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 悍婦上

145 悍婦 (上)

*這是朱鎔基同志在上海市政府第四十四次市長辦公會議上講話的一部分。

〔1〕?施振國,當時任上海市環境衛生管理局局長。

〔2〕?中央要辦七件事,指1989?年7?月28?日《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羣衆關心的事的決定》指出,近期在懲治和帶頭廉潔奉公、艱苦奮鬥方面先做七件事:(一)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二)堅決制止經商;(三)取消對領導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四)嚴格按規定配車,禁止進口小轎車(除執行政府間已簽訂的長期貿易協定和國家批准的技術貿易合同外);(五)嚴格禁止請客送禮;(六)嚴格控制領導幹部出國;(七)嚴肅認真地查處貪污、受賄、投機倒把等犯罪案件,特別要抓緊查處大案要案。

〔3〕?我們也要辦七件事,指爲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羣衆關心的事的決定》,上海市委、市政府決定辦好的七件事:(一)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查處單位投機倒把案;(二)重申市委常委、副市長不搞“特供”;(三)嚴格按有關規定配車,不再進口小轎車;(四)嚴格禁止請客送禮;(五)嚴格控制領導幹部出國,嚴禁公款旅遊;(六)堅決查處貪污受賄案件;(七)嚴肅查處嚴重以權謀私案件。

〔4〕?吳德讓,當時任上海市監察局局長。

〔3〕?我們也要辦七件事,指爲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羣衆關心的事的決定》,上海市委、市政府決定辦好的七件事:(一)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查處單位投機倒把案;(二)重申市委常委、副市長不搞“特供”;(三)嚴格按有關規定配車,不再進口小轎車;(四)嚴格禁止請客送禮;(五)嚴格控制領導幹部出國,嚴禁公款旅遊;(六)堅決查處貪污受賄案件;(七)嚴肅查處嚴重以權謀私案件。

〔4〕?吳德讓。當時任上海市監察局局長。

*這是朱鎔基同志在上海市政府第四十四次市長辦公會議上講話的一部分。

〔1〕?施振國,當時任上海市環境衛生管理局局長。

〔2〕?中央要辦七件事,指1989?年7?月28?日《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羣衆關心的事的決定》指出,近期在懲治和帶頭廉潔奉公、艱苦奮鬥方面先做七件事:(一)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二)堅決制止經商;(三)取消對領導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四)嚴格按規定配車,禁止進口小轎車(除執行政府間已簽訂的長期貿易協定和國家批准的技術貿易合同外);(五)嚴格禁止請客送禮;(六)嚴格控制領導幹部出國;(七)嚴肅認真地查處貪污、受賄、投機倒把等犯罪案件,特別要抓緊查處大案要案。

〔3〕?我們也要辦七件事,指爲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羣衆關心的事的決定》,上海市委、市政府決定辦好的七件事:(一)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查處單位投機倒把案;(二)重申市委常委、副市長不搞“特供”;(三)嚴格按有關規定配車,不再進口小轎車;(四)嚴格禁止請客送禮;(五)嚴格控制領導幹部出國。嚴禁公款旅遊;(六)堅決查處貪污受賄案件;(七)嚴肅查處嚴重以權謀私案件。

〔4〕?吳德讓,當時任上海市監察局局長。

〔3〕?我們也要辦七件事,指爲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羣衆關心的事的決定》。上海市委、市政府決定辦好的七件事:(一)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查處單位投機倒把案;(二)重申市委常委、副市長不搞“特供”;(三)嚴格按有關規定配車,不再進口小轎車;(四)嚴格禁止請客送禮;(五)嚴格控制領導幹部出國,嚴禁公款旅遊;(六)堅決查處貪污受賄案件;(七)嚴肅查處嚴重以權謀私案件。

〔4〕?吳德讓,當時任上海市監察局局長。

*這是朱鎔基同志在上海市政府第四十四次市長辦公會議上講話的一部分。

〔1〕?施振國。當時任上海市環境衛生管理局局長。

〔2〕?中央要辦七件事,指1989?年7?月28?日《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羣衆關心的事的決定》指出,近期在懲治和帶頭廉潔奉公、艱苦奮鬥方面先做七件事:(一)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二)堅決制止經商;(三)取消對領導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四)嚴格按規定配車,禁止進口小轎車(除執行政府間已簽訂的長期貿易協定和國家批准的技術貿易合同外);(五)嚴格禁止請客送禮;(六)嚴格控制領導幹部出國;(七)嚴肅認真地查處貪污、受賄、投機倒把等犯罪案件,特別要抓緊查處大案要案。

〔3〕?我們也要辦七件事,指爲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羣衆關心的事的決定》。上海市委、市政府決定辦好的七件事:(一)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查處單位投機倒把案;(二)重申市委常委、副市長不搞“特供”;(三)嚴格按有關規定配車,不再進口小轎車;(四)嚴格禁止請客送禮;(五)嚴格控制領導幹部出國。嚴禁公款旅遊;(六)堅決查處貪污受賄案件;(七)嚴肅查處嚴重以權謀私案件。

〔4〕?吳德讓,當時任上海市監察局局長。

〔3〕?我們也要辦七件事,指爲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羣衆關心的事的決定》,上海市委、市政府決定辦好的七件事:(一)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查處單位投機倒把案;(二)重申市委常委、副市長不搞“特供”;(三)嚴格按有關規定配車。不再進口小轎車;(四)嚴格禁止請客送禮;(五)嚴格控制領導幹部出國,嚴禁公款旅遊;(六)堅決查處貪污受賄案件;(七)嚴肅查處嚴重以權謀私案件。

〔4〕?吳德讓。當時任上海市監察局局長。

*這是朱鎔基同志在上海市政府第四十四次市長辦公會議上講話的一部分。

〔1〕?施振國,當時任上海市環境衛生管理局局長。

〔2〕?中央要辦七件事,指1989?年7?月28?日《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羣衆關心的事的決定》指出,近期在懲治和帶頭廉潔奉公、艱苦奮鬥方面先做七件事:(一)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二)堅決制止經商;(三)取消對領導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四)嚴格按規定配車,禁止進口小轎車(除執行政府間已簽訂的長期貿易協定和國家批准的技術貿易合同外);(五)嚴格禁止請客送禮;(六)嚴格控制領導幹部出國;(七)嚴肅認真地查處貪污、受賄、投機倒把等犯罪案件,特別要抓緊查處大案要案。

〔3〕?我們也要辦七件事,指爲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羣衆關心的事的決定》,上海市委、市政府決定辦好的七件事:(一)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查處單位投機倒把案;(二)重申市委常委、副市長不搞“特供”;(三)嚴格按有關規定配車,不再進口小轎車;(四)嚴格禁止請客送禮;(五)嚴格控制領導幹部出國,嚴禁公款旅遊;(六)堅決查處貪污受賄案件;(七)嚴肅查處嚴重以權謀私案件。

〔4〕?吳德讓,當時任上海市監察局局長。

〔3〕?我們也要辦七件事,指爲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羣衆關心的事的決定》,上海市委、市政府決定辦好的七件事:(一)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查處單位投機倒把案;(二)重申市委常委、副市長不搞“特供”;(三)嚴格按有關規定配車,不再進口小轎車;(四)嚴格禁止請客送禮;(五)嚴格控制領導幹部出國,嚴禁公款旅遊;(六)堅決查處貪污受賄案件;(七)嚴肅查處嚴重以權謀私案件。

〔4〕?吳德讓,當時任上海市監察局局長。

止請客送禮;(五)嚴格控制領導幹部出國,嚴禁公款旅遊;(六)堅決查處貪污受賄案件;(七)嚴肅查處嚴重以權謀私案件。

六)堅決查處貪污受賄案件;(七)嚴肅查處嚴重以權謀私案件。

〔4〕?吳德讓,當時任上海市監察局局長。

止請客送禮;(五)嚴格控制領導幹部出國,嚴禁公款旅遊;(六)堅決查處貪污受賄案件;(七)嚴肅查處嚴重以權謀私案件。

禁公款旅遊;(六)堅決查處貪污受賄案件;(七)嚴肅查處嚴重以權謀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