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小節

10月20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4法庭

“現在,審理荷星的法庭開庭!”法官敲了敲他的小木錘,爲什麼他每次都是這一句話呢。

“檢控方已準備就緒!”御劍說。

“辯護方也已準備就緒!”我說。

“今天是審理的最終日,希望檢控方、辯護方都要提出決定性的證據。那麼,御劍檢察官,請就事件狀況作一下陳述!”法官說。

“在昨天的法庭上,律師提出了新的說法,殺人現場,實際上是在第2攝影棚。今天想傳喚當時在小木屋的人作證,瞭解當時的情況。”御劍說。

“恩…………知道了!”法官說。

“御劍這傢伙,今天有點保守啊!”我心裡暗想。

“那麼,請傳喚證人入庭!”法官說。

“請案發當時,在第2攝影棚的小木屋開會的製片人金櫻入庭!”御劍說。

那個女人依然是一身黑衣,站到證人席上。

“證人,你的名字和職業!”御劍問。

“…………金櫻,英都攝影所的製片人。”金櫻回答。

“證人,案發當日,你是在第2攝影棚的小木屋……”御劍問。

“…………這事情大家不是都知道了嗎?我討厭說廢話!你實在喜歡說的話,就等我不在時再說。”金櫻冷淡的說。我看到御劍的臉色都變了。

“那、那麼,證人!請就案發當日的情況作證。”法官說。

“成堂,這傢伙就是兇手!”旁邊的珍珍小聲對我說。

“恩!”我對珍珍點點頭,表示自己知道了。

“……將近中午時,到了第2攝影棚的小木屋。會議從正午開始,到4點鐘結束。接下來有排練,所以去了第1攝影棚。……對了,那時有點累了,是導演送我去的。會議的休息時間,是從2點30分起的15分鐘。休息時,和導演一起在小木屋外吃帶骨牛排。到了第1攝影棚後,在那兒發現了戴志武的屍體。……大致就是這些。”金櫻說。

“恩,證詞中有1句話我想問問。‘那時有點累了,是導演送我去的。’……能不能再說的清楚些!”法官問。

“車。”金櫻說。

“什麼?”法官問。

“不是有輛輕便客車嗎?在第2攝影棚。我讓導演駕駛那車。……而且路邊還有歪脖子猴殿下的腦袋,很危險。”金櫻說。

“原、原來如此……那麼律師,請詢問。”法官對我說。

“這是最後的勝負,加油!”珍珍小聲對我說。

“開會以前你是一個人去的小木屋?”我問。

“是啊!”金櫻回答。

“你沒有去過職員區,是嗎?”

“是啊!”

“你的回答很簡單啊!”

“是嗎?”

“會議期間,有誰離開過嗎?”

“沒有。”

“…………再多說一點好嗎?”我幾乎在懇求她。

“反對!證人到這裡來,不是陪你聊天的。請不要妨礙證人作證!”御劍敲着桌子說。

“還有你,檢察官先生。不要亂敲桌子,聽着刺耳。”金櫻輕描淡寫的說。御劍臉色變得很難看。

“證人,剛纔你說休息的時候你和導演在吃帶骨牛排?”我問。

“是的。”金櫻說。

“早就知道你會這麼說了!‘在吃帶骨牛排’,可是這就怪了!”我得意的說。

“什、什麼意思?”法官問我。

“法官大人,職員區桌子上的盤子,裡面剩下粗大的骨頭。”我說。

“這個當然,因爲吃的是帶骨牛排。”御劍在旁邊說。

“對,這是當然的。可是,請去過現場的人回想一下,小木屋外面的桌子上有什麼……那個桌子上的盤子裡面……沒有剩下任何骨頭!金櫻小姐,如果你吃了帶骨牛排,自然會剩下骨頭。就是說,你在休息時間,根本沒有吃牛排!肯定把牛排扔進了焚化爐,對吧!”我大聲說,我注意到金櫻的神情有了些變化,可很快就恢復正常了。

“那、那麼,金櫻小姐在休息時,究竟在幹什麼?”法官問我。

“很顯然!當然是在與大將軍會面!”我說。

全場譁然!

“肅靜!難道……!”法官問我。

“對!離開小木屋去吃牛排的金櫻小姐,意外的遇見了大將軍!然後,你就將他……殺害了,親手!”我指着金櫻說,我注意到她的神情又有了一絲變化。

全場再次譁然!

“律、律師!這、這樣說有點不妥吧……”法官對我說。

“律師你在說些什麼?”御劍問我。

“沒關係,你說是我乾的?”金櫻問我。

“對!”我說。

“有趣,好久沒碰上什麼有趣的事了。好,從現在起,我和你來場智力競賽。”金櫻說。

“好!”我點點頭。

“成堂,加油!”旁邊的珍珍爲我打氣。

“對了,兇器好象是大將軍之槍吧。”金櫻問我。

“對!”我說。

“你看,我只是個柔弱女子。你認爲我能自如地舞動那麼重的長槍嗎?”金櫻問我。

“…………恩,別說用那長槍來殺人,普通人也很難舞動那槍。”我說。

“哼,你不是都知道嗎?”金櫻微笑着說。

“但是,現在再來追究這件事,已經毫無意義……”我也笑着說。

“什麼意思?”金櫻聽我這麼說馬上不笑了。

“因爲,兇器本來就不是大將軍之槍!”我說。

“什麼?”金櫻問。

全場譁然!

“在、在說什麼?長槍就被扔在屍體旁邊!律師,你說長槍不是兇器,有證據嗎?”法官吃驚的說。

“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爲在上午的動作商定中,這根槍曾經摺斷過一次!修理斷槍的,是大嬸兒。她只用膠帶綁了一下而已。這樣的東西,怎麼可能刺透穿着厚實的道具服裝的被害人的胸膛!”我大聲的說。

全場譁然!

“肅、肅靜!”法官敲着錘子維持秩序。

“律師!什麼意思!你明不明白自己在……”御劍想說些什麼,卻被金櫻打斷了。

“住口!不要無視我的存在。”金櫻又轉過頭來對我說:“什麼意思!你明不明白自己在說些什麼?”完全是御劍的話的翻版。“大將軍長槍不是兇器的話,那麼你說,戴志武究竟是怎樣被殺的?”金櫻問我。

“怎麼樣?能出示殺害戴志武先生的兇器嗎?”法官問我。

“要是不能的話,我就不會那樣說了。”我自信的說。

“我說,你平時就很自信,現在更是自信的有點反常……那麼,就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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