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5章 洗白文的反派(二)
鄭漁是長子,按照華國人的傳統觀念,是要繼承家業,給父母養老的人。
所以,從小鄭木匠就教他做木活兒,手把手的將祖傳手藝都傳給了他。
鄭漁或許不夠聰明,但老實、勤奮, 踏踏實實的跟着老爹,成了新一任的“鄭木匠”。
十七歲的時候,按照父母的意願,娶了隔壁村的姑娘做媳婦。
夫妻倆都是老實人,孝順父母,照顧弟弟、以及未來的侄子侄女。
二兒子鄭樵性子比較活潑,且因爲是老二, 跟三弟只相差一歲。
從小就被父母忽視。
他沒有長成木訥的樣子, 反而格外爭強好勝。
家裡不重視,他就跟着村子裡的老獵戶天天往山裡跑,身體精壯,還學會了打獵和一些粗淺的拳腳功夫。
十六歲那年,鎮上徵兵,他跑去報名,竟真的被選上了。
走了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娶了部隊醫院的護士,有了自己的小家。
人不回來,卻每個月都給家裡寄錢、寄東西。
頂多就是有妻有女之後,寄的錢和東西減去三分之二。
老三鄭耕當了好幾年的“小兒子”,雖比不得大哥受父母重視,卻比小透明一樣的二哥受寵些。
他的性子就有些驕縱。
不過,還不等他“享受”幾年,弟弟就出生了。
鄭耕在鄭家的待遇不能說一落千丈吧,卻也不再是爹媽最寵愛的孩子。
大起大落之下,鄭耕的心性便有些改變。
他比兩個哥哥都自私,卻還沒有達到極品的程度。
知道家裡有個更受寵的小弟, 鄭耕更懂得爲自己盤算。
他哭着鬧着讀了兩年私塾,家鄉解放後,他又讀了兩年小學。
認了字、見了些許世面,十三歲那年,鄭耕自己想辦法跑去鎮上當了個學徒工。
他認了一個只生了一個女兒的老技工做師傅,幾乎把對方當成親爹般伺候。
幾年後,老三成功娶到了老技工家的獨女。
又是徒弟、又是女婿,鄭耕直接住在了老丈人家。
不是倒插門,卻也差不許多。
鄭耕更是偷偷跟老丈人許諾:第二個兒子跟着老丈人姓。
老丈人愈發把這個女婿兼徒弟當成了自家人,毫不保留的將技術都教給了他。
還把自己多年積攢的人脈,也都交給鄭耕一部分。
鄭耕一個農村娃,一窮二白,啥啥都沒有,卻很快在鎮上站穩了腳跟。
在鎮上安了家,鄭耕除了逢年過節,幾乎不回來。
鄭家不缺兒子,更有孝順的長子和嘴甜的幼子,老二老三回不回來,鄭家老兩口還真不怎麼在意。
鄭家的前三個兒子, 雖然每個人都不完美,卻也都是正常人。
且因爲不住在一起,根本沒有什麼婆媳、妯娌之間的矛盾,更不會兄弟鬩牆。
偏偏鄭家還有個老四鄭讀。
鄭木匠老兩口生鄭讀的時候,都過了四十歲。
在結婚早、平均壽命低的年代,四十歲已經是爺爺輩的人,黃土都埋了腳脖子。
鄭讀絕對算是鄭家老兩口的老來子。
且他出生的時候,正好趕上旱災,王氏吃不飽,連奶水都沒有。
鄭讀是喝米湯,勉強才活了下來。
活是活了,身子骨卻不好。
鄭木匠和王氏又是心疼、又是愧疚,覺得是自己沒本事,這纔沒能給孩子一個健康的身體。
所以,兩夫妻就格外疼愛小兒子鄭讀。
不讓他幹活,不讓他吃粗糧,家裡有點兒葷腥,全都讓給鄭讀。
鄭讀確實先天不足,身子落了虧空。
但,鄭家精心養了十多年,漸漸將他養好了。
然而,鄭讀卻習慣了這種被寵愛、被特殊照顧的享受。
即便身體好了,他也整天故意做出虛弱、病痛的模樣。
不願意下地幹活,他就說頭疼、腰疼、腿疼各種疼。
不想吃粗糧,就故意吃了吐,還一副半死不活、奄奄一息。
十七八歲的大小夥子了,連自己的襪子都沒有洗過,吃飯都讓嫂子或是侄女給送到手邊。
常年不幹活,鄭讀被養得白白胖胖,半點都不像農村的孩子,反倒比村裡的知青還要嬌貴。
如果只是懶惰也就算了,鄭讀還特別自私。
除了他自己,他誰都不管。
嘴甜的哄騙親媽,親情綁架哥哥、嫂子們。
就連幾個侄女,他都滿心算計。
鄭漁始終記着自己是大哥,尤其是父親過世後,他覺得“長兄如父”。
老二、老三都有了出息,不用鄭漁照顧,他就把所有的“兄長愛”傾注到了鄭讀身上。
鄭讀不幹活,不掙工分,那就隨他。
鄭漁自己又是幹活,又是閒時給人做木匠活的賺錢,大部分的錢,都用來供養老孃和弟弟。
妻子、兒女們跟着他下地幹活、吃糠咽菜,一家五口都是家裡的老黃牛。
鄭漁的妻子宋春紅是個沒啥見識的農村姑娘,受老一輩的影響,只知道嫁夫從夫的道理。
丈夫要做頂門戶的長子,要做如父的好大哥,宋春紅雖然暗自委屈,卻也不敢攔阻。
但,這種事兒吧,真的不能做得太過,把老實人逼急了,他們爆發起來會更可怕!
這不,鄭讀作天作地的終於觸碰到了宋春紅的逆鱗——孩子!
“孩子他爹,咱們大丫才十五啊,老四連她都算計!”
“王家村的王屠戶是什麼人?死了兩個老婆的老鰥夫,年齡只比咱們小五歲!”
“老四攛掇着咱娘要把大丫嫁給王屠戶,他到底要幹什麼?”
“是,王屠戶給的彩禮高,足足一百塊錢。可、可……”
“我去王家村打聽過了,王屠戶前頭兩個老婆,一個是被他打死的,一個實在受不了拿褲腰帶把自己勒死了!”
宋春紅越說越激動,她確實有點兒重男輕女,平時沒少讓大丫幹活。
可再怎麼說,大丫都是她的親閨女,是從她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
女兒總歸要嫁人,宋春紅也會要彩禮,但,她從沒想過用一百塊錢就賣掉女兒一條命啊。
還有一句宋春紅不敢當着鄭漁的面兒說的話:“就算王屠戶給的彩禮高,那錢也落不到咱們手裡!”
鄭家沒有分家,王老太當家做主,賣了,哦不,是嫁了鄭大丫,彩禮錢也會被王老太捏着。
而依着王老太對小兒子的偏寵,那些錢,基本上都會便宜了鄭讀。
事實上,鄭讀會“熱心”的幫侄女兒說媒,就是爲了錢。
鄭讀看上了知青點的女知青肖建英。
肖建英漂亮,還是高中生,有文化,性子也好。
鄭讀總是跑去糾纏。
肖建英卻看不上鄭讀。
這人皮相倒是不錯,但太懶、太不上進。
肖建英非常通透,知道現在的鄭讀看着不錯,有老孃、哥哥養着。
但,等鄭讀結了婚,有了孩子,鄭家肯定會分家。
一旦分了家,沒了大哥、侄子照顧,鄭讀連飯都吃不上。
肖建英就算認了命,想在農村找個人家,也不會找鄭讀這樣的廢柴。
大隊長家的兒子、大隊部會計的侄子,不香嗎?!
肖建英很聰明,瞧不上鄭讀,卻不會直接拒絕。
她爲難的跟鄭讀說道:“我還有個弟弟,今年也要下鄉,我媽想給他找個工作,需要二百塊錢!”
話不用說太透,精明的鄭讀就聽懂了。
想娶肖建英,少說也要拿出二百塊錢的彩禮。
鄭讀沒錢,但他老孃王老太有呀。
鄭漁一家的工分,以及做木匠活的外快;
鄭樵每個月寄回來的津貼;
鄭耕比哥哥們自私些,但逢年過節回老家,還是會給王老太塞上幾塊錢。
若不是幾年前蓋了新房,鄭木匠又大病了一場,鄭家的積蓄早就超過三位數了。
即便如此,王老太手裡還有三百多塊錢。
二百塊錢的彩禮,王老太拿得出來。
但,結婚什麼的,不是隻有彩禮。
王老太覺得,肖建英開口就是二百,等開始正式談婚論嫁的時候,肯定還有其他的要求。
不說三轉一響了,好歹要給人家新娘子買身衣服,或是買點兒值錢的見面禮吧。
還有新房、酒席等等……
王老太偷偷算了一筆賬,小兒子結這個婚,少說也要三五百塊錢。
就算再節省,三百塊錢也是有的。
王老太沒了老伴兒,對錢就抓得格外緊。
她不可能把老底兒都花光。
鄭讀見王老太一臉的爲難,張嘴閉嘴就是“沒錢、沒錢”。
他腦子轉得快,很快就把歪主意達打到了大哥家的侄女兒上。
“媽,大丫大了,該給她說個人家了!”
在農村,把閨女嫁了,得了彩禮纔給兒子娶媳婦的例子比比皆是。
但,鄭讀不是大哥家的兒子,只是個弟弟。
一個做叔叔的,跑去算計侄女的彩禮,着實有點兒不像話。
王老太偏心慣了,卻不會覺得有哪裡不對。
整個家都是她的,兒子、孫子孫女更是她的所有物。
她現在不過是嫁個孫女,給自家兒子娶媳婦,說到底,還是爲了老鄭家的香火。
就算說破大天去,她也佔着理兒。
宋春紅卻不這麼想。
她也有兒子啊,她的二兒子今年也十三了。
再過兩三年,也要說親。
大女兒的彩禮錢,是來給二兒子娶媳婦的。
怎麼能便宜了小叔子?!
當然,最關鍵的還是小叔子不做人,爲了能夠拿到更高的彩禮,居然把大丫說給了惡名在外的王屠戶!
“孩子他爹!你倒是說句話啊!”
“……咱們大丫可不能嫁給那樣的混賬。”
宋春紅哭得嗓子都幹了,一張臉又是眼淚、又是鼻涕,看起來很是狼狽。
何甜甜:……
剛穿來就是這樣的場景,還真是夠“刺激”。
按照何甜甜的性格,她肯定不會讓親生女兒嫁給一個人渣。
但,原主的人設就是媽寶男、扶弟魔。
不能崩人設啊,親!
何甜甜忍着噁心,故意唉聲嘆氣,“可、可娘說了,王屠戶在鎮上屠宰場工作,一個月二十多錢的工資,還能天天吃上油水!”
“大丫嫁給他,肯定短不了肉吃!”
“娘還說了,王屠戶已經改了,他不會再打媳婦了。接連娶了兩個媳婦,花了好幾百塊錢,他、他也心疼!”
“大丫他娘,咱娘說得對,閨女早晚會嫁人,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王家的條件真的很不錯!”
“娘還說,如果不是因爲前頭死了兩個老婆,人家王屠戶還不願要農村姑娘呢。”
王屠戶可是城鎮戶口呢。
這年頭,一個城鎮戶口多值錢?
除非是極少數的例子,其他城裡男人娶了農村姑娘,不是因爲家庭原因,就是因爲個人條件太差。
王屠戶好歹是身體健全的人,不像有些跑到農村娶媳婦的男人,要麼殘疾、要麼癡傻,或是有什麼難言的大病。
何甜甜一口一個“我娘、我娘”,只把本就怒火中燒的宋春紅氣得臉色鐵青。
幸虧宋春紅不是穿越來的,否則,她一定會給“鄭漁”扣上一個極品媽寶男的帽子。
哦,對了,鄭漁不只是媽寶男,他還是扶弟魔。
何甜甜說完一連串的“我娘說了”,話鋒一轉,又把鄭讀拎了出來——
“還有小弟,他虛歲都十八了,好不容易有個喜歡的對象,人家肖知青還是城裡人,也喜歡小弟,就是彩禮高些,咱們是做大哥大嫂的,怎麼也要成全他們啊!”
“大丫他娘,咱爹死的早,我是大哥,長兄如父。我如果沒能把老四照看好,我、我死了咋還有臉見我爹?”
宋春紅聽到丈夫的這些話,一顆心直往下墜!
她就知道,她就知道自己勸不住男人。
可,讓她眼睜睜看着老四算計自家親閨女,還會害得她兒子娶不上媳婦,宋春紅剛剛退去的怒火,就又忍不住翻騰起來。
嘭的一聲,宋春紅站了起來,咬牙對何甜甜下最後通牒——
“鄭老大,我告訴你,你如果答應你娘把大丫給賣了,我、我就帶着孩子回孃家!”
“這日子,咱不過了!”
“你、你和你娘,和你小弟,你們一家三口過去吧!”
宋春紅當了十幾年的孝順兒媳婦,小半輩子的“賢妻良母”,今天她終於爆發了。
撂下一句狠話,不管“鄭漁”的目瞪口呆,她就拉着四個孩子回了孃家。
王老太一直躲在後院偷聽,見宋春紅要走,她趕忙追到前院。
衝着孃兒幾個的背影,王老太跳腳喊道:“走!你走了就別回來!哼,攪家精,不孝的玩意兒……”
鄭讀躲在自己的房間裡,聽到外面的吵鬧,眼底眸光閃爍——
看來,他要使絕招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