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在與狼共舞的日子裡六十三(1)
中午給苗圃打手機,苗圃沒接。我知道她是爲一夜未歸的事而生氣。
心裡正盤算着下午見到苗圃改怎麼說,忽聽豬打了個口哨,我擡頭,見苗圃已經站在教室門口了。我只好乖乖地跟她出去。苗圃臉色不好看,我低着頭,找機會偷窺她。
“苗圃,昨晚……”我正要解釋,昨晚被小憨叫去吃飯了,沒想到苗圃直接就打斷我的話:“小南,你別解釋了,我不生氣。”
“真的嗎?看你不高興啊?”我試探的問她。
“哪有。我是來和你說,我們班組織了寫生,晚上我回我家住,你自己照顧好自己,明天你就見到我啦。”苗圃笑笑說。
“是全班同學嗎?”我又問。
“看你,有小心眼了。不是全班,就我們十幾個女生去。”苗圃說。
“好吧,你要注意安全啊。”我關切地說。
“又不是第一次去,沒事的。”苗圃笑笑。
送走苗圃,我折回教室。心裡鬱悶,心不在焉地翻着書。豬扔過來一個紙條,我看他一眼,打開紙條,上面是豬龍飛鳳舞的墨跡:“下午5點去藍月亮酒吧,有個朋友請客,陳俊也去,你去不去?”看完笑笑,在背面寫道:“如果不翻南牆,我就去。”然後畫了一個大大的豬頭,兩豬耳朵被我畫成了兩片芭蕉葉。順手扔給豬,一會兒就聽到豬在後排嘿嘿地笑。
去酒吧前,陳俊先請我和豬吃飯。漢斯啤酒還沒喝兩瓶,豬就開始豪壯語了。
“小南,丟丟那天找你什麼事啊?”陳俊瞄着豬問我。
“還不是因爲豬,說豬不要她了。”我輕描淡寫地說。
“這個豬頭,丟丟要是我女朋友,我巴不得天天含到嘴裡,他卻說不要就不要了。”陳俊笑笑說。豬咧着嘴,似笑非笑。
“含在嘴裡也不怕化了?不是我不要丟丟,是丟丟不要我了。”豬呷一口酒說。
“要你幹什麼?你這德性也不配丟丟,甩了你也好。”我說。
“小南,你不曉得內幕就別亂講啊。”豬皺着眉頭說,“本來好好的,她是自己走的。”
“聽說找了一個超有錢的帥哥,叫什麼劉凱的人。”陳俊插嘴說。
“有錢有什麼了不起啊,老子沒錢不照樣談戀愛,這不,丟丟走了,阿丹來了。”豬笑呵呵地說。陳俊表痛苦的嚥了一口酒,牛眼圓睜,望着豬欲又止。
“感呢?難道你和丟丟一點感都沒有啊?”我瞪着豬問。
“感歸感,感覺歸感覺,小南,每天都吃同一道菜,再好吃也有吃膩的時候。”豬笑着說。我擡手拍了一把豬頭,豬摸着頭戲皮笑臉的。
“也不知道你換了多少女朋友了,也不知道那些女孩看上你什麼,阿丹也真是,跟誰不好,跟了你這個摧花大盜。”我斟滿酒說。
“這就是男人的魅力,曉得不?”豬笑嘻嘻地說,“小南,泡mm你可不如我。”
“那確實。豬比人民幣還有魅力,泡mm從來不花錢,好不容易請人家吃飯,結帳的還是人家女孩子,他就整一瓶礦泉水給人家喝。就這樣,女孩子還樂呵樂呵的。”陳俊說。
“是啊,有本事你也一瓶礦泉水泡個mm,說到底還是個人魅力。”豬有點不服氣的說。
“你這麼壞的人,哪有什麼魅力,看不出來。”我說。
“對了,壞,壞就是我的魅力,曉得不?男孩子不壞,女孩子不愛。”豬笑着說。
這讓我突然想起了《飄》,心想,如果瑪格麗特·米切爾的丈夫厄普肖不壞,那麼她也就無法塑造出那個魔力十足的白瑞德。也許女人天性就喜歡有點“壞”的男人吧,這種“壞”應該是什麼樣的呢?是像豬這樣**不羈壞,還是女人渴望男人只要灑脫、陽剛、野性,就能夠吸引她們。
吃過飯。我們去德福巷的藍月亮酒吧。豬說的要請客的那位朋友也來了,原來是大叔一輩的。我不高興,豬卻一點都不覺得有代溝,聊得很熱,把自己搞得和大叔一樣。
“這是你朋友?幹嗎的啊?”趁大叔上廁所的時候,我問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