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明知犯法,但還是義無反顧的去做了。
那林家人都殺了那麼多人都沒死,他們還怕什麼?
大不了一輩子就在大牢裡面,進了大牢說不定還能在牢裡遇上那林家那一家子人渣,正好報仇。
總之,張旭不斷遇到恐怖襲擊,被綁架即使逃了,也是一身的傷。
他去報警,可是報警也沒用。
因爲沒證據。
張旭終日晃晃度日,他很長一段時間都不敢出門的,都是叫外賣。
連顧箏那邊都無暇顧及了。
在自己的小命和女人面前,自然是自己的小命重要,命都沒了,要女人何用?
而且他好不容易重生了,憑什麼要被殺死?
張旭很迷茫,很不甘。
明明都重生了,爲什麼這麼的不順利?!
上天都給了他機會了,本以爲可以一切重新開始,一切都能往着自己設想的方向去發展。
但是,命運就是容易給人開玩笑啊。
死了一次,得了一次重生機會,現在又陷入絕境。
還不如當初一開始就死透去。
這種失去了,又得到,然後再次失去。
人世間的痛苦,莫過於此啊。
最終,張旭還是死了。
是被毒死的。
而且,下毒的還是一個十歲的未成年。
趁着張旭叫外賣的機會,把毒下在了外賣之中。
張旭是死後七天才被人發現的,因爲屍體腐臭的味道,噁心到隔壁鄰居了。
雖然查到了下毒的人,但是對方是未成年啊。
有國家未成年保護法啊。
才十歲的孩子,還沒有成年!
人家只是個孩子啊!
這個殺人的孩子並沒有被判刑,只是進入少管所去接受教育去了。
未成年保護法,明明是保護未成年的,而且是遵紀守法的未成年。
可是,現在卻成了犯罪的逃避法則。
顧箏雖然覺得張旭該死。
但是對於這個未成年保護法,也是諸多吐槽。
憑什麼小孩子犯罪了就說是孩子,不懂事!
這種事情根本不能用這種藉口。
十歲了,已經懂事了。
而且十歲的孩子不懂事,難道父母不用負責任嗎?監護人不用負責認嗎?
孩子犯錯,既然是未成年,不負刑事責任,那就讓教育他的人負責啊。
子不教,父之過。
孩子做錯了,大人也得負責,不是送少管所就萬事大吉的。
總之,這個未成年保護法,真的是槽點滿滿。
不過,這未成年的事情跟張旭的死,不能混爲一談。
張旭的死並沒有掀起一絲波浪,彷彿這個人從來就沒有過一樣。
顧箏在這些事情全部都解決之後,就將阮爸爸接回了家。
這一次,沒有張旭在作妖,阮爸爸的病情很穩定。
公司也穩定發展。
顧箏覺得,任務差不多完成了,快要到離開的時候了。
於是,挑了一個週末,顧箏去了張家的老家。
張旭的一大家子從城裡灰溜溜的離開之後,回到老家,繼續在老家各種作。
這樣的人,即使顧箏不出手,也很快就作沒了。
顧箏到那裡的時候,就看到村裡的人都圍在張家門口。
明顯是有熱鬧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