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屍塊上的木屑

兇手在蹲守民警的眼皮子底下進行了拋屍行爲,由於民警的玩忽職守,我們就這樣和兇手擦肩而過。

而且,這很有可能是我們最後一次看見兇手。

對於黎夢提出的模仿作案,不是沒有可能,我們之前偵破的酒吧連環殺人案,就發生了一起搶劫殺人的模仿作案。

秦法醫拿起肋骨,仔細觀察。

由於男性和女性的生理構造不同,這些屍塊可以很直觀地辨別出是一名女性,而從肋骨的發育情況來看,也符合之前秦法醫對死者年齡的判斷。

直觀來說,這些屍塊都來自同一名死者。

但是爲什麼切割痕跡不同,屍塊的大小差別也很大呢?

“從屍塊的腐爛程度來說,應該是兇手最先切割但並沒有首先拋棄的。如此想來,死者的胸部位置,應該是兇手最先切割的地方,由於兇手也是第一次使用電鋸碎屍,所以經驗不足,導致切割的效果並不好,很粗糙。而後兇手的切割逐漸熟練,也就出現了麻將牌大小規格統一的屍塊。”秦法醫淡淡說道。

熟能生巧,確實有這個可能。

既然這裡是兇手最先切割的地方,那麼一定會留下更多線索。

秦法醫對所有屍塊進行了仔細屍檢。

很快,秦法醫有了一個重大發現,

他在一個屍塊上發現了一個針尖一樣的木刺。

木刺在屍塊的切痕處,刺進了肉裡,不仔細看根本發現不到。

秦法醫用鑷子輕輕將木刺拔出,這根木刺只有三毫米長,非常細,就像是一次性筷子上的木刺一樣。

秦法醫立刻用顯微鏡,仔細觀察了一下這根木刺。

“這根木刺呈扁平狀,準確來說,這是一塊木屑。”他低頭看着顯微鏡,沉聲說道。

這些屍塊是兇手最先切割的,這一塊針狀木屑很有可能是電鋸上殘留的,切割的時候粘在了屍塊上。之前鎖定的切割工具就是一把手持小型電動鋸,而這種電動鋸一般是用於園林伐木的修枝鋸,也佐證了我們之前的分析:兇手的職業和木匠有關。

兇手是園林工作人員?

可是黑色塑料袋上的水彩污漬又是怎麼一回事?

園林工作人員怎麼可能使用水彩?

難道兇手是一名園林景觀設計師?

如果是這樣,我們就鎖定了兇手的職業身份,只要通過這一線索,就能鎖定嫌疑人!

想到這裡,我趕緊把這個線索告訴鄭所長,讓他在整個槐樹鄉內,尋找園林景觀設計師。

走出解剖室,遠遠就能聽見鄭所長的怒吼聲,他在狠狠地訓斥十二號蹲守小組的兩名警員。

正是因爲他們的玩忽職守,才讓我們錯失了抓捕兇手的絕佳機會。

如今北槐鎮出現了殺人碎屍案,案情極其惡劣,這麼多年,全國範圍內都沒有發生過幾起類似案件。現在正是用人的時候,即便把派出所的警員全部部署出去,還是不夠。

鄭所長喘着粗氣,怒斥道:“你們兩個給我回去,好好反思,戴罪立功,等案子破了,我好好跟你們聊聊什麼叫玩忽職守罪!滾!”

原來,十二號蹲守小組的兩名警員商量好,一人負責看守點半夜,一人負責看守後半夜。

其中負責看守後半夜的警員內急,叫醒了正在休息的同事,讓他幫忙盯一會,自己去上廁所。

那名同事點點頭,幫他盯着,可是沒過幾秒中,就迷迷糊糊又睡着了。

而就在這個不足一分鐘的空檔期間,兇手騎着電瓶車來拋屍了。

“天快亮了,把所有蹲守的警員都撤回來吧,讓其他警員接班。兇手今晚已經拋屍了,不會再出現了。讓他們好好休息,今晚還要繼續蹲守。”我對鄭所長說道。

鄭所長氣的滿臉通紅,自己的屬下出現了這種事情,他這個當所長的臉上實在是沒有光彩。

他稍稍平復了一下心情,把值白班的警員派出去和正在蹲守的警員進行接班工作:“他孃的,真是不給老子長臉,今晚我親自去蹲守,我帶頭!”

“鄭所長,不要意氣用事,你需要站在指揮的崗位上,因爲我們已經有了重大發現。”

我說完,向鄭所長交代了一下接下來的案件偵破方向:“天亮之後,去小六子家和電瓶車車主家調查一下,看看有沒有什麼線索。另外把所有的電瓶車型號全部打印出來,拿去給小六子辨認,確認一下兇手當晚騎的電瓶車是什麼型號。還有,着重調查本地從事園林景區設計的設計師,三十歲左右,性格孤僻的男性。”

鄭所長給我們在派出所後面的員工宿舍樓安排了房間,我讓黎夢迴宿舍休息,自己在派出所的沙發上打個盹,手機訂了一個三小時的鬧鐘。

我閉上眼睛休息,腦子裡對目前所有的情況進行了簡單的彙總:

兇手目前一共丟棄了五袋屍塊,使用的全是黑色塑料袋,五個拋屍地點距離都非常遠:

第一次是在北槐鎮外的一個批發市場回來的路上,被包子鋪老闆撿到,回去絞成了肉餡。

第二次是在北槐鎮西面的一個水塘裡,被抓泥鰍的孩子發現,屍塊有七十二塊,爲手臂肌肉組織,同時發現了半段肱骨。

第三次是在南槐鎮的鎮北的一個臭水溝裡,黑色塑料袋上發現了水彩留下的污漬,屍塊有二十三塊,爲腿部肌肉組織,同時發現了一根腳趾。

第四次是在北槐鎮中心集市位置,在小六子偷的電瓶車前車筐裡發現,沒有屍塊,只有一個被切割成兩半的盆骨。

第五次是在北槐鎮東側的一個臨時垃圾點,兇手拋屍被小六子發現,屍塊共有十七塊,爲胸部肌肉組織,同時發現了三根肋骨,還有一根木刺。

死者爲女性,年齡在二十五歲左右,身高不詳。

兇手爲男性,有一輛電瓶車,據小六子回憶,兇手體形偏瘦,其他不詳。

眼下通過切割工具的模擬實驗,已經鎖定了兇手的職業身份可能爲園林景觀設計師,有一定的繪畫天賦,使用水彩繪畫。他性格孤僻,有包括但不限於強迫症的嚴重心理疾病。

兇手殺人碎屍,大多數都是熟人作案,本案的兇手碎屍,一定是爲了滿足自己某種的特殊心理需求,碎屍場所很有可能就在家裡。兇手碎屍完成後,把屍塊打包好,像平常出門一樣,把裝滿屍塊的黑色塑料袋隨意拋棄。

眼下死者身份還沒有確定,失蹤人口調查也沒有任何線索,還沒有辦法從死者是社會關係中尋找關於兇手的線索。

兇手的下一拋屍地點會選擇哪裡呢?兇手騎電瓶車拋屍,目前所有的拋屍點都在北槐鎮和南槐鎮。

兇手一定就住在這附近,也許在某一時刻的街道上,他多次與我們擦肩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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