間的純潔的思想感情。

張美珠在他心裡,先是一個小妹妹形象,因爲他第一次見到張美珠,是在劉新亮母親的辦公室裡,那時張美珠剛剛上班不久,還是一個十六歲的小姑娘。

第二次認識張美珠,是在蓬州中學附近的公路上,那次就顯得有些成熟了。因爲朱友康覺得廠子裡那麼多人,尤其是那麼多男人,給看守所送貨怎麼能靠給一個小小的姑娘家呢?

那次騎自行車和張美珠碰了個趔趄,朱友康看到張美珠就是一個胸懷寬大的女性,他不僅不指責他,還關心他碰傷了沒有。

而且一個剛進廠子的姑娘就一個人去送貨,那是心理上的成熟,那是一種無形的進步和成長。

第三次是從蓬州縣城廣播站聽到了她的先進事蹟,倍感親切,倍感鼓舞。一個弱小的姑娘從進廠,到送貨,再到石腦大壩,然後上了廣播站頭條廣播,那是多快的進步啊!

儘管後來張美珠在廠子裡是什麼情況,他不太清楚,但是,在他心裡張美珠就是一個心中的女神,是善良的化身,是一個自己十分敬仰、十分尊敬的女神和英雄。

朱友康和週記者對張美珠最大的區別就在於,一個把張美珠當女神供奉在自己的心中,鼓舞自己,用以永遠的向她學習。

他甚至還隱隱約約感覺到,這是一個來自高大上姐姐的形象,而不是原來的小妹妹感受。

朱友康覺得,張美珠儘管這麼優秀,但是,人家是商品糧,人家是官家公主,自己又要遠離蓬州,到外地就學,並且還得學習三年的時間,從內心裡講,他對張美珠倒是沒有更多的奢望。

之所以有這種想法,他覺得他和張美珠之間有着十萬八千里的路程,甚至想,那是不可能的事情。那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週記者則是張美珠的崇拜者、吹捧者、愛慕者和鐵桿兒粉絲,更是張美珠瘋狂的追隨者和追求者。

他開始謀劃着如何才能夠得到這位優秀女神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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