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梁啓超在寫給女兒樑思順(令嫺)的家信中:“宋氏之亡,促吾加慎,刺宋之人(真主使者陳其美也),臚列多人,我即其第二候補者,今將彼宣告文剪寄,應某謀北來刺我,二十日前蛻丈已電告矣。”
看來,樑先生也認定陳其美是刺殺宋教仁的幕後指使。
但是陳其美和宋教仁交情深厚,又同爲一個戰壕裡的同志,而且宋被刺時,陳就在身邊,事後表現也可圈可點。在宋案中,雖然陳其美疑點重重,但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陳其美就是殺宋的幕後黑手。
那些宋陳恩怨,不過都是捕風捉影。
如果袁世凱、趙秉鈞、陳其美三人都不是幕後指使,還有別的人嗎?
其實除了袁世凱、趙秉鈞、陳其美三個嫌疑人之外,“宋案”的幕後指使者,從現有的資料看,至少還可能是另外兩個人之中的一個。
其一,是洪述祖。
《張溥泉先生回憶錄、日記》說:“宋遁初被難後,洪自南來,又見總統一次。總統問及遁初究系何人加害?洪曰:‘這還是我們的人,替總統出力者。’袁有不豫色。洪見袁顏色不對,出總統府,即到內務部告假,赴天津養病。”
張溥泉:字溥泉,河北滄縣人。一八九九年留學日本。一九零四年參與創立華興會,一九零五年參加同盟會。武昌起義後,任同盟會交際部主任、國民黨參議。一九一三年當選第一屆國會參議院議長。自一九一七年後任護法軍政.府駐日外交代表、軍政.府顧問。一九二零年任廣東軍政.府顧問。
張溥泉是老同盟會會員,他的話可信度高。
後據袁二公子袁克文回憶:“家父曾說:‘我代人受過多得很,從未辯過。我雖不殺遁初,遁初亦因爲我而見殺,怎麼辯呢!明事理的人一定察覺出,如果我想殺他,不必一定招其來而殺之。我完全可以等他來了後,陷他以罪殺他,何必要數次邀請他,乘他將行而殺之?這明明是授人以柄,愚夫也不會做這等傻事。’”
如果上邊《張溥泉先生回憶錄、日記》所記,洪述祖和袁世凱見面和對話確有其事,那袁世凱對刺殺宋教仁是不知情的。而是做爲袁世凱的手下的洪述祖,求功心切,私下安排人員刺殺了宋教仁。這一點,從想邀功請賞的應桂馨後來的表現可以看出端倪。
有個史料記載,袁世凱曾嘲笑洪述祖,說他淨說空話不幹實事,這話是有針對的。此前,洪述祖曾說過能拿來陷害宋教仁的材料,從袁世凱處預支五萬塊錢賞錢,結果賞錢拿出去了,一無所獲。
所以,當洪述祖說,應夔丞可以搞到構陷“孫、黃、宋”(孫中山、黃興、宋教仁)的東西,再要錢的時候。袁世凱要求先把東西拿來,再說錢的事情。
應夔丞想的是空手套白狼再騙30萬塊錢,洪述祖發現應夔丞是在騙他,覺得沒臉見袁世凱,也沒辦法向大總統交代。
被嘲笑不幹實事的洪述祖決定幹一件實事,他馬上告訴應夔丞拿不到材料的話就趁機下手。因爲,他可能不只一次的聽袁大總統說過,宋教仁如果當了國務總.理,可是比唐紹儀當國務總.理更要麻煩得多。洪述祖自以爲是的“揣摩上意”,以爲袁世凱要除掉宋教仁,便有了洪述祖主謀刺殺宋教仁地自作主張。
或許,洪述祖應該就是大家一直要尋找的元兇,在他得指使下,應桂馨又安排武士英刺殺了宋教仁。也正應了袁世凱所說:“我雖不殺遁初,遁初亦因爲我而見殺。”
如果洪述祖是受袁世凱和趙秉鈞所指使,有一件事讓人百思不得其解:洪述祖在被處死前,都沒有說出袁世凱或趙秉鈞。那時,這二人已經死去,真要是他們指使的,洪述祖已經沒有後顧之憂,相反可以減輕自己的罪行,他有什麼必要保守這個機密呢?這是否也是個佐證呢?
但是,洪述祖在爲自己辯解時,一直堅稱:他給應桂馨電報中的“毀宋”,只是毀壞宋教仁的名譽,前面電文中關於蒐集宋教仁“黑資料”方面的內容可以證明。而除“毀宋”外,好像再沒證據證明是洪述祖指使應桂馨殺宋教仁。
因此也有另一個可能,是應桂馨自己把“毀宋”理解爲“殺宋”。或者,應桂馨沒把“毀宋”錯理解爲殺宋,因爲“毀宋”的材料搞不到,乾脆一不做二不休。
把宋殺掉,比“毀宋”幹得更徹底,得的賞錢不就更多嗎?這樣的可能性,也應該是不能排除的。因此,殺宋教仁的主使人是應桂馨自己,這種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宋教仁死後,人們情願花大量的時間在“誰是主謀……”上,但大家都忘卻了宋教仁的最後囑託:“請諸位同志繼續奮鬥,以救國救民爲己任,勿以我爲念放棄責任。務必繼續走議會選舉、陽光參政、公平競爭的憲政民主之路。”
或許,做爲一個敏銳的政治家,他應該預感到自己的死會干擾共和的大計。事實上宋教仁的擔心恰恰成爲了現實。
宋教仁的死,不但影響了他死後的政局走向,也宣告了袁世凱和革命黨人蜜月期的結束。
孫中山回國後,與陳其美、居正等在黃興寓所討論對策時,黃興主張以國事爲重,以法律爲正當解決辦法,但遭到激烈派戴季陶等人的強烈反對。
孫中山站在了後者的一邊,並極力主張起兵反袁。他的理由是:袁世凱是總統,而總統指使暗殺,這決不是法律所能解決的,能解決的只有武力。
黃興繼而提出,南方革命黨人武力不足,如貿然發難,恐怕大局糜爛,最終不可收拾。對此,孫中山不以爲然,他極力表示宋教仁被殺並非一人之事,除從速起兵、武力解決外,決無其他辦法。
但是,會上多數人認同黃興的看法,起兵反袁的提議最終不了了之。
國民黨人放棄武力反袁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那就是國會即將召開。由於在議員人數上佔盡優勢,一些國民黨人認爲可以通過國會來制約袁世凱,“宋案”同樣會得到公正的法律解決。
一九一三年四月八日,民國首屆國會在北京召開,國民黨議員一上來就給了袁世凱一個下馬威,總統府派去致賀的代表樑士詒被認爲是藐視國會而被斥回。
四月二十五日,也就是程德全公佈“宋案”證據文件的前一天,國民黨人張繼(也就是前邊提到的張溥泉)、王正廷被選爲參議院正副議長,林森爲全院委員長。
正當國民黨爲取得的勝利而歡欣鼓舞的時候,卻遭遇了迎頭一棒。因爲,不久後進行的參衆兩院議長選舉,已經贏得國會多數席位的國民黨卻沒能繼續保持優勢,衆議院議長卻落到了共和黨的湯化龍頭上。國民黨在議會的影響力大打折扣。
湯化龍實際是共和、民主、統一等進步黨系的黨魁之一,背後有袁世凱撐腰支持。衆議院議長選舉時,在袁世凱的收買和分化活動幫助下,他經過三輪選舉才勉強擊敗國民黨的吳景濂。
所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緊隨“宋案”之後,另一件攪動民國初期政壇的大事發生了。
因爲,也就是在國會選舉的這天晚上,國務總.理趙秉鈞、財政總長周學熙、外交總長陸徵祥在北京匯豐銀行大樓里正與英、法、德、俄、日五國銀行團代表進行一場卓絕艱難的談判,雙方代表一直談到次日凌晨,纔將各項條款最終議定,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善後大借款”。
善後大借款是袁世凱以辦理善後改革爲名,向國際銀行團貸借的長期鉅額借款。雙方交涉已久,最終在一九一三年四月有了結果。
清政.府在宣統三年與美國資本團、 英國匯豐銀行、德國德華銀行、法國東方匯理銀行簽訂的清政.府爲改革幣制和振興實業借款一千萬鎊的合同(資金到位僅十萬鎊清政.府就垮臺了)。
袁世凱爲擺脫民國初建時資金困難的處境,爲處理善後問題,策劃將這筆貸款改爲民國北洋政.府的“善後大借款”。
北洋政.府許諾借款以鹽稅爲擔保,並把四國銀行團列爲北洋政.府借款的優先權國家。
袁世凱起初要處理的善後事宜,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結束南京臨時政.府,首先是遣散南方的軍隊;
二、償還積欠的外債和賠款;
三、履行對遜清皇室的優待條件。
四、整頓北京的統治機構,加強政治、軍事等各方面的統治力量;
簡言之,就是解決革命中所產生的或遺留下來的種種問題。袁世凱以全國領袖自居,急於以解決這些問題來建立他的新統治體制和統治秩序。所有這一切都需要錢,而袁的政.府本來就已瀕臨財政破產的邊緣,一時又無法打開國內財源,所以只好向外國告貸,而最方便的乞求對象就是四國銀行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