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艾伯直接拒絕,並且威脅,“馬上把它送回去!馬上!”
看艾伯這麼沒商量的餘地,林施恩的脾氣也上來了,“不行!就要它到我這兒玩兩天!我會好好對它的!你要是不相信我,我現在把它宰了!”
秀才遇上兵,有理扯不清。
艾伯遇到林施恩這個女流氓,自然是被逼的咬牙切齒又不敢不從。
“一天!”艾伯跟她商量。
“三天!”
“不是說兩天嗎?!”艾伯火大!
“兩天就兩天!兩天之後你來接你的狗!哼,保證被我養胖好多斤!”
說完就掛斷了電話,然後洋洋得意的開始在屋子裡轉圈圈。
“媽咪,你真笨,盧比的毛都沒有了,你把它抱回來幹什麼吖?”對於玫瑰而言,一個動物之所以稀罕,就是以有沒有毛、毛夠不夠長爲標準來衡量的。
“哼,你個小笨蛋,玩你的去吧!”
林施恩之所以在家裡待不住就是因爲母女倆喜歡吵嘴,你一個小笨蛋來,我一個小笨蛋去。
母女倆在一起時間要是太久,都會變成笨蛋。
“哼哼!媽咪有了狗,就不要玫瑰了!”玫瑰熊瞪了林施恩幾眼後,被林施恩無視。
現在有狗了,她要開始和盧比的愉快生活了。
林施恩抱着盧比上樓後,直奔兒童房。
她想給盧比穿衣服,玫瑰的衣服太小,於是就找小澤的衣服。
她要把盧比當個人來照顧。
只是、只是……衣服穿不進去!
好吧,人和狗的構造不同,勉強也沒有用。
遂,林施恩又抱着盧比下來,打算帶它去寵物店買衣服。
“媽咪,你去幹什麼吖?”林施恩要出門的時候,玫瑰條件反射的問。
“買衣服。”林施恩淡淡的回。
“媽咪的衣服好多好多,應該跟玫瑰買……”玫瑰小嘴嘟着!
林施恩冷笑一聲,她的衣服的確多,可是小傢伙,你的衣服就不多了嗎?
自從玫瑰跟小澤住一間房後,玫瑰的衣服裝不下她的衣櫃後,便開始轉而裝小澤的衣櫃……導致每次小澤找衣服都要先扒開玫瑰的衣服!
“跟盧比買衣服!”
林施恩抱着盧比瀟灑的走後,玫瑰十分不開心,感覺盧比搶了自己媽咪一樣!
太可惡了!臭狗狗!
玫瑰畢竟是小孩子,對盧比不滿了幾秒後就忘了這事。
反正她又不缺衣服穿……
直到錦父提着一大堆上等補品過來時,玫瑰又想起了這事。
“玫瑰,你媽咪呢?”錦父千交代萬交代,讓她在家裡待着,結果一個轉身的功夫就不見了她的人。
“媽咪帶盧比買衣服去了!”
“盧比?”
“艾伯叔叔的大狗狗!”
出賣了林施恩的行蹤後,玫瑰繼續玩耍,順便將她爺爺提來的東西翻了翻,看是不是吃的。
錦父立刻找到管家,走到一邊角落裡交談,“不能讓她養狗!絕對不行!”
要是狗發瘋咬了林施恩,那就完蛋了!
錦父急的雙眼發紅。
跟管家商量了一番後想出一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