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從來不會小看別人,無論是孤兒還是普通人。
嚴格說來他自己也是個普通人,只比別人多了一點點後悔的時間而已,能殺死厲害的孤兒,靠的是頭腦、膽識和行動力,這些品質都沒什麼特殊性,任何人都可以擁有,孫安沒有小看別人的資本。
可他仍低估了那個殺手的實力,完全沒想到她的反應會有那麼快,幸好她是個左撇子,若是右利手,孫安說不定又死一次了。
那是個女人,短馬尾,穿着套黑色的三葉草運動衣,衣服褲子側邊都有三條白線那種,穿着雙鬼冢虎運動鞋,沒有化妝,眯着眼,目光兇悍,粉嫩的嘴脣看起來有些厚,面無表情,秋風吹亂了她的劉海與兩鬢,但那隻端着槍的手非常穩,紋絲不動。
孫安返身躲到了汽車後面,汽車撞在圍牆上停下來,安全氣囊彈出,車頭處傳來了液體泄漏的聲音,像是有人撒尿,車子裡面有頻率很快的“嗒嗒”輕響,像是搪瓷缸子碰瓷以後,磕疤處發出來的崩瓷聲。
除了這些細碎的聲音外,周圍什麼也聽不到,和剛纔轟鳴的發動機與震耳欲聾的槍聲形成強烈反差,靜得令人舒服,讓人沉浸。
女殺手單膝跪地,等車子撞停後立即起身,輕手輕腳的走到車尾處,然後猛的探出身子,用槍指着車子另一側。
車是側着撞到牆的,這一側有個三角形的空間,但是裡面空無一人,一扇車門開着。
槍口立即指向了車內,繞回到駕駛室門前,她同樣沒能在車裡找到人,想起了旁邊的埃爾法裡還有個女孩子,如果抓到她就能讓孫安現身,可剛轉頭看過去,兩隻腳踝突然被同時抓住,然後一扯。
女殺手被拉倒了,本能的伸手去扶車門,但是汽車撞牆的力度不夠大,側後方的車窗玻璃沒壞,窗子關着,質量又好,手拍上去也沒扶的地方,繼續往下摔,另一隻手條件反射去拄地,放開了槍,阻擊槍摔到了一旁。
她仍然保持着冷靜,沒有着急把腳踝從孫安手裡抽出來,只屈起膝蓋,防止被扯進車底,平躺下來,伸手去夠槍。
奧迪8的底盤可以升降,可即使升到最高,要鑽進去也是十分吃力的,所以她沒有去檢查,但車子撞在牆上後,車體又稍稍往上擡了一些,車頭與牆壁的摩擦力成爲了額外的避震裝置,撞上去之後,車身就沒有往下沉。
犯了一個錯誤,女殺手不打算再犯第二個,但她低估了孫安的無恥程度。
孫安是打算把女殺手扯進車底的,但是她屈起膝蓋後,脛骨就抵在了車底邊緣,拉不動,於是他拉着腳踝用力往外一分,把她的腳拉得張開,然後放開手,拉住褲管,用力往下扯。
這是意料之外的無賴招數,在她夠到槍的同時,運動褲已經被脫下來一截,孫安把褲管別在車底裝甲板的尖角里,拿出火機迅速打着火,支在地上,撐地往後退出了車底。
女殺手一隻手去扯褲子,另一隻拿着槍就從自己雙腳的縫隙裡朝車底射擊。
這個姿勢很彆扭,褲子被夠住了,兩隻腳開着合不起來,下着、絕對領域和綁在大腿上的那根腿帶都露出來了,腿帶上雖然彆着把刀,但仍使得那條腿看起來十分xìng gǎn,她沒辦法把褲子扯出來,只好對着車底,朝各個角度開了幾槍,把彈匣裡的子彈全部打光。
躺在地上抽出空彈匣,剛要從衣兜裡拿出新彈匣插上,孫安如猛虎一般從車頂上撲了下來,臉上帶着xié è的笑容,視線集中在她的大腿上,一隻手掐向脖子,另一隻手抓向她的左腕。
她當機立斷,不再去管褲子,抽出雙腳朝上蹬去,修長白皙的雙腳蹬向了孫安的臉,孫安收手,雙臂交叉擋在臉前,被蹬得摔朝一邊。
彈匣插了進去,卡住的槍栓“啪”的一聲歸位,阻擊槍重新擡起來,瞄向孫安落地的位置,可那裡又已經沒人了。
“喂,這不公平啊!”孫安的聲音在車後響起,聽起來十分委屈,“至少把褲子先穿上吧?視線完全被吸引了,你這樣讓我怎麼打?順便說一句,你的腿很漂亮。”
女殺手紅着臉,擡着槍,伸腳進去想用腳趾把褲管解下來,不料左腳伸進了一團火熱裡,燙得“唔”了一聲,急忙縮出來。
打火機離着褲管還有一截,可是火焰上方的溫度也是很高的,褲管都已經冒煙了,再過一會可能就會燒起來,事已至此,她也不打算再把褲子當褲子了,能遮羞就好,於是抽出別在腿帶上的bǐ shǒu一劃,劃腿了褲管,把運動褲改造成了五分褲。
躺下來穿褲子的時候,她往車底看去,如果能在對面看到孫安的雙腳,就能射傷他的腳踝,那樣他就再也跑不了了。
可惜她沒能找到他的腳,只是聽到了她的聲音:“你開了那麼多槍,警察應該很快就來了,趁來得及走,趕緊走吧。”
女殺手不說話,站起身來,不去尋聲源,反而朝着埃爾法退去,她覺得用車裡的女孩子當人質比自己尋找身法詭異的孫安要靠譜多了。
就在這時,孫安突然從奧迪8後面站了起來,指着她,睜大了眼睛說道:“靜靜,你是靜靜呀。”
女殺手擡起槍,卻愣了一下,在遲疑的這個瞬間,孫安已經動了起來,衝出掩體,朝着她跑過來。
槍響,橫移,倒退,狂奔,二人之間的距離迅速縮小,她的眼睛也越睜越大,驚訝的表情越來越明顯。
瞄不準,每次扣下扳機的前一刻,孫安總是會做出改變行進方向的行動,要麼停,要麼加速,要麼轉彎,沒有一顆子彈能打中他。
女殺手很快就知道了孫安的伎倆,他暴露在她的視野裡,能讓她射擊,她也暴露在他的視野裡,能讓他看到她的射擊時機,通常來說,拿槍的人攻擊沒拿槍的人,不會躲在掩體後面,總是希望視野越清晰越好,可對付孫安,拿着槍的人反而是躲在掩體後面更好,找機會放冷槍,能逼得他不敢亂來。
這就是他不用槍的原因?讓持槍者認爲自己佔據了絕對優勢,然後利用特殊的身法靠近,給對方造成心理壓力,最後貼身,讓槍無法發揮威力,反而礙手礙腳。
那麼他貼身肉搏一定很厲害。
她退到了埃爾法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