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達不明白顧箏爲什麼強調她的名字。他知道她是顧箏,不是林音,雖然不知道爲什麼,可是總有原因。
他也不問,只等她說。
離開了,不是我們,而是我!
這是什麼情況?
顧箏繼續說道。
“我離開以後,林音就會回來。”
朝達:???
這是什麼意思?!
怎麼有點聽不懂?!
顧箏想了很久,還是要跟朝達坦白。
至於如何做,交給他自己選擇。
反正,換了自己,她是不會跟其他男人在一起的。
朝達只是長簫的一部分,可顧箏眼裡容不下沙子,要是長簫留下的靈魂之力跟了其他女人,她會膈應死的。
“我說,我不是林音,我是顧箏,我很快就離開。而我離開之後,真正的林音會回到這裡,繼續生活。簡單來說,就是我現在的靈魂是顧箏,你明白嗎?”
借屍還魂,understand?
朝達一臉懵逼,這是法治社會啊!
建國以後不許成精的。
鬼神也只能是做夢!
現在這個女人跟他說,靈魂1
匪夷所思!
然而,更加匪夷所思的是,朝達相信了!
特麼的就相信了!
他覺得自己也被上身了。
冥冥之中,他就是覺得,她說的一切都是對的。
阿箏,阿箏,這個名字第一次叫就很熟悉。
他相信她說的話。
“你離開之後,去哪裡?”
“不會留在這個世界!”
“那你不管了我嗎?”
“我也不知道!我只想問你一個問題。”
“嗯!”
“我離開以後,你……你會跟其他女人在一起嗎?”
“不會!”
朝達幾乎是脫口而出,他大腦甚至都沒來得及思考,話已經說出口了。
自己都覺得玄乎。
或許,這就是上天註定的緣分吧。
他從未對女人上心,懂事起就揹負了太多,算計太多。
擁有今天的一切,在別人看來簡直就是天堂。
可對於他來說不過是做事方便一些,過的好一些罷了。
他的心,一直是漂浮不到的。
知道遇到這個女人。
如果她離開了,他想,他是不會再輕易交出自己的心。
顧箏對這個答案,很滿意。她的長簫,向來,說到做到。
顧箏第一次主動吻了朝達,不過,只是輕輕的碰了一下他的額頭。
“去睡吧,明天我們還有事情去辦。”
一夜好夢。
第二天一大早,顧箏就開始收拾東西,而朝達也跟着收拾。
今天,他們搬家。
之前他們就已經住在一起,不過是分房睡的。
委託者要離開娛樂圈,過平平凡凡的生活。
那麼,顧箏就給委託者買了一處郊區的別墅,那裡一切齊全,安靜,適合休息一段時間。
如今顧箏已經是影后,積累的資金早就是個富婆了。
名下還有好幾處房產,作爲投資。
林音回來可謂一世無憂了。
如果她覺得無聊,以後再回到娛樂圈也是可以的。
搬了家,顧箏就計劃去旅遊,當然,是跟朝達一起的。
離開之際,顧箏其實也捨不得。
雖然不是完整的長簫,可總是他的一部分。
找了這麼久終於找到,她其實也曾黯然神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