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楓看着警車的背影搖搖頭,然後思考了兩分鐘便面色凝重地進了連部。
“報告連長,我要請半天的假。”江楓沒有了往日的嬉皮笑臉,很莊重地說。
洪鬍子掃了一眼江楓,想了半天才問:“什麼時候走。”
“下午四點走,明天早晨回來。”江楓面無表情地說。
洪森點點頭:“好,理由我會安排的,最好什麼也別留下。”
出了連部的時候,江楓一直在思考,連長說得什麼也別留下是什麼意思?
難道他知道我要去幹什麼?
下午的時候,江楓該勞動勞動,該訓練訓練,到下午四點種的時候,洪鬍子安排江楓出去了,藉口是到軍部辦事兒。
連隊的車把江楓送到了山下就回去了。
江楓在一片森林裡換下軍裝,穿上了一套便裝,等他從樹林裡出來的時候,已經是一副農村青年的打扮。
從這裡到林源縣城在一百里地左右。
這個距離別說對於江楓這樣的非人類,就是對於在軍隊經過訓練的士兵來說也不算什麼有難度的事兒。
那個士兵還沒五十公里拉練過。
江楓拉開步子飛奔,一個小時後他就出現在林源的街頭。
這速度已經快趕上摩托了。
沒有一點線索,他甚至不知道他要找得人什麼模樣,但這都不是問題。
十七點十分他在一家拉麪館裡吃了一碗拉麪,喝了一瓶啤酒。
十七點三十分他走出拉麪館向林源市中心走去,在路過一間網吧的時候鑽進了網吧,上了一臺機器一直消遣到晚上八點夜幕降臨纔出來。
走出網吧的時候江楓已經知道了很多的信息,知道了林源縣最大的迪廳,甚至他還在網絡上找到了他想找的人的詞條。
這樣的人渣竟然都混成企業家了。
十五分鐘後他就出現在林源最大迪廳裡,在這裡他應該能找到他想要的一切訊息。
迪廳一般都是魚龍混雜之地,如果需要你在這裡可以瞭解到一個城市地下世界裡所有情況,而且還不是大概。
江楓不會去和他需要了解情況人去囉囉嗦嗦,他直接運用的是記憶搜索。
能在一座城市裡平安地開起一個迪廳的人,幾乎都不是什麼簡單的人大部分也都不是什麼乾淨的人,當然那些鎮場的人也都不是普通人能幹的事兒。
迪廳裡有一個青年,此時正坐在一間屋子裡吞雲吐霧,他有個很有氣魄的外號:砍哥。
砍哥的工作就是照看這迪廳別發生什麼
意外的事兒,像小打小鬧這樣的事兒一般都到不了他這裡,但是隻要能通知到他這裡的基本都不算什麼小事兒了。
這從側面反映出他在這個迪廳的地位。
在林源年輕一代的混子裡,他算是出類拔萃了,道上很多見了他都會恭恭敬敬地叫聲砍哥。
即便林源街上的幾個大混子對他也是客客氣氣的。
因爲他陰險狡詐,六親不認,出手狠辣。
本來晚上他都是精神抖擻的,可是現在,他卻感覺到了一股睏意。朦朧中好像有人進了他的屋子,在他還沒來得及轉過頭的時候,一陣睏意就涌上心頭。
他感覺自己好像做了一個短暫的夢,似乎有人問了一些什麼,自己回答了還是沒回答他說不清楚,而等他清醒的時候,他發現自己睡着了,睡了一個小時。
牆上的時鐘已經指向九點十分了。
砍刀認爲造出這種現象一定是這兩天白天的覺睡得有點少了,等迪廳散場一定要睡覺,再不扯蛋了。
張喜痞子是一個人的外號,至於他本名叫什麼在林源已經沒有幾個人知道,或者知道也不敢提起。
張喜痞子的大名叫張竟成,這個名字現在只代表身份證上三個文字。
在林源不論黑道白道,縣長辦不成的事兒他能辦到。
誰說混黑道沒出息的?
天天下酒店,夜夜做新浪,村村都有丈母孃說得就是張竟成這樣的人。
這不今夜,他下面的一個酒店從南方過來一個什麼州的瘦馬,據說是從小練舞然後縱橫江湖,腿下有獨門功夫。
對於喜歡獵奇的張竟成來說,他是一定要鑑定一下這什麼馬的功夫的。
原本人家才叫馬、可此時他大名鼎鼎的張喜痞子卻變成了被人馳騁的馬。
雖然被人家當成了馬,但張竟成沒一點意見,正完美的詮釋俯首甘爲孺子馬的精神。
平日喜歡附庸風雅的張竟成想起了一首詩中的兩句: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
這詩寫的非常好,非常符合他眼前的意境。
他甚至推測這個古代有名的詩人寫這首詩時的背景是否和他此時一個模樣。
什麼東西摩擦久了都有起火的可能,最不濟也有火星濺出。
閉着眼睛的張竟成終於到了火山爆發的那一刻,這時他又想起一首詩:鵝鵝鵝,曲項向天歌。
他像鵝那樣呃呃地叫了兩聲就全身放鬆了。
戰場需要清理,身上的汗也需要清理,不然睡覺不舒服。
張竟成沒管那匹
瘦馬,自己走進了浴室。
他不習慣洗澡的時候有別人在場,那怕對方是千嬌百媚的美女,這已經形成了一個多年的習慣。
洗澡的時候他用荒唐的嗓子唱着南腔北調的小曲,這個時間持續了有十幾分鍾,等洗完澡就裹着了浴巾出來了。
一回到屋裡他就感覺好像有什麼地方不對頭。
屋裡沒什麼變化,各個部件都在原來的位置,這個對頭。
瘦馬已經在牀上睡了,這個也對頭。
但是那個坐在椅子上抽菸的青年就不對頭了。
他不記得屋裡該有這麼一號人物。
他是誰?他怎麼進來的?他要幹什麼?
三個問號齊出,讓張竟成品到了一絲危險的氣息,出於本能他想找自己的防身武器,才發現自己離牀的距離遠了點。
但是他不虧也是久闖江湖的人,很快就鎮定下來。
“哈哈,這位兄弟半夜時分不請自來,不知所爲何事?”
“你就是張喜痞子了?”
“江湖擡愛,送了在下一個小小的外號,不足掛齒。不知兄弟到我這裡來有什麼要求,儘管說出來。不論是江湖末路還是有人追殺,在林源這一畝三分地上,我都可以幫你擺平。”
“這半夜三更的我就不廢話了,我有個朋友是做材料批發生意的,前幾天在他的場子裡發生的一點摩擦。這事兒呢其實本來已經過去了,如果誰都不再往下發展天下也就太平了。但是他很不幸地昨晚被人挑了腳筋,現在還在醫院裡,我覺得這事兒應該有人負責纔對,兇徒逍遙法外這樣的事兒在我們這個和諧社會不應該發生。”
“你認爲這個事兒和我有關?”
“要是和不無關我會出現在這裡嗎?”
張竟成呵呵一笑:“如果實在沒人承擔醫療費我可以慷慨解囊,權當做善事了。”
“你以爲我是來要醫療費的嗎?”
江楓當然不是來要醫療費的了。區區幾萬塊錢的醫療費算個逑。
原本江楓確實以爲這事兒已經過去了,確實也不算個事兒。但是當林文麗說出譚巍的腳筋被挑斷了後江楓就不淡定了。
如果說譚巍只是被打一頓他的心也不會有什麼波瀾,但是挑斷腳筋這事兒就不是人該乾的事兒了。
這可是能造成人終身殘疾的事兒,譚巍如果殘廢了,他的父母誰管,妻兒誰管?
這已經和謀財害命的性質相同了。
他確實和譚巍只是泛泛之交,但即使他和譚巍不認識,這樣的事兒也不能放任不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