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偉哥八卦

刑事案件中,特別是兇殺案件中,確定死者身份永遠是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不然連死的是誰都不知道,案件還怎麼繼續查下去呢,拋開激情殺人、隨機殺人這種少數的變態殺人案件不談。百分之九十的案件,都是熟人作案,也就是兇手和死者是認識的。

殺人動機最常見的無非是情殺、仇殺和圖財害命。

確定了死者身份,特別是掌握了死者的社會關係,案件的調查工作就完成了一半。

但在這起案件,我們雖然確定了死者的身份,但在調查死者的社會關係時,卻遇到了難題。

因爲死者的老闆是公衆人物慕容瑾,所以死者也成爲了各種新聞的常客。雖然還遠不及慕容瑾這種在娛樂新聞版塊“買房”的人,但也是不相上下了。

死者何春花五年前入職了慕容瑾的投資公司,從那時起,何春花就時不時登上新聞。

只是這些新聞都是一些娛樂媒體,也就是一些狗仔,新聞內容的真實性可想而知。

“雖然富二代慕容瑾有權有勢,也經常做出一些常人無法理解的迷惑行爲,但是讓這樣的一個人,去包養一個陪酒小姐,是不是……”黎夢還是沒有辦法理解這件事情,即便這是最主流的新聞內容了。

“我明白黎夢的意思,像這種富二代,長的也不醜,有權有勢,什麼樣的女人找不到?非要找一個陪酒小姐?還調到自己的公司做高層,包養起來?”薛杭面無表情,用不帶有任何感情的聲音說道。

“雖然這些都是不着邊際的娛樂新聞,但大家都這麼說,未必就不是真的。”林子凡認真地說道。

我看着白幕上的新聞,深深吸了一口氣:“是真是假,不要去聽信任何人,要用自己的眼睛去判斷。”

“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唄!”黎夢聽我說完,柔聲笑道。

“不過話說回來,慕容瑾做過那麼多迷惑行爲,做出這種事也沒什麼令人感到意外的。我再去調查一下,看看何春花的情況是否屬實。”林子凡深深吸了一口氣,認真地說道。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做刑警做久了,什麼樣的事情都能遇到,什麼樣的人都能遇見,什麼樣的案件都能經歷過。

就在我們繼續通過各種線索,去尋找何春花真實的個人情況時。一個何春花遇害了的新聞,登上了熱搜。

“這是什麼情況?!哪來的熱搜?!”林子凡立刻點開網頁,點開了熱搜新聞。

新聞的內容是何春花被殺的消息,裡面沒有任何的真實內容,沒有時間地點,更沒有一張照片。

但這條內容的發佈者,卻十分咬定何春花已經遇害,並對何春花遇害的事情進行合理的分析。而且還有意引導這起案件的走向,將所有的內容都直指何春花的老闆慕容瑾,稱何春花是死於情殺。

這條新聞剛剛發佈五分鐘,就已經有超過三萬的閱讀量和一萬的點贊評論。

輿論猛如虎,屈辱可殺人。

在當今的這個信息時代,沒有人不會知道輿論的力量,不僅僅是網絡上的輿論,就連身邊人的背後議論都足以讓人感到崩潰。

更何況這是一起兇殺案,而且是一起剛剛開始偵破工作的兇殺案。

輿論的能力是無限大的,可以將黑的說成白的,將錯的說成對的。特別是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更是會引起大家的跟風討論,乃至讓人們和社會出現恐慌,干擾警方的判斷,甚至會改變案情的走向。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父母的朋友圈經常會有一些奇怪的謠言,而這些謠言會改變事實,讓人產生恐慌。

對於刑事案件來說,很有可能會讓兇手瞭解我們的案件偵破進度,進而出現逃跑、藏匿、繼續作案的可能。

這也就是我們警察爲什麼要對外保密案件偵破進度的情況。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八條之一的“泄露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以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還有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的規定“披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

公開披露、報道不公開案件中的信息,造成信息公開傳播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這誰啊?技偵科呢?聯繫網警!給我查!”我猛地一拍桌子,厲聲說道。

暴露案件內容就已經夠讓人氣憤的了,更何況是這種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干擾案情走向的內容。

根據這條新聞的發佈平臺來看,是“偉哥八卦週刊”的署名。

這個“偉哥八卦週刊”可是娛樂八卦新聞平臺中的佼佼者,在狗仔八卦這方面,這個週刊說第二,沒有人敢說自己是第一。

這個週刊的核心人物,叫“大偉”,因爲這個狗仔偷拍的職業不被人看好,大家都叫他“偉哥”。

這個人沒有什麼弱點,是一個萬金油,是一塊滾刀肉。因爲自己就是搞八卦新聞的,聽到自己的這個外號之後,索性就把自己的八卦週刊命名爲“偉哥”。

很多人都懷疑“偉哥”本身就是娛樂圈中的一員,他總能掌握娛樂圈的第一手新聞資料,總能精準偷拍到明星的私生活。很多明星涉D、出軌、離婚、幽會的事情,都是他首先爆料出來的,即便當時有很多公關媒體出來洗白,就連明星本人自己也出來澄清,而且給“偉哥”發律師函要求他公開道歉。

但“偉哥”從來都沒有怕過,時間會證明一切。他爆料的這些事情,短則一週半月,長則一年半載就都會證實,“偉哥”爆料的全部都是真實情況。

“不管這個‘偉哥’是什麼人物,他爆料的事情是不是真的,現在是兇殺案件,任何人和組織都不可以對外泄露案件內容。”我沉聲說道。

我沉思了片刻,忽然喃喃了一句:“難道他真的知道一些何春花的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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