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安楚楚,這篇小說裡的僞女主。
還真是可笑,身份裡含着女主二字,卻多出了一個“僞”字,諷刺,極其的諷刺。
其實到了最後,我才發現,我不愛易烊千璽,也不愛王源,也不愛王俊凱。好諷刺,我陷害了這麼多人,將他們身邊的女生如數逼走,卻不留下一點痕跡,偏偏敗在了墨雪汐的手裡,卻又發現我其實根本不愛他們,只是自己的虛榮心在作祟,真是可笑。
可笑到了最後,我什麼也沒得到。
其實我本以爲她會和柳怡欣一樣,很快就被我解決掉,可是我錯了,她很快代替了我的位置,我什麼也沒有了,這,大概就是命中註定的吧……
剛開始的時候,我是什麼樣子的呢?
和墨雪汐一樣,單純又天真。
那我又是爲什麼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的呢?
因爲他們太優秀了,我抓不住,害怕哪一天他們就會被別人搶走,就在這種害怕下,我學會了讓別人害怕我。
讓別人害怕的手段,從而遠離他們,而我也漸漸忘記了,當初的我也和墨雪汐一樣,那麼的善良。
其實我倒是想過一種念頭,讓墨雪汐變成當初的我。
可是,她被保護得太好了,我才發現,易烊千璽他們對我,和對墨雪汐是不同的。
易烊千璽他們對待當初的我,是不小心將對妹妹的感情,誤以爲是對戀人的感情。而他們對待墨雪汐的感情卻看得很清楚,他們明白那就是愛。
如果我是墨雪汐該多好……
哦,女孩子總是有些不切實際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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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親愛的讀者,你們是否還記得,我在第六十九章的時候,對墨雪汐說過的一句話:你明明知道我發生了那種事。
其實啊,只是我誤以爲而已,只因爲我的誤以爲,讓我差點失去了生命,不值,很不值。
告訴你們哦,其實在女配文裡,不是隻有僞女配纔有資格被愛的,僞女主也同樣有資格,只不過愛她的人,不是男主,而是一個很不起眼的人,他在文中從來都沒有出現過。
而我爲什麼誤以爲自己不是清白了的呢?
因爲那一天,我喝醉了,發現我和他睡在了同一張牀上,而且姿勢極其曖昧,牀上的血也讓我崩潰,其實我沒弄清楚,也沒想清楚,那天我只不過是來月經罷了,卻因爲這個笑話差點斷送性命,好可笑。
後來的後來……
那個人說,他很愛我,我當時被感動了。
其實他知道一切,知道我的心思如何如何歹毒,卻還愛着我,我頓時被感動了,或許我可以走出那段感情的陰影我便願意試着去愛他,所以我決定和他一起去國外留學,去尋找真正屬於自己的幸福。
我不知道我能不能真的愛上他,畢竟給了一個人希望卻又帶給他絕望,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但,你們應該知道,我安楚楚從來都不是個好女孩。
【致,未來我所愛的人,與,我曾經愛過的人。】
【最後的最後,再見了,或者,永遠不見。】
(櫻:打滾求評論!評論到七百了我就寫王源番外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