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羊鬍子老頭這一腳揣在我的肚子上,這傢伙的力氣大的驚人,我一口氣沒有上來差點暈過去。
我捂住胸口倒在地上,劇痛的衝擊力讓我吐出一口鮮血,我居然被這個山羊鬍子老頭一腳踹得沒有了多少戰鬥力。
砍刀好像閃電衝着我得腦袋砍了上來,我抓住一個傢伙得腿,把他拉扯在我身上,他的身體瞬間就被砍了十幾刀,鮮血一下子染紅了衣服,隨着雨水流在了地上。
“臥槽,你們砍錯人了。”被砍的小子嘶吼起來,他發出殺豬般一般的慘叫。
這個時候我被一股力氣拽動,身體順着鎖鏈滑動出去,山羊鬍子老頭力大無窮,直接把我甩了起來,我身體在空中轉動起來,只感覺頭暈目眩,隨着腦袋傳來的一股巨痛,我整個人好像一塊石頭滾動起來,我趴在地上,鮮血已經染紅了我的臉頰。
我還從來沒有遇到過這麼可怕的高手,這個山羊鬍子老頭簡直就是一個怪物。
“狗叔就是厲害。”
一羣人舉起砍刀吆喝起來,一羣人站在了山羊鬍子身後,吶喊助威。
“鄭浩,我今天來是送你上路的,不過殺人犯法,我不會動手殺你,有人要你死,你別怪我心狠手辣。”那個叫狗叔的山羊鬍子老頭冷冷一笑。
他身後的衆人張牙舞爪的衝着我跑了過來,我把腿上的鎖鏈解開,抓住一個人的手腕,奪走他的砍刀還沒有揮動手臂,我就被人砍了一刀。
刀光劍影,電光火石之間,地面上都是斷裂的刀片,我的身上已經沾滿了鮮血,我抓住的那個傢伙比我害慘,臉色蒼白身體渾身發抖,哭着對我說,要我鬆開他。
“對不住了兄弟,你現在是我的盾牌。”
我笑着拍了拍他的頭,用力的呼吸了一口,差點暈過去,周圍的人已經把我圍了起來,這樣的場面已經很少見到了。
我屬於孤軍奮戰,等待我的將會是被亂刀砍死,這羣人的膽子還真是大,在學校門口要我死,恐怕市裡面認識不少人。
“廢物,一羣廢物,我都把他打殘了你們還砍不死,一羣飯桶。”叫狗叔的傢伙從人羣之中走了過來,他一隻手抓住小凌,把小凌舉起來,不對她不是小凌,居然是林小夢,因爲小凌和小夢衣服穿的差不多,所以如果不仔細看根本分辨不出來。
“這個女人就是你的軟肋。”狗叔笑着拍了拍小夢的腦袋:“多麼可愛的小丫頭,你說她死了是不是很可惜。”
“你們別動她,她是個女孩。”我怒道:“這樣做很過分。”
“過分,是啊,太過分了,可是那又怎麼樣。”狗叔捏着小夢的肩膀。
“啊……”
小夢慘叫一聲,胳膊被一下子拆下來了,劇痛讓小夢的眼淚都流出來了。
“鄭浩,快跑快跑。”小夢一隻手捂着肩膀。
還沒說完,小夢又是慘叫一聲,另一個胳膊也被拆了下來,兩隻手垂下來,僅有的反抗都做不到了。
“多麼可憐的小妮子。”
叫狗叔的山羊鬍子,一拳打在了小夢的肚子上。
小夢慘叫一聲暈了過去,嘴角的鮮血染紅了衣服。
“禽獸。”
我再也忍不住了,小夢怎麼可以這麼被虐待,我跑到山羊鬍子老頭身前,他把小夢扔在地上,大吼一聲,身上的衣服瞬間破裂,強悍的肌肉好像山丘一樣。
“我讓你打隨便打,只要你能夠打死我,我就跪下來叫你爹,小娃娃你還嫩的很,我老狗闖江湖的時候,誰不個我面子,我今天只是想要拿走你的小命,收人錢財替人消災,我要你的命你就要給。”
我聽說過這個老狗,他之前是混子出身,在文-革的時候殺人放火的事情幹多了,所以養成了殺人放火的習慣,有人說他有精神病,他殺死了自己的媳婦,兒子,兒媳婦,甚至女兒和女婿,幾乎一個活口都不留。
就是這麼一個罪惡滔天的人,因爲精神病所以沒有判死刑,他之前成立了一個幫派叫丐幫,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丐幫橫掃全國,幾乎是見人就裝要飯的要錢,不給錢就動刀子。
當然隨着老狗的入獄,這個丐幫很快就解散了,可是老狗卻讓很多人失去了家庭,可以說罪大惡極。
按理說老狗不是在監獄裡面就是住在精神病醫院,他怎麼好好的站在這裡,這恐怕是哪個大人物讓他出來對付我。
“你會硬氣功。”
我看的出來,老狗會氣功,而且通過充氣讓肌肉變的非常強大,剛纔就是因爲匯聚氣息所以肌肉吧衣服都撐破裂。
“沒錯,就算是子彈都打不破。”
老狗獰笑起來:“要不要試一試,給你小子一次機會。”
我走到老狗面前,攥緊拳頭衝着他的腦袋就是一拳,他不閃不避哈哈大笑,我一刀砍在了他的腦袋上,他一點事情都沒有,刀子成了兩半。
“哈哈哈哈,怎麼樣,怎麼樣,我就說了我是無敵的,我是天下無敵。”
老狗興奮的抱住了我:“是不是感覺壓力巨大,是不是害怕的都開始顫抖了。”
“你這個瘋子,爲什麼女人都不放過。”我攥緊拳頭想要掙脫,可是根本掙脫不開。
“我不喜歡女人,女人算個球,我老狗最喜歡殺人,尤其是殺你這樣的人,送你上路之前,好好喝一杯怎麼樣,黃泉路上你也好瀟瀟灑灑。”老狗笑着從腰間拿出一個小酒壺,笑着喝了幾口:“鄭浩,喝幾口上路酒吧。”
我第一次失去了鬥志,我知道自己不是老狗的對手,他看着我非常的興奮。
“你要是不喝酒,那我就生氣了,說不定這個小丫頭會死掉,聽話纔是好孩子,喝完酒送你上路嘍。”
老狗興奮的說完哼唱起來:“天涯呀海角,覓呀覓知音,小妹妹唱歌郎奏琴,郎呀咱們倆是一條心,愛呀愛呀郎呀,咱們倆是一條心。”
這首五十年代曾經紅遍大江南北的歌曲是老狗的最愛,他曾經就表示非常喜歡天涯歌曲演唱者周旋。
每當他殺人的時候,他都會哼唱這首歌曲,有人說他殺掉自己全家人之前,就是唱了這首天涯歌女。
此刻周圍的人一個個都是退避三舍,因爲老狗的確有神經病,清醒的時候很正常,但是每當他唱完這首歌的時候,就會發狂,似乎是另一個邪惡的靈魂出來了一樣,如果有人在身邊,可能也會被他當成魔鬼殺死。
“喝一杯吧。”
老狗流着哈拉子獰笑起來,電閃雷鳴,風雨交加,此時此刻蒼穹之中的閃電好似要把一切破碎了一樣,黑白閃爍之間,老狗的衝着我獰笑。
我想要拿起酒壺,可是老狗舉起酒壺把酒倒在了我頭上,酒刺痛了我的傷口,我渾身都在顫抖,麻木的身體已經讓我失去了戰鬥力。
剩下的只有絕望和恐懼,我第一次感覺到自己不夠強大,在面對老狗的時候,我是徹底的弱者。
“喝完酒應該上路了。”
老狗拍了拍我肩膀,他抓住我的胳膊,用力拉扯想要拆掉我的骨頭。
我的膝蓋衝着他的小腹頂了上去,他一動不動,就好像一個殭屍一樣,根本不會痛,獰笑着拆掉了我的手臂。
我感覺自己的手臂麻木了,不能動了,整個人都已經徹底的失去了戰鬥力。
“我喜歡折磨人,因爲折磨人的時候,我會感覺自己有一種成就感,我殺我兒子的時候,砍了他三百三十三刀,整整三百三十三刀,那是多麼完美的一個數字。”老狗笑着舔了舔嘴角,拿出一把匕首,一下子刺在了我的胸口。
“你說你在臨死之前能夠承受多少刀。”老狗說完笑着拔出匕首狠狠的捅在了我的身上:“兩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