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常很聰明,打聽到尹修平和妻子感情很好,還很疼愛兒子,米常沒有直接去對付尹修平。
米常擄走了尹修平的妻子和孩子,然後給尹修傑留了一張紙條,把他們的地址給了尹修平,讓尹修傑自己找過來。
“米常,這一看就是一個圈套,你說尹修平會上當嗎?”樊明看了一眼後座上被綁了手腳、封住嘴的一對母子,有些不確定的問道。
“六爺可是說了,讓我們把三個都帶回去,現在只帶回去兩個……”
“放心好了,尹修平會追過來的。”米常自信的說道。
如果不追過來,尹修平就是個孬種,連老婆孩子都不管了。
“嗚嗚……”後面的人還在掙扎着,米常扭頭,掏出了一把鋒利的匕首,威脅道,“老實點,否則我就把你兒子割破了喉嚨,放血。”
女人老實了,緊緊的靠着兒子,用自己的身體來保護兒子。
米常的下巴靠在椅背上,看着那個女人,看到女人明明很害怕,卻爲了自己的孩子強裝堅強的樣子,不由心中微酸。
他是孤兒,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他對母親也模糊了……
“喂,米常,你幹什麼呢?不會看上那個女人了吧?”樊明見米常直勾勾的盯着看,開玩笑道。
“嚓……還不如阿姨長得好看呢。”米常收回了目光,坐在副駕駛座上,直視着前方。
……
米常和樊明雖然看起來不着調,倒是有幾分本事,這不,第二天中午,米常和樊明帶就把人給帶到了。
營地的帳篷裡,
女人鼓起勇氣問道,“先生,你們到底要做什麼?”
女人被鬆了綁,抱着兒子,瑟瑟發抖的看着帳篷裡那個長得雖然好看,卻滿是煞氣的男人。
權赫正在用軟布擦拭着一把泛着寒光的匕首,理都不理她們。
“媽媽,我害怕。”
“不怕,樂樂乖,爸爸很快會來救我們了。”女人安撫着兒子,身體卻忍不住瑟瑟發抖,看着權赫擦拭匕首的動作,是越看越心涼。
她不知道丈夫到底做了什麼,會惹到了這些人,而且這些人,看來一個個都不好惹。
“六爺,你的午飯做好了。”平城把權赫的午飯端了過來。
權赫的飯菜都是廚藝高超的平城來做的,平城給權赫做飯,就那叫一個盡心竭力,菜每頓都換不說,還要雕花,裝盤……而且,權赫吃飯的盤子都是帶着漂亮花紋的瓷器。
這是野外好不好?
這讓抱着飯缸子,蹲在地上,隨便找個地方吃飯的男人們,心裡很是不平衡。
這是差別待遇,是歧視!
平城給權赫做了四菜一湯,他把飯菜放到桌子上,給權赫擺放好,說道,“六爺,先吃飯吧,飯菜涼了就不好吃了。”
“嗯。”
平城皺眉,六爺最近胃口似乎不好,他絞盡腦汁給做飯,就是希望權赫能夠吃兩口。
“六爺,你吃點吧,早飯你就沒有吃。”
擦完了匕首,權赫又開始擦槍,平城站在一旁也沒有走。
“媽媽,我餓。”小男孩聞到食物的香味,喊道。
“樂樂,聽話……”她是沒有勇氣開口向他們要吃的,只是用祈求的眼神看着他們,希望他們能夠給孩子點吃的。
只不過,那兩個人像是鐵石心腸似的,誰都沒有看她。
“媽媽,我餓,我餓嗎?”
權赫被打擾到了,擡起眸子看向了那個哭鬧的孩子,孩子長得像尹修平。
“你想吃?”
孩子的母親緊緊的抱着孩子,小聲的說道,“孩子容易餓,從早上就沒有吃飯了。”
“我沒有胃口,這些食物,你若是不怕我下毒,就給孩子吧。”
權赫不說還好,一說這話,女人怎麼還敢給孩子吃。
“不吃,他不吃……”
“媽媽,我餓,我要吃。”
“閉嘴,你再不聽話,媽媽要生氣了。”女人對孩子兇道。
小男孩應該在家裡很受寵,沒有打過罵過,所以孩子看到母親對自己兇巴巴,委屈的掉眼淚。
“六爺,你早飯也沒有吃呢,你吃點吧。”平城勸道。
權赫不想吃,他現在只想吃季雲冉!他要把她骨頭也不剩的全部吃下去。
匕首和槍,都是權赫以前用慣的,匕首也好,槍也好,上面都染滿了鮮血,泛着寒意。
權赫又要殺人了,而且這次是主動出手。
“六爺,尹修平來了。”
“老公?”女人一臉的驚喜,彷彿得救了似的,“樂樂,你爸爸倆來了,你爸爸來救我們了。”
“讓他進來!”
“是。”
尹修平走進了大帳篷裡,目光首先落到了自己的老婆孩子身上,他快步走過去,抱住了她們,問道,“你們都沒事吧?”
“沒有。”
“爸爸,我餓……”
“乖,待會我們回家吃。”
“我現在就很餓了,我現在就要吃嗎?”小男孩任性的說道。
尹修平很寵這個兒子,平時只要不是過分的要求,都會滿足,但是現在尹修平卻嚴厲的拒絕了兒子。
“樂樂,聽話!”
小男孩受了委屈,抱着母親的大腿,吧嗒吧嗒的掉眼淚。
尹修平見老婆孩子沒事,放開了她們,看向了坐在那裡,容顏彷彿沒有變過的男人,他的眼眶微紅,喊了一聲,“六爺……”
“尹修平,當年你弟弟勾搭我的女人,我看在你的面子上放了他一馬,現在他直接把我女人給擄走了。
你當年向我保證過,絕對不會讓你弟弟再來招惹麻衣,結果你沒有管住你弟弟。
那麼現在你說,我該如何對待你的老婆孩子纔好?”權赫慢悠悠說道。
“什麼?”尹修平一臉的震驚。
“尹修傑擄走了我的女人!”權赫重複了一遍。
尹修平頭髮發麻,嚴肅的說道,“六爺,我不知道小杰把夫人給擄走了。”
尹修平這些年在文萊做了一些小生意,雖然不是大富大貴,倒也妻閒子美,弟弟卻來到越南販毒,他勸了很多次都沒用。
怪不得,這些年,弟弟說什麼都不結婚,原來還是沒有忘記麻衣。
這個找死的臭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