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小節

6月21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2法庭

“對韓珍珍的審判,現在開庭。檢控方和辯護方都準備好了嗎?”法官問。

“………”檢控席上站着位一身白衣服穿着灰色馬甲的少女。

“咳!準備好了沒有?律師?”法官轉過來問我。

“哎!啊,對、對不起!”我嘴裡說着,心裡想:“幹嘛光對我吹鬍子瞪眼的?”

“陳成堂?”少女說:“因爲我是女的,所以吃了一驚……是吧!”

“這麼說,這傢伙是宋默檢察官的…………”我心想。

“我叫宋冥,天才檢察官。”少女自我介紹。

“啊……”我吃了一驚。

“我放棄了美國的檢察局工作,來到這個國家的理由,只有一個。……復仇!”宋冥檢察官說。

“……復仇……?”我大驚。難道是爲了她父親宋默嗎?

“那個……你們要說私人恩怨的話,等一會閉…………啊!”法官大喊一聲。我這才注意到宋冥檢察官手裡還拿着鞭子。

“……我在發言。你想幹涉的話,這條鞭子就要說話了!”宋冥檢察官揮舞了幾下鞭子。

“別用鞭子用嘴說成不成……”我心想。啪,我重重的捱了一鞭子。

“……我一定會打倒你的!覺悟吧,陳成堂!”宋冥檢察官大聲說道。

“那麼,宋冥檢察官,請發表審判宣言。”法官敲了下木錘。

“……繼承了宋家血統的人,都揹負着一個命運。那就是所謂的完美立證。被告人韓珍珍,我宣佈你已經無路可逃了!”宋冥檢察官說。

“我、我知道了。……對了,律師。”法官突然叫我。

“法官大人!請講!”我說。

“辯護方主張被告是完全無罪的,是吧!”法官問。

“對!”我點點頭。

“白癡……開始做他的白日夢……10分鐘之內,辯護律師,我就讓你改變主意。對,讓你主張正當防衛。”宋冥檢察官說。

“正當防衛?也就是說爲了自衛而致對方於死地。的確,這麼證明或許比較容易……不過主張正當防衛的話,就等於說承認殺了人了。”我簡單思考了一下。結果還是大聲說:“辯護方堅決主張完全無罪!”

“愚蠢!那麼,我要傳喚最初證人了哦,陳成堂。”宋冥檢察官說。

“和她老爸不一樣感覺意氣風發啊。”我心裡想。

第一個站到證人席上的果然還是張警官。

“證人!姓名和職業!”宋冥檢察官問。

“在!我叫張喜軍。是警察局的刑事警察!”張警官說:“哇!”他被宋冥檢察官抽了一鞭子。

“……那些事情,無關緊要!快點說明案情。”宋冥檢察官說。

“明、明白了。那麼,請看一下現場的俯視圖。亡者房間沒有窗戶,門也反鎖上了。案件發生的時候,屋裡就只有被害者和被告。”張警官說。

“兩人,在那裡幹什麼?”法官問。

“……那個,好象是在做靈媒。”張警官回答。

“靈、靈媒?”法官吃了一驚。

“法官,別那麼一臉不知所云的表情好不好。”我心想。

“恩。總之,靈媒開始數分鐘後,從房間裡傳出槍聲。有人撞開房門,幾名證人進入了房間。”張警官說。

“被害者已經遇害身亡了,是嗎?真是再明白不過的案件了。那麼,被害者是怎樣被殺害的呢?”法官說。

“那個……稍微有一點點奇怪的。”張警官說。

“請你立刻證言。”宋冥檢察官大聲催促他。

“直接的死因是太陽穴被手槍子彈擊中。子彈是從很近的距離射出的。不過,被害者在中彈之前胸口已經給人捅了幾下了。傷勢很嚴重,但並沒有當場死亡。犯人爲了置被害人於死地,所以開了槍。”張警官說。

“恩……在中彈之前,已經被刺傷了嗎?”法官問。

“這是被害者的驗屍報告。”張警官提交了驗屍報告給法庭。

“受理。那麼……律師,請詢問!”法官說。

“證人,兇器手槍,到底是誰的?”我問。

“是被害人吳醫生的。”張警官說。

“被害人?他爲什麼會……?”我問。

“反對!爲什麼會帶着手槍,那無關緊要。重要的是,那支手槍上,付着的指紋。請看一下這邊,就是這個。”宋冥檢察官說着提交了兇器手槍。

“指紋……難道說……?”法官問。

“手槍的扳機上不但有被害者的指紋,還有韓珍珍的指紋。”張警官說。

“恩……兇器手槍上,有被告的指紋。”法官點點頭。

“糟了……是陷阱!”我馬上反應過來這是宋冥檢察官佈設的陷阱,可是已經晚了,已經給法官帶來對珍珍不利的印象了。“證人,你剛纔提到的很近的距離,大約多近?”我問。

“30~50CM左右。”張警官說。

“你是怎麼知道的?”我問。

“呼,哎呀哎呀!陳成堂。我已經受夠了這種愚昧國家的愚昧……”宋冥檢察官說。

“什、什麼啊!”我問。

“灼傷焦痕。”宋冥檢察官說。

“灼傷焦痕?”我問。

“從很近的距離被子彈擊中,彈痕的周圍,會留下灼傷焦痕。”宋冥檢察官說。

“是因爲子彈會因爲火藥的爆炸而變熱。被害者的太陽穴,有清晰的灼傷焦痕。”張警官說。

“啊……我還是頭一次聽說……”我點點頭。“那麼刺傷被害者的兇器是什麼?”我問。

“就是這把水果刀!”張警官說。

“恩,那刀是誰的呢?”法官問。

“看起來,好象是韓宅的。淡然,也沾有韓珍珍的指紋。”張警官說。

“恩……也有指紋!”法官點點頭。

“不利呀!”我滿頭大汗的想。

“哼哼,怎麼了?陳成堂?”宋冥檢察官冷笑着問我。

“是在被手槍擊中之前被刺傷的……沒錯吧!”我問。

“沒錯,只要調查一下傷口,馬上就一清二楚了。”張警官說。

“哎,一個白癡興致勃勃的聽着另一個白癡的白癡見解。動動腦子,太陽穴被射中馬上就死了。刀子和手槍哪一個在前,想都不用想。所以說,動動腦子吧,陳成堂!”宋冥檢察官說。

“這小丫頭嘴真厲害,說不過她!”我心裡想。

“好了,殺人的手法現在已經很清楚了。”法官說。

“這2件兇器做爲證物提交!”張警官說。

“好的,受理!”法官點點頭。

“推測死亡時刻是在6月19日的下午3點15分。和證人們聽到兩聲槍響的時間完全一致。”宋冥檢察官說。

“另外,2件兇器上都有被告人的指紋。恩……果然很完美啊。”法官稱讚道。

“當然!”宋冥檢察官得意的說。

“不妙啊,案件很簡單,根本就沒什麼疑點。”我心想。

“法官大人,別客氣,敲下你的木錘吧!已經,沒有反駁的餘地了。”宋冥檢察官說。

“是啊,律師。就算這樣,你還是主張完全無罪嗎?老實說,我覺得你根本沒有勝算。”法官對我說。

“語言說中了,陳成堂!10分鐘以內,就讓你改變主意…………”宋冥檢察官對我說。

“怎麼辦?律師?如果你要主張正當防衛,現在還來得及。這是最後的機會了。”法官問我。

“如果主張正當防衛的話,就等於承認了珍珍殺人的事實。珍珍這一生,就會永遠的成了殺人犯……不行,這樣不行!”我心想。“法官大人!”我用力一拍桌子大聲說。

“決定了嗎?律師?”法官問我。

“辯護方的主張依然不變,除了完全無罪以外,絕無可能!”我大聲說。

“……現在,這一刻,勝負已分,刑警。最後的證言,給他致命一擊!”宋冥檢察官說。

“恩……明白了…………”張警官說。

“啊,等、等一下,這個是我該說的……啊!”法官又捱了一鞭子。“好了,開始吧,請做最後的證言。”

“要韓珍珍的罪行成立,還有一個證據!”宋冥檢察官大聲說,並用手指向張警官。

“很遺憾,這裡還有更有力的證據。請看一下,被告在現場穿的衣服,正如各位所見,上面沾有血跡。很明顯,是被告把無力抵抗的被害者給殺害了。”張警官說。

“就是……這個嗎?的確,沾有濺出的血跡。”法官點點頭。

“這是有關韓珍珍罪行的證據!”張警官提交了那件衣服。

“……我知道了,受理!”法官說:“怎麼樣,律師?”

“付有指紋的兇器,被血濺到的衣服……還有比這更糟的嗎?”我心想。

“……哼,看來你是沒話說了。檢控方的證言,到此爲止。你還有什麼好狡辯的?陳成堂?”宋冥檢察官問我。

“拜託,別叫我全名了好不好……”我心裡想。“證人,那件衣服上沾着的血吳醫生的嗎?”我問。

“根據化學分析,斷定是被害者的血。”張警官說。

全場譁然!

“恩……被告的衣服上,沾有被害者的血…………”法官點點頭。

“似乎越來越不利了。”我心裡暗想。“那個,還有沒有什麼其他的線索?”我問。

“是。”張警官剛想說什麼,就被宋冥檢察官打斷了。

“反對!如果有什麼變更,會另外證言的。別浪費時間了,律師!”宋冥檢察官說。

“宋冥檢察官的完美主義……”法官稱讚着。

“可惡,法官也站在宋冥檢察官一邊了。不過總覺得張警官說話有點含糊其詞,應該怎麼辦呢?宋冥檢察官,到剛纔一直都閉口不言,剛纔突然說我反對,或許有什麼內情。難道這件衣服,有什麼線索嗎?讓我好好看看。”我心裡想。手拿起那件血衣看了起來。

“律師!就算你把衣服看穿了也沒用的。”法官說。

“可惡!沒時間了,這件衣服……”我心裡想着,突然發現…………。我用力拍了下桌子,大聲說:“法官大人!這件證物上,有個大問題!”我大聲說。

“什、什麼?”法官吃了一驚。

“什麼意思?”張警官也問我。

“………”宋冥檢察官沒有說話,只是看着我。

“究竟有什麼問題?”法官問我。

“請看一下,這件衣服的袖筒。”我大聲說。

“袖筒?啊,有個小洞!”法官說。

“啊?洞?檢驗報告上沒有提到啊。”張警官說。

“請等一下!這個洞的周圍……的確有火藥的氣味。”法官說。

“火、火藥?沒聽說過這件事。”張警官說。

“有火藥氣味的小洞………”法官說。

“當然,既然有子彈,就應該有彈孔。”我大聲說。

全場譁然!

“肅靜!肅靜!肅靜!……這是個重要的發現!看來,最好把這個情報加到法庭記錄裡去。”法官說。

“不好意思,是我們疏忽了!”張警官對我們道歉。

“宋冥檢察官,在笑?難道說……她已經知道了?”我心想。

“別緊張,刑警。這種不起眼的小洞,對證據不會產生什麼影響的。我們繼續吧,這可不是什麼矛盾!”宋冥檢察官說。

“反對!什麼啊。這麼大的疏忽!”我大聲抗議。

“的確,這是警察的失誤。不過,正如宋冥檢察官所說,這個證據並沒有什麼說服力呀。要是還拿不出什麼決定性的矛盾的話…………”法官說。

“是……是嗎?”我問:“那麼好吧!張警官,你剛纔說過‘把無抵抗的被害者殺害’這句話對吧!”

“是的。”張警官說。

“那麼,讓警察給疏忽了的彈孔這個怎麼解釋?”我問。

“啊?什麼意思?”張警官問我。

“聽好了,既然有彈孔,被害者就肯定開過槍。這怎麼能說是‘無抵抗的被害者’呢?”我問。

“讓……讓他翻身了!”張警官說。

“的確,說得沒錯!如果被害人曾經向被告開過槍,那情況可就不同了。”法官說。

“好,這麼一來,形勢就…………”我心裡暗喜。

“……呼……”宋冥檢察官長出了一口氣。

“幹嗎?像是要說‘白費心機’的那種嘆息!”我心想。

“白費心機,陳成堂!”宋冥檢察官果然這麼說。

“怎……怎麼回事?宋冥檢察官?”法官問。

“看起來……韓珍珍好象被被害者射擊過。這樣一來,也許正當防衛就成立了。”宋冥檢察官說。

“說得沒錯!”法官點點頭。

“不過……還記得嗎?那邊的律師,明確的說過。不是主張正當防衛,而是主張完全無罪。”宋冥檢察官說。

“啊!”我大吃一驚。

“這麼說…………”張警官說。

“是這樣!”法官點點頭。

“就是說……辯護方什麼也沒有證明!”宋冥檢察官大聲說。

“怎麼會這樣!”我心裡想。

“的確,說得沒錯。”法官點點頭。

“此外!就算是衣服上有彈孔。也並不能說明就是正當防衛。”宋冥檢察官說。

“啊?是嗎?”法官問。

“別說廢話了。趕快把案發當天發生的事情再現吧!或許還有新的發現!”宋冥檢察官對張警官說。

“哎?我自己嗎?自己對要動腦子的事情……”張警官正在樂呵呵的說着,被宋冥檢察官抽了一鞭子,馬上進入了正題。“知道了,根據警方的推測。被告在進行靈媒的時候,趁被害者沒注意,用刀子刺傷了被害者。被害者當然就使出最後的力氣來抵抗。2人扭在一起。被害者把手槍掏了出來。被害者雖然開了槍,但是因爲距離太近,沒打中。被告趁機把手槍搶了過來。然後就…………”張警官說。

“恩,言之有理。”法官稱讚道。

“哈……”張警官笑了。

“律師,怎麼樣?”法官問我。

“的確,這樣聽起來確實言之有理。不過,絕對不能認同!”我心裡想。

“別、別這樣盯着我。那麼,請詢問吧!”法官說。

“證人!衣服的袖筒上,有個洞,這可是致命的疏忽呢。”我說。

“什麼意思?”張警官問我,他不明白我爲什麼又繞回到衣服上去了。

“這個小洞,證明了你的證言裡的大洞!”我說。

“請……請趕快說明,律師!”法官很有興趣的問我。

“2人扭在一起,被害人從很近的距離開槍,既然是這樣,爲什麼衣服上沒有灼傷痕跡?”我問。

“灼傷痕跡嗎?”張警官問。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你應該這樣證言過。‘從很近的距離被射中的話,就會留下灼傷痕跡’。這件衣服的彈孔上,卻沒有灼傷痕跡。”我說。

全場譁然!

“的確,說的沒錯!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法官問。

“開槍的瞬間,2人之間應該距離很遠。”我說。

“恩…………”法官點點頭,他同意我的想法。

“反對!讓你失望了。陳成堂!就憑這些,你就想找出我的邏輯的破綻嗎?就憑這個,又能說明什麼?”宋冥檢察官問我。

“就憑這些,就足以說明一切!”我自信的說。

“比如,這麼說……2人扭在一起的時候,被害者把被告人推開。然後,在一定的距離處開了槍……如何?”宋冥檢察官問我。

“反對!並非如此。證言說過,被害者已經被刺傷,而且傷得很重。他根本就沒有把被告人推開的力氣!”我說。

“那、那麼……是……對!是被告自己走開的。用刀子將被害者刺傷後,她離開了吳醫生。然後,把刀子握好,準備再次刺殺被害者。這時,被害者開槍了。……這樣就沒有問題了吧!”宋冥檢察官問。

“恩……言之有理。怎麼樣?律師?”法官點點頭。

“如果在這裡失敗就前功盡棄了。快好好考慮一下!”我心想。經過一番思考,我想到了。“宋冥檢察官的說明裡,有個致命的矛盾!”我大聲說。

“致命的?”張警官吃驚的問。

“矛盾?”法官也問。

“有趣!那麼,讓我見識一下好嗎?給我看和我的說明相矛盾的證物!”宋冥檢察官大聲問我。

“證據,就是這個……”我拿出屏風的照片。

“這個……屏風?”法官問。

“重要的是,屏風上的洞!”我微笑着說。我發現宋冥檢察官的臉色變了。“看起來,你好象明白了。”我微笑着對宋冥檢察官說。

“啊?明白什麼?”張警官傻呼呼的問我。

“請、請說明!”法官也問我。

“這些傢伙,難道真的不明白嗎?”我心想。“子彈射穿被告衣服袖筒之後,打中了屏風。在距地面20CM的地方,也就是說,被射擊的瞬間,珍珍,不,被告……哪裡是在準備殺人,簡直就是被嚇得蹲下了。”我說。

全場譁然!

“肅靜!肅靜!看,看來……的確是這麼回事。”法官說。

“請看現場的俯視圖,開槍的瞬間,吳醫生就在他死的位置,然後,子彈命中了屏風。屏風的這個地方,高度距地面20CM處。那一瞬間,被告應該在屏風附近!”我說。

“等、等一下!因爲被害者是躺在地上,所以剛好和彈孔的高度吻合。至於,犯人和被害者的距離。也有可能在離被害者較近的位置!”宋冥檢察官狡辯着。

“那是不可能的。”我說。

“爲什麼?”宋冥檢察官問。

“理由嘛,宋冥檢察官你應該最清楚不過了。從很近的距離被射中的話,就會留下灼傷痕跡。……但是!這件衣服上的彈孔,卻看不到那東西!”我說。

“可、可惡……陳成堂!”宋冥檢察官大聲說。

“恩……被害者在射擊的瞬間,被告離被害人有一段距離。這好象已經證明出來了。可是,這對被告來說,沒什麼區別嘛!”法官說。

“別開玩笑了。這有很大的區別!聽好,被害者已經被刺傷處於瀕死狀態,如果打算殺了他的話,用刀子再補一刀就行了。可是,實際上又怎麼樣呢?”我問。

“被告在屏風旁邊蹲下去了!”張警官說。

“沒錯!如果韓珍珍是兇手的話,她爲什麼不補這一刀,反而跑到屏風旁邊蹲下去了?”我問。

“…………恩…………”宋冥檢察官沒有說出什麼。

“的確……有些費解。”法官說。

“一定是發生了什麼狀況!”張警官說。

“證明發生的狀況,那是你的工作!”我大聲說。看看現場的氣氛,我很高興。心想:“好!這樣的話,判決就……判決就完全……完全不可知了。”

“名不虛傳啊……陳成堂!什麼有利證據都沒有的狀況下,能撐到這種地步。我爲你的表現鼓掌叫好。真是精彩……”宋冥檢察官微笑着對我說。

“來了,她老爸遺傳的皮笑肉不笑。”我心裡想。

“刑警!都是你乾的好事,讓我完美的邏輯蒙受恥辱!總而言之,我們之間還沒完呢。好戲,還在後頭。”宋冥檢察官說。

“好,好戲?”張警官問。

“那麼,法官大人。這個刑警的臉我也看膩了。趕快傳喚下一位證人吧!”宋冥檢察官說。

“下一位證人?對了,應該是夏梅!”我心想。

“我知道了!現在我宣佈,審判休息5分鐘!下一個證人的證言,休息後繼續!”法官重重的敲了下他的木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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