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結案

一個時辰後,所有人回到司隸臺,連宋軼都回漱玉齋洗漱了一翻。

李心嵐跪在堂下,劉煜高坐堂上,旁邊長留王這個前朝餘孽在悠閒地品茶,作爲再幹淨都有嫌疑洗不掉的長留王頗有風度地來陪夜審。只要他在場,這次不管審出什麼結果,是否牽扯到前朝餘孽,別人也說不得二話。

“吳邕和吳於氏既然已經走了,我也沒什麼好繼續藏着掖着的。吳尚清是我殺的。吳家幾次三番追殺我母子倆,好不容易逃到沁園落下腳,本想着這是長留王的地界,其他人會有所忌憚而不會找上門來,我本也想就此安心地活下去。但是,救下我母子的杜秋娘卻死了,她是爲我們而死的。我如何還能苟且偷生?”

“杜秋娘的事,你是如何知道的?”

“沁園那個管事的很喜歡買漱玉齋的畫本,不但買,閒來還喜歡跟人討論畫本中的事,聽過一次我就知道這本畫本映射的是什麼。

爲了求證,當天我便拿了一枚玉簪去古月坊,慌稱是杜秋娘在多寶閣定的玉簪,送過來看她是否滿意。其實那玉簪是一對,杜秋娘悄悄將我母子帶入城時我便留給她一支,只要她看到,定然會知道是我,一定會見我,但是,玉簪送進去,得到的話卻是她不喜歡,叫我回去別再來了。當時我便知道,她一定是出了事。

離開時,親眼看到京兆尹的人去吳府,我便跟了一路,誰曾想連京兆尹的人都奈何不得吳尚清,這個禽獸等京兆尹的人一走,便從偏門離開了吳府,去望月湖與另兩人喝酒到戌時,直到凌波仙出現,那兩人離開。

我也打算離開,卻在回沁園的路上發現一輛隱藏在僻靜處的馬車。當時望月湖只有吳尚清一個人,這輛馬車除了他不會有別人。我想着要不要藏着馬車裡偷襲他,可萬萬沒想到這個畜生竟然爲了逃避京兆尹的追查,綁了個乞丐,欲詐死。本來我並沒有打算跟他們硬碰硬,聽到那兩人的對話,更想將這個畜生殺之而後快。但以我一階女流,單憑一己之力,顯然不可能。所以,我想到假扮凌波仙……”

“你假扮凌波仙?”

“那人當然不是真的凌波仙,不過是吳尚清請來的雜耍藝人,可以製造凌波起舞的奇景,才騙過了那兩個書呆子。起初我也以爲是凌波仙,但等那兩人一走,吳尚清也把那名女子打發走了。我便是乘着這個機會堵住了她,怕被她認出,我還刻意蒙了面,這就是當日蒙面用的巾帕。”

李心嵐將那巾帕呈上,繼續說道:“換上她的衣服,扮成凌波仙之後,找到吳尚清,在他錯愕之際殺了他。”

“吳尚清且罷了,你一個弱質女流,又不會武功,如何製得住那兩名家僕?”

“我當然制不住,但是常年在山裡生活,難免會碰到野豬這些東西,我便是用對付野豬的藥粉對付的他們。”

“野豬?呵呵,你倒是聰明。”

“若是太愚蠢,又怎麼能偷活這十年?聽了十年前的事,豫王殿下應該也很想殺了我吧?”李心嵐擡頭直視上位,竟然一點不懼怕。

“本王不會以司隸校尉的身份製造一起冤獄。既然你承認殺了吳尚清,那又是如何做到讓他一夜屍身化白骨?”

李心嵐露出一個驚訝的表情,“豫王竟然不知道望月湖的傳說。”

“什麼傳說?”

“良善之人掉入湖中,肉身不沉,但罪孽纏身之人,掉進望月湖卻會肉身化白骨,永世不得輪迴,否則,我又何苦大費周章將他扔湖裡,而不就地掩埋?”

“李心嵐,你是在跟本王故弄玄虛?”

“罪婦不敢。豫王若不信,大可以叫人試試。”

死罪都敢認,要再撬開嘴,那便難了。

不久,乞丐薛山被帶來對質,毫無出入。

劉煜看了一眼旁邊的宋軼,宋軼也正好朝他看過來,兩人不約而同在對方眼裡看到了某種質疑。

“既然如此,那個雜耍藝人的容貌你可還記得?”

李心嵐點點頭。

這畫畫的事情,宋軼當仁不讓。

畫紙鋪開,宋軼根據李心嵐的描述一筆筆勾勒出那假扮凌波仙的女子容貌,因爲只是描述,言語間難免有諸多出入,這副畫直廢了十餘張紙一個多時辰才畫好。

終於擱筆,宋軼不得不嘆道:“這相貌可真普通。”

趙重陽將畫像給李心嵐確認後,奉到劉煜案前,曹沫也自認爲是琴棋書畫無所不精,但看到這幅畫像,不得不感慨,“簡直是活了。”

這不單是一張臉,還有姿態□□氣質,一覽無遺,要憑這樣的畫像找人,可比司隸臺的專門畫師畫出來的逼真得多。再也不用擔心一幅畫像找出一堆相似的人這種麻煩事。

劉煜面上雖不表,但眼中不經意泄露出來的疑惑反而更重,命人將李心嵐收押。

下獄前,李心嵐道:“我已經伏法認罪,豫王何必再勞師動衆找人?”

“本王說過,不會製造一起冤案。”

宋軼與長留王一同走出司隸臺,不由得嘆道:“這幅畫像實在太普通了。”

長留王十分理解她的審美本色,“這世間終歸普通人多些。”

宋軼笑眯眯地看了他一眼,“李心嵐眼力不錯,在深夜,在決定行兇時,心情難免會有些波動的,可即便如此她還能將如此平凡的一張臉記得如此清楚,着實不易啊。”

“有些人臉盲,但也有些人對人能過目不忘。”

這倒是在理的。

找到畫中人不難,一個雜耍的戲班子而已,以小徒隸的嗅覺,不過一天時間,便將人帶了回來,再對質,毫無破綻。收錢演出凌波仙的戲碼,離開時隨手將這身行頭又賣了幾個錢,雖然她不能確定當日買她衣服的是否李心嵐,但是,那巾帕她卻是認得的,因爲巾帕上有一朵蘭花繡紋,這是李心嵐隨身攜帶之物,也因爲如此,她再也不敢用那繡着蘭花的巾帕,怕的便是某一天東窗事發,而將“凌波仙”蒙面的巾帕拿來隨身用,因爲“凌波仙”所用巾帕沒有任何標誌,是隨處可見的素絹。

案件似乎就這樣塵埃落定了。李心嵐像是鬆了一口氣,俯身磕頭,“能有吳家人陪葬,我死得值了。只是我還有一件事放不下。”

劉煜會意,“令公子畢竟是吳家血脈,本王會幫他認祖歸宗。”

沒想到李心嵐卻搖搖頭,“吳家並非良善之家。”

“吳家也並非人人如此,十三公子,如今年過而立卻未娶妻妾,在外遊歷,過的是閒雲野鶴一般,他生性瀟灑,文采風流,同是吳氏宗親,也算是歸了宗。若有他收養令子,你可願意?”

李心嵐再次叩首。

雖然案子看起來算是破了,但還是有幾個疑問並沒有得到解決:第一,自然是吳尚清詐死的真正目的,並沒有找到明確的答案;第二,吳邕爲何會主動挖出王夫人的屍體?這之中一定有什麼是他們遺漏掉的。至於李心嵐認罪,雖然有疑點,但卻也能解釋得通。

當晚曹沫整理結案卷宗時,拿着那本漱玉齋引蛇出洞的畫本問劉煜,“這也要一併歸檔嗎?”這畫本可是限量版,估計市面上能找到的不到十本,作爲畫骨先生的鐵桿粉絲,曹沫很想收藏它。

劉煜視線在畫本上定了一會兒,突然腦中靈光一閃。

作者有話要說:  之前的寫法的確太複雜了,心累,該了一下,把這個案子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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