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在《在新加坡南洋華僑中學演說詞》中,也用較大篇幅談到人格教育問題。人格教育是蔡元培用畢身的精力去探索和實踐的主題。他認爲普通教育的宗旨並不僅僅是爲了讓學生變得“有用”,更是要讓他們養成健全的人格,發展共和的精神。“教育是幫助被教育的人,給他能發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
蔡元培的“健全人格”的內涵是:學校只有在體育、智育、德育、美育等四個方面“一無偏枯,纔可教練得兒童有健全的人格”,使受教育者在德與智、身與心、體與能諸方面全面協調發展,才能培養塑造新一代人健康人格,實現強民富國。在他看來,人格“四育”中,體育居和諧人格之首,智育爲和諧人格之基本,德育是和諧人格之中堅,美育能自由發展個性。
如何才能實現人格教育呢?蔡元培在演講中特別強調“學校教育注重學生健全的人格,故處處要使學生自動”,人格“四育”必須以學生爲中心,從受教育者本體着想。
首先教學需要從人性的特點出發,遵循學生的認知規律:“最好叫學生以己意取材,喜圖畫的,教他圖畫;喜雕刻的,就教他雕刻;引起他美的興趣……像兒童本喜自由遊戲,有些人卻去教他們很繁難的舞蹈,兒童本喜自由嬉唱,現在的學校內,卻多照日本式1234567等,填了譜,不管有無意義,教兒童去唱。這樣完全和兒童的天真天籟相反。”
其次老師要善於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讓學生學會探索性習。“最要是引起學生讀書的興味,做教員的,不可一句一句,或一字一字的,都講給學生聽。最好使學生自己去研究,教員竟不講也可以,等到學生實在不能用自己的力量了解功課時,纔去幫助他…… 最好使學生自學,教者不宜硬以自己的意思,壓到學生身上。”
再次,學生要自覺開出自己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學生方面,也應自覺,教我的先生,既不能很知道我,最知我的,便是我自己了。如此,則一切均須自助纔好。”
蔡元培“人格教育”對當今教育依然具有積極的借鑑意義。無論是宏觀的“全人教育”、“素質教育”和“21世紀複合型人才培養”,還是微觀的建構主義學習理論,都不難找到與“人格教育”一脈相承或異曲同工的因素,由此也可以窺見其教育思想的前瞻性。
蔡元培在演講中也呼籲倡辦女子中學。
他本是中國女子教育的先驅,1902年冬天,以他爲會長的中國教育會開辦“ 以教育女子,增進其普通知識,激發其權利義務之觀念爲宗旨” 的愛國女學,爭取女子受教育權利,最終實現男女平權。1912年在他的主持下北洋教育部頒佈《普通教育暫行辦法》, 宣佈女子享有同男子一樣受教育的權利,初等小學可以男女同校。1920年他在北京大學首開女禁,實行男女同校。
新加坡早在19 世紀上半葉就出現教會創辦的女子學校,1844年殖民政府也設立萊佛士女校,20世紀初,華文女子教育開始出現,先後涌現出中華女子學校、南洋女校、崇福女校、南華女校等,但是華文女子中學卻發展滯後。
由於南洋華僑中學定位爲男校,所以蔡元培振臂高呼:“這裡的學校,固已不少,但可惜還沒有女子中學。剛纔在中學時,塗先生也曾提及這一層。我想男女都叫教育的,況照現在的世界看來,凡男子所能做的,女子也都能做。不過我國男女的界限素嚴,今年內地各校要試辦男女合校時,有許多人反對。若果真大衆都以爲非分校不可,那就另辦一所女子中學也行。若經問題上,不能另辦時,我看也可男女合校的。”
正是得益於包括蔡元培等人的奔走呼號,1930年南洋女學改名“南洋女子中學校”,新加坡纔出現女子中學。這爲後話。
“作爲中國教育界的卓然宗師,蔡元培訪問華中,儘管來去匆匆驚鴻掠影,但是他對華中師生的教誨與期待,不啻影響一代南洋學子,惠及杏林。在演講中他對普通教育於職業教育的精闢分析、對人格教育的湛深解讀,對女子教育的振臂高呼,內容博大,目光前瞻,已沉澱爲華中寶貴的精神財富,澤被杏林。”
新加坡南洋華僑中學百年史上,曾經榮幸邀請到一批批各國知名人士到學校參觀、訪問,發表演說。
但是,成立之初的1920年12月5日,接待被譽爲“學界泰斗,人世楷模”的北大校長蔡元培,成爲他們最看重的事。
蔡元培在華中發表的《在新加坡南洋華僑中學演說詞》,在這裡被譽爲“蔡元培教育名篇”,在中國和新加坡教育史上都影響深遠,至今仍具啓迪和借鑑意義。
蔡元培雖已故去多年,但他留下的思想卻在新加坡土地上生根發芽,從未被人忘記。
1920年12月27日,蔡元培一行人抵達了法國。
1921年1月,對於蔡元培是個黯淡的日子。
蔡元培夫人黃仲玉,出身書香門第,識字又精通書畫,爲一大才女。
爲了支持丈夫的事業,黃仲玉放棄了自己的書畫愛好,致力於照料丈夫,撫育子女,操勞家務,終致積勞成疾。
蔡元培赴歐美考察時,黃仲玉就已經身體不好,但爲了不拖累蔡元培行程,她住進了北京一家法國人辦的醫院。11月,蔡元培到法國後,發電詢問黃仲玉病情.但遲遲沒有得到答覆。直到1921年1月9日蔡元培自巴黎至日內瓦,在旅館得朋友來電,才知道夫人黃仲玉已於當月2日病逝,時年45歲。
蔡元培懷着萬分悲痛的心情,作《祭亡妻黃仲玉》一文:
“嗚呼!仲玉,競舍我而先逝耶!自汝與我結婚以來,才二十年,累汝以兒女,累汝以家計,累汝以國內、國外之奔走,累汝以貧困,累汝以憂患,使汝善書、善畫、善爲美術之天才,竟不能無限發展,而且積勞成疾,以不得盡汝之天年。嗚呼!我之負汝如何耶!
“我與汝結婚之後,屢與汝別,留青島三月,留北京譯學館半年,留德意志四年,革命以後,留南京及北京閱月,前年留杭縣四月,加以其他短期之旅行,二十年中,與汝歡聚者不過十二三年耳。嗚呼!孰意汝舍我如是其速耶!凡我與汝別,汝往往大病,然不久即愈。我此次往湖南而汝病,我歸汝病劇,及汝病漸痊,醫生謂不日可以康復,我始敢放膽而爲此長期之旅行。豈意我別汝而汝病加劇,以至於死,而我竟不得與汝一訣耶!我將往湖南,汝恐我不及再回北京,先爲我料理行裝,一切完備。我今所服用者,何一非汝所採購,汝所整理!處處觸目傷心,我其何以堪耶!
“汝孝於親,睦於弟妹,慈於子女。我不知汝臨終時,一念及汝死後老父、老母之悲切,弟妹之傷悼,稚女、幼兒之哀痛,汝心其何以堪耶!汝時時在紛華靡麗之場,內之若上海及北京,外之若柏林及巴黎,我間欲爲汝購置稍稍入時之衣飾,偕往普通之場所,而汝輒不願。對於北京婦女以酒食賭博相徵逐,或假公益之名以鶩聲氣而因緣爲利者,尤慎避之,不敢與往來。常克勤克儉以養我之廉,以端正子女之習慣。嗚呼!我之感汝何如,而意不得一當以報汝耶!汝愛我以德,無微不至。
“對於我之飲食、起居、疾痛、痾養,時時懸念,所不待言。對於我所信仰之主義,我所信仰之朋友,或所見不與我同,常加規勸,我或不能領受,以至與汝爭論;我事後輒非常悔恨,以爲何不稍稍忍耐,以免傷汝之心。嗚呼!而今而後,再欲聞汝之規勸而不可得矣,我唯有時時銘記汝往日之言以自檢耳。
“汝病劇時,勸我按預約之期以行,而我不肯。汝自料不免於死,常祈速死,以免誤我之行期。我當時認爲此不過病中憤感之談,及汝小愈,則亦置之。嗚呼!豈意汝以小愈促我行,而意不免死於我行以後耶!
“我自行後,念汝病,時時不寧。去年11月26日,在舶中發一無線電於蔣君,詢汝近況,冀得一痊癒之消息以告慰,而覆電僅言小愈;我意非痊癒,則必加劇,小愈必加劇之諱言,聊以寬我耳,我於是益益不寧。到里昂後,即發一電於李君,詢汝近況,又久不得復。直至我已由里昂而巴黎,而瑞士,始由里昂轉到譚、蔣二君之電,始知汝竟於我到巴黎之次日,已舍我而長逝矣!嗚呼!我之旅行,爲對社會應盡之義務,本不能以私廢公;然遲速之間,未嘗無商量之餘地。爾時,李夫人曾勸我展緩行期,我竟誤信醫生之言決行,致不得調護汝以蘄免於死。嗚呼!我負汝如此,我雖追悔,其尚可及耶!
“我得電時,距汝死已八日矣。我既無法速歸,歸亦已無濟於事;我不能不按我預定計劃,盡應盡之義務而後歸。嗚呼!汝如有知,能不責我負心耶!汝年愛者,老父、老母也,我祝二老永遠健康,以副汝之愛。汝所愛者,我也,我當善自保養,盡力於社會,以副汝之愛。汝所愛者,威廉(蔡元培的女兒——編者注)也,柏齡(蔡元培的兒子——編者注)也,現在託庇於汝之愛妹,愛護周至,必不讓於汝。我回國以後,必躬自撫養,使得受完全教育,爲世界上有價值之人物,有的貢獻於世界,以爲汝母教之紀念,以副汝之愛。嗚呼!我所以慰汝者,如此而已。汝如有知,其能滿意否耶!
“汝自幼受婦德之教育,居恆慕古烈婦人之所爲。自與我結婚以後,見我多病而常冒危險,常與我約,我死則汝必以身殉。我諄諄勸汝,萬不可如此,宜善撫子女,以盡汝之母之天職。嗚呼!孰意我尚未死,而汝競先我而死耶!我守我勸汝之言,不敢以身殉汝。然後早衰而多感,我有生之年,亦復易盡;死而有知,我與汝聚首之日不遠矣。
“嗚呼!死者果有知耶?我平日決不敢信;死者果無知耶!我今日爲汝而不敢信;我今日唯有認汝爲有知,而與汝作此最後之通訊,以稍稍紓我之悲悔耳!嗚呼!仲玉!”
後來,這篇情意悲切真摯的祭文在社會上傳播一時,被選入當時全國的中學國文教科書作爲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