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好端端的一頓飯菜,卻因爲金三順和金寶兒這倆小丫頭的一番鬼話,搞得宋志超有些鬱悶,也有些尷尬,硬是吃不下去,生怕這倆再說出什麼出格的話來。
爲了化解尷尬的氣氛,宋志超只好自顧自地飲酒。
他酒量本就不錯,再加上那茅臺酒也是好酒,飲多了不僅不舒服,反而感覺渾身熱乎乎的。
金三順見他一個勁兒只喝酒不吃菜,還以爲自己做菜又做差了,拿了筷子試着夾了幾口,感覺味道還可以。
又尋思,難道是會長大人口味變了?以前喜歡吃清淡的,現在喜歡重口味?
金三順在這裡瞎琢磨,樸春花卻知道男人光喝酒不吃菜不好,於是就主動給宋志超夾了一些菜餚。
金寶兒也學着媽媽模樣,也小大人般地夾了菜放到宋志超的盤子裡。
宋志超莞爾,就說:“你們吃你們的,別管我。”
金三順是個沒心沒肺的傢伙,一聽宋志超這樣說,又覺得老媽和小妹給會長夾菜搶了自己風頭,就說:“是啊,你們就別操心了,會長大人喜歡吃什麼菜他會自己夾的……我做的菜又不是不好吃!”說完還眼神哀怨地瞟了宋志超一眼,表示對他不吃菜無聲的抗議。
宋志超見這娘仨如此模樣,算是怕了,不得不隨便吃幾口菜,再飲一杯酒。
金三順見他肯動筷子,就很高興,也鬼鬼祟祟給自己倒杯酒,明明是嘴饞,還要說爲了慶祝會長大人的節日干杯。
咕咕咕!
小保姆金三順一口氣飲了三杯酒。
不得不說,這丫頭現在也算是“酒鬼”一枚,偷喝酒偷出酒量來了。
樸春花不飲酒,只是和寶兒一起喝飲料。
反倒是那一瓶茅臺最後都進了宋志超和金三順的肚子裡。
等到九點左右。
宋志超看看時間不早了,卻不願意在這裡留宿。
原因是他想要給出空間,讓好久沒見面的樸春花母女三人待在一起;倘若自己住在這裡,估計這仨都放不開。
更重要的是,宋志超知道自己是什麼定力,現在飲醉了酒,腦袋有些稀裡糊塗的,尤其渾身燥熱,又要面對大中小三個美女,指不定半夜起來會發生什麼事情。
甚至於,宋志超可以肯定,倘若自己半夜真的爬起來跑去找金三順,這丫頭絕對都不會拒絕。
反過來,宋志超更怕這丫頭半夜主動跑到自己屋裡頭。
經過上次飛機醉酒事件,這個金三順是什麼品種的妖精,宋志超早已心裡有數。
鑑於以上原因,於是宋志超就找了個理由,說自己還有事情要辦,今晚就不住在家裡了。
果然,一見宋志超要走。
金三順就滿臉的不高興。
金寶兒也不高興。
樸春花是個細心人,察覺出來宋志超是想要讓她們母女三人在此團聚,心裡就更加感激。
“我送你離開吧,會長大人!”
見宋志超穿了外套要走,金三順忙不迭跑到前面準備開自己的小汽車送一送宋志超。
宋志超在她腦門上敲了一下,“你喝了那麼多酒,怎麼送我?把我帶到溝裡頭怎麼辦?”
“這個……要不,我打電話幫你叫全司機過來?”金三順也覺得腦袋暈暈,開車估計會很玄乎。
“不用了,他也累了好幾天,讓他在家好好休息一下。”宋志超打算到了外面隨便找個酒店住一晚就OK,不用那麼麻煩。
金三順就沒轍了,就又說要幫宋志超找出租車。
沒等金三順把話說完,樸春花主動站出來說,“會長大人,還是讓我來送你吧!”
“你會開車?”宋志超詫異了一下,還以爲樸春花要開車送自己。
樸春花就嫣然一笑,指了指門口扎着的一輛自行車說:“我用它來送你!”
……
宋志超已經不記得自己多久沒坐過自行車了。
這種堪稱很原始的“交通工具”,在宋志超的印象裡只有在老家南都的時候乘坐過。
樸春花對這輛自行車很愛惜。
因爲這輛銀色的“三千里”自行車是她第一次發工資的時候購買的。
沒錯,這輛自行車的品牌名就叫“三千里”,乃是南北嘲笑分裂時候誕生的一個品牌,寓意着“南北三千里都是一家人,早晚會統一”的意思。
樸春花平時對這輛自行車很好,時不時擦拭,騎着它上下班。
“會長大人,您坐好了,我送您到路口坐車。”庭院門口處,樸春花推着自行車,調整了一個姿勢,回頭對着宋志超恭敬道。
宋志超:“……”
感覺一個男人被一個女人用自行車帶着,很是彆扭。
可自己現在頭暈乎乎的,想要反過來帶樸春花也是不可能。
“會長大人,您放心吧,我是鄉下女人,很有一把力氣,不會摔到您的!”樸春花還以爲宋志超顧忌她力氣小,技術低,不敢坐她的車。
被樸春花這麼一說,宋志超反倒不好意思了。
就把半個屁股坐到自行車後面的座椅上,說道:“我可不怕---走吧!”
樸春花:“麻煩您扶着我的腰。”
宋志超微微點頭,伸出手扶住樸春花纖細的腰肢。
樸春花身子微微一斜,腳蹬一踩,自行車就跑了起來,宋志超但覺呼地一下,自己就被自行車帶着運行起來,這種感覺很……很特別。
……
燈光黯淡的甬道上---
樸春花騎着自行車,載着宋志超行駛在路上。
車軲轆沙沙地響。
偶爾一陣順風吹來,自行車突然變快,樸春花就忍不住笑了:“這風可及時,倒是省了我很多力氣!”
宋志超也在後面稱讚道:“你車技不錯啊,很穩當。”
樸春花就又笑了:“以前在釜山鄉下老家我也有輛自行車,不過沒這輛好,很破舊。”
“我經常騎着那輛自行車去田地作業,還有我養的小羔羊跑丟了,也是騎着它找回來的……我最喜歡騎着自行車行走在爛漫的田野中,周圍不是綠油油的麥田,就是金燦燦的油菜花,可美啦!”
聽樸春花說這麼喜歡田野生活,宋志超忍不住問道:“那以後呢,你還回鄉下嗎?”
樸春花似乎被這個問題困惑了一下,沒有立馬回答,
過了一會兒,她說:“以前想要回去的,覺得這漢城什麼都好,可就沒自己家鄉待着舒服;但是自從認識了會長大人您,我就改變了主意……”
“爲什麼?”宋志超好奇道。
“因爲您是個好人,不但對三順好,對寶兒好,也對我很好。”樸春花語氣中充滿了感情,“我知道自己在公司能被不斷提拔,也是因爲您---我從沒想過自己一個鄉下女人,有一天能夠進入大企業,還能從保潔員升職成人力資源部的正式員工,說給我那些鄉下朋友聽,她們也一定不相信。”
“會長大人,是您改變了我,也改變了我的人生。現在我什麼都不去想,只想着怎樣才能好好報答您對我的大恩大德!”樸春花語氣變得激動起來。
宋志超沒想到她會這麼感性,正要開口,自行車卻突然顛簸了一下。
宋志超不由自主地一下抱着了樸春花的腰。
樸春花的腰柔軟無比,抱在手中很是舒服。
與此同時,宋志超鼻端飄來一股洗髮香波的氣息,這種氣息混雜着成熟女人特有的香味,讓人忍不住有些微醺。
宋志超搖了搖頭,隨即醒覺,忙向後仰了一下,拉開與樸春花的距離,原本抱着她腰肢的雙手,也變成了一個扶字。
樸春花卻哪裡知道宋志超的這些心思,只覺自己剛纔沒騎好車子,顛到了宋志超,就忙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會長大人,我會小心的,請您原諒!”
宋志超:“……”
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就指着前面說:“記得不錯前面有個夜市攤---裡面的陽春麪和烤串做的挺不錯,我們去吃點。”
樸春花原本想要說“我不餓”,不過一想起剛纔飯桌上宋志超只顧着喝酒,那麼多好吃的都沒怎麼吃,就知道他是真的餓了,於是就“哦”了一聲,忙掌握方向,朝着宋志超所指的地方騎了過去。
就在樸春花帶着宋志超轉彎的時候---
路口處,一輛凱迪拉克轎車內,一名儀表威嚴的男子指揮自己的私人司機道:“跟上去!千萬別跟丟了!”
那司機不敢說什麼,肚子裡卻在想,他們騎的是自行車,我開的是汽車,如果這都能跟丟,以後我也不用混了!
“咔嚓”一聲,汽車打着火。
遠遠地跟在了宋志超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