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無邪當然也發現起霧了,可他的追蹤是靠氣味,觀察地面狼羣的痕跡只是輔助,因此他並未在意。張瀟瀟卻是頻頻皺眉,通過無線電告訴各小隊收縮跟進,避免出現問題時誤傷。
劉鎮遠和方無邪走在最前面,悄聲問道:“咱麼這都走倆小時了,那羣狼不過咬死兩個人,至於長途奔襲這麼遠嗎?”
方無邪小聲道:“什麼叫長途奔襲,宋憲明那廝只是倒黴,遇到過路的狼羣了。當時你沒看到那羣狼只是隨意撕咬兩口,根本不是爲了進食嗎!”
“那也不至於順路這麼遠吧?”劉鎮遠疑道:“兄弟,你不會領錯路了吧?
“不會有錯,我估計已經快到了,讓大家小心寫,這麼大的霧,別傷到自己人。”方無邪能清晰聞到此處“狼”的氣味更濃了,如果不是剛走過不久,那就是已經快到狼窩了。
聽到快到了,劉鎮遠來了精神,回頭對張瀟瀟說讓衆人準備,張瀟瀟下了警戒的命令,九個小隊卻只有六個小隊回答。
聽到張瀟瀟重複呼叫,方無邪深吸了兩口氣,停下腳步道:“不太對勁。”
張瀟瀟問:怎麼了?
方無邪道:“有三支隊伍走差方向了,正向西北方向前進。”
張瀟瀟讓衆人原地待命,特別派出兩人去追走差方向的三隻小隊。這兩名“傳令兵”走了十來分鐘,坐在石頭上休息的方無邪猛然站了起來,他發現那兩名傳令兵在追及三支小隊的過程中,竟然走了一條弧線,恰好與那三支隊伍擦肩而過。
劉鎮遠見他的樣子,疑道:“發生什麼事情了?”
方無邪不好說自己能通過氣味探查情況,只能憂慮道:“我擔心這樣派人不管用,如此大的濃霧,一旦走失就麻煩了。張隊,你聯繫一下那兩人,讓他倆回來。”
張瀟瀟又呼叫了兩次,不只是那兩個人聯繫不上了,就連周圍人的耳機也沒有了聲響,再聯繫臨時基地,也是毫無反應,所有的通訊都失靈了。
方無邪拿出手機,根本沒有一點信號,他沉聲道:“張隊,是我疏忽了,我們的敵人只是一羣狼,根本不必要隱蔽行動。朝天開一槍,他們聽到了槍聲,自然就會過來。”
劉鎮遠掏出手槍朝天開了一槍,過了半響,方無邪嘆了口氣,拉着劉鎮遠到了一邊,悄聲道:“劉隊,無論是三支小隊還是兩名傳訊兵,都已經走的遠了,根本就沒有要回頭的跡象。”
劉鎮遠此時多有疑慮:“你是如何確定的?這也是追蹤術?”
方無邪嘆道:“我不想瞞你,這和追蹤術到是沒有關係,我自小就有個能力,在一定範圍內,能大概確定人的方位。如果不是這樣,當初我叔也不能帶我去東北老林子裡採參偷獵。”
方無邪這話說得有真有假,劉鎮遠回想方無邪的資料,結合他這段時間對方無邪的瞭解,到是有八九分相信了,他當胸錘了方無邪一拳:“你小子隱藏夠深的,我就說長這麼大沒見過你這樣神奇的追蹤術嗎。不過他們應該能聽到槍響呀,爲什麼不往這面靠近呢?”
方無邪道:“這我就不知道了,要不,我們再開兩槍看看?”
“這我得問問張隊。”劉鎮遠不是最高長官,也不是此次行動的負責人,遇到這樣的事情還得張瀟瀟來決斷。
劉鎮遠沒有對張瀟瀟說方蘇的奇異能力,但張瀟瀟慧眼如炬,且她耳力遠超常人,隱約聽到二人的私語,自然知道這一路都是方蘇在指揮劉鎮遠,免不了因方蘇這種神奇的追蹤能力,想到了已經死去的方無邪。
張瀟瀟記得清楚,那晚方無邪和她追蹤三隻基因狼的時候,也如方蘇如今這般,不費吹灰之力的就能追蹤到基因狼的活動路線。
可惜方無邪已經沒了,否則這兩個人遇到一起,一定會成爲很要好的朋友。
張瀟瀟想到了許多,卻也不過是一瞬間。她沒有同意再次放槍吸引走離的三支小隊和兩個傳訊兵,而是問方無邪:“離狼羣還能有多遠?”
方無邪沉吟道:“這羣狼過此地應該超不過二十分鐘,幾十只狼不可能不眠不休,我想應該沒多遠了。”
張瀟瀟道:“我們完全能夠殲滅狼羣,不要耽擱先完成任務。而他們都是武裝到牙齒的精英,這初冬的山裡又不是熱帶亞馬遜叢林,不會有太大危險。”
此次出動的都是精英,別說全副武裝了,就是手中只有*,也不會有大危險,何況槍彈具足,即便那兩名通訊兵遇到狼羣,兩顆雷下去也差不多解決戰鬥了。因此衆人都同意張瀟瀟的決策,五十七人再次出發。
叢林間本就沒有道路,五十七人不是五、六、七人,不可能完全手拉着手走路,必然會因樹木阻擋而分開前行。
就這樣走了五六分鐘,霧氣更大了,強光手電筒穿不透迷霧,兩三米內就看不清人的面容了,方無邪忽然停步轉身,緊跟着他的張瀟瀟差點沒撲入他的懷裡,有些微怒道:“怎麼突然停下來了?”
方無邪吸了一口氣,高聲喝道:“所有人都停下。”
隊伍霍然停止了腳步,方無邪的眉頭卻是緊皺,突然擡腿便往右後跑去:“所有人原地待命,有九人走丟了。”
“走丟了?”張瀟瀟擡起手電向後掃去,低聲叱道:“所有小隊報數。”
特警們訓練有素,不過是從一到九數了一遍,沒用二十秒就確認完畢,果然只剩下五支隊伍,竟然又走丟了一支隊伍。
一羣訓練有素的特種戰士,竟然在濃霧中能走丟,這件事說出去絕不會有人相信。
林間起霧時一絲風也沒有,濃霧中靜悄悄的,所有人都覺得有些詭異。
方無邪的腳步聲踏踏從遠處傳來,大概跑了百多步時,腳步聲戛然而止,像是停了下來。
“方蘇,不要去追了,你先回來。”張瀟瀟高聲大喊,可遠處卻沒有迴應。
劉鎮遠道:“要不我去看看?”
“不可,”張瀟瀟朝天開了一槍,又喊道:“方蘇,聽到槍聲了嗎?”
依舊是沒有一絲聲響,林子裡好像陷入了絕對的寂靜之中,只有衆漢子整齊劃一的呼吸聲。
劉鎮遠低聲對張瀟瀟道:“有古怪,方蘇那小子精明得很,如果聽到槍聲,不可能不迴轉。怕是他根本就沒聽到槍聲。我們現在怎麼辦?是繼續沿着狼羣走過的痕跡追蹤,還是等他回來?”
張瀟瀟道:“即便聽不到槍聲,他也不應該一跑就不回來。我們等十分鐘,如果他還不回來,我們就沿着狼羣走過的痕跡追過去。”
“唉,還不如給他拿杆槍呢!”接連幾隻小隊走失,讓劉鎮遠心頭蒙上一層陰影,有些後悔沒給方無邪配上一杆槍了。
張瀟瀟道:“憑他的身手,就算是遇到狼羣也能全身而退,沒什麼好擔心的。”
方無邪確實不需要別人爲他擔心,而且他自己也不害怕,這或許就是所謂的藝高人膽大。剛剛他聞到有一支小隊偏離了隊伍,大喊後那九人根本沒有停下來的意思,琢磨着離得也不遠,便跑過去要拉那些人回來。
不到半分鐘,方無邪跑出了大概二百多米,忽然心頭一震,停下了腳步,因爲他想到了一件一直忽略的問題。
那就是腳步聲。
方無邪剛回湖州時身體有恙,爲了能像正常人一樣不動不動就暈倒,他進行了幾乎稱得上“殘酷”的修行,雖然現在神魂之傷還不曾復原,但身體能量已經不需要他刻意去調整就能自行調用,讓自己比正常人還正常人。
這段時間,方無邪的鼻子愈發靈敏,用鼻子的時候自然就多了起來。
去盛德齋時,他會分辨菜裡放了什麼佐料,每種佐料放了多少;在家裡,他能通過空氣中某種化妝品的香味多寡,判斷沈紫嫣擦了什麼,用量是多少;去廁所時,他能將所有不好的氣味徹底屏蔽,免去了很多麻煩。
等等例子不一而舉,總之,如同方無邪前段時間調動身體能量的修行一樣,他在這些天裡,已經把超級嗅覺發展到了極致,運用超級嗅覺已經成了習慣。
正如經常學磕巴的人,即便原本不磕巴,也很難說出順當的話;經常使用右手的人,一旦需要用手的時候,自然就會忽略了左手;經常做好事的人,很少會有不小心做壞事的時候。
人一旦經常做一件事,就會養成習慣,養成習慣後,必然會忽略其他的能力。
方無邪就是如此。
他將超級嗅覺的能力發展到了極致,追蹤的過程中就忽略了其他可用的能力,比如說視力、比如說聽力。
在此時的濃霧裡,視力的作用被降至最低,但方無邪的聽力也不差,甚至說要比普通人強上很多。
開始出現濃霧時走失的那三支小隊也就算了,畢竟當時大家呈扇形前進,彼此離得很遠,聽不到腳步聲很正常。可此時走失的這個小隊,距離絕不會超過三百米,但憑方無邪的聽力,竟然只能聞到氣息,而聽不到腳步聲,這絕對不正常。
該死的,怎麼忽略瞭如此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