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鈴聲響個不停,聽到銅鈴聲響,村民們便奔走相告:“村裡有人來賣豬肉了,走咯,趕快去買豬肉咯!”
有村民就站在家門口大聲問:“賣豬肉的是誰啊?是楊梅村的陳屠夫嗎?這個天氣還過來,無論如何都要幫襯一下。”
有村民便回答:“不是陳屠夫,是楊志小子和丁香在賣野豬肉,丁香家宰殺了一頭大野豬,可能她家吃不完,所以拿出來賣。”
另一村民就大聲叫嚷起來:“野豬肉賣得比一般豬肉的價錢還便宜,你們還不快點去買,等一會兒只怕沒得賣了!”
啊?還有這樣的好事情?
村民們聽了都趕緊回屋拿錢,沒一會兒功夫,大樹下就圍了好多村民。
價錢真的比一般豬肉要便宜一大截,你一塊他一塊,眼看野豬肉就要賣完了,村長媳婦黃氏一路磨磨蹭蹭的也來買肉。
她本來不想來買的,可她夫君說了,老爺最喜歡吃野豬肉了,說野豬肉的味道比家養豬好,也比家養豬肉有嚼頭。
他自己不好意思來買,非得讓她來。
她心裡可生氣得很。
蕭公子和凌公子在她家住了那麼久,她好肉好飯招待他們,從來也沒有見他們從山上逮野味下來。
他們在丁香家裡還沒有住夠兩天,昨天是一頭五十斤的黃猄,今天是一頭二百多斤的野豬。
丁香家吃不完的還可以賣銀子,她家老爺要想吃,還得用銀子買,這不是在故意打他們家的臉嗎?
村裡人都知道蕭公子是他們家的親戚,只怕都在暗中笑話他們家。
呸,是什麼狗屁親戚!
黃氏遠遠的看見丁香笑面如花地數着錢,她心裡就更加的來氣。
真是好不要臉的丫頭,不知道她用了什麼手段,將蕭公子勾到了她家裡住,害得她閨女傷心難過,還差點就在衆人面前出了醜。
她兒子也被村裡的小子們指指點點。
丁香這死丫頭卻得了這麼多的好處,還要如此高調,真是氣死她了!
氣歸氣,這野豬肉還是要買的,不然無法對她夫君交代。
黃氏擠前豬肉檔一看,發現剩下的是一些沒那麼好的肉了,她心裡就老大不樂意。
不過價錢實在是便宜,比家養豬肉還要便宜一大截,她趕緊的要楊志將最大的一塊稱給她,足有七八斤。
有便宜不貪就是傻瓜,反正她家錢多,買多點回去做紅燒野豬肉,好吃得不得了。
黃氏見丁香和楊志好肉次肉都賣一個價錢,給錢的時候,她忍不住就數落楊志:“真是傻小子!好肉次肉都分不清楚,學什麼人家做生意賣豬肉?”
楊志解釋道:“黃嬸你弄錯了,我不是學做生意,是因爲這條野豬太大了,我表姑家吃不了那麼多,這纔想到拿出來賣,賣便宜一些,也好讓鄉親們嚐個新鮮。”
黃氏便提高了聲調,陰陽怪氣的道:“哎呀,黃嬸可沒說錯話,你表妹可是一個有能耐的姑娘,傍了一個有能耐的主兒,這一天一頭大野味,肯定天天吃不完,你還不是天天要來幫她賣肉?
黃嬸這是教你精明一些,好肉次肉要分清楚,野雞和鳳凰是不同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