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神秘人登場
以柯林如今解鎖的能力。
如果他願意,完全可以在短時間內就創作出足夠數量的《超人》劇情。
之所以,還將其交給雅各布來完成。
主要是爲了培養對方的能力,尤其是漫畫創作方面的能力。
畢竟,當初柯林邀請對方加入到《信使漫畫》,可不僅僅只是爲了替自己尋找一位上色和背景師,雅各布在漫畫中所表現出的靈感和創意,纔是他僱傭對方的關鍵。
雖然,目前《信使漫畫》的連載內容,還多以《超人》的劇情爲主。
但是,柯林早就已經有了將其獨立發展了想法。
畢竟,這一刊物的名字叫做《信使漫畫》而非《超人漫畫》,只一味的印刷《超人》的漫畫故事,固然能夠提高漫畫的銷量,但是卻也侷限了刊物本身。超級英雄從來不是單打獨鬥,《信使漫畫》背後所代表的也不僅僅只是《超人》這一本漫畫。
不管是出於《信使漫畫》發展的考慮,還是對於柯林本身,都需要開發出更多的超級英雄。
……
甚至,在後來唐老鴨這個角色的人氣,一度要比米奇這個迪士尼的象徵還要來的高。
露易絲和超人即將失去自己的工作,就在這個無可奈何之際,超人在調查惡作劇大王申請手續中,使用超級速度這一能力,在短短數秒鐘內就翻閱了惡作劇大王的全部申請,並最終在裡面發現了對方在法律程序中的一個漏洞。
柯林就馬不停蹄的回家,準備前往洛杉磯的事宜。
“那麼,報社的事情就交給在座的諸位了,麻煩你了,老約翰。”
在這期漫畫中,惡作劇大王再度表現出他詭計多端的一面。
“放心,我保證不會有任何問題的。”
《信使日報》因爲無法支付高昂的稅款,即將破產。
“超級速度,還真是好用的能力,如果我也有這一項能力的話,一個人就能夠完成整個報社的工作……”
在柯林所留下的幾期連載中,惡作劇大王再次出現,這個特立獨行的反派一登場就引發了小約翰的驚呼。
報社內,交代完後續的工作之後。
小心翼翼的結果雅各布手中的畫稿,小約翰看着上面最新幾期的連載內容,木訥的臉上閃過一絲激動的表情。
看着他期待的目光,雅各布將手中的《超人》畫稿遞過去,同時不忘提醒道。
深怕對方一個激動,弄出什麼意外來,小約翰受傷不要緊,他手中的《超人》畫稿出了什麼事情,纔是大問題,這可關心道接下來報紙的連載。
憑藉這個漏洞,確定了惡作劇大王騙取英語使用權的手段並不合法,超人這才扭轉了局勢,拯救了陷入爲難的大都會,也同時保住了自己在《信使日報》的工作。
下一頁的連載中,超人被編輯安排了一份工作,讓他前往一個叫做哥譚市的城市報道一篇關於神秘人的新聞。
通過一系列合法的手段,這位反派居然騙到了英語使用權,然後向所有使用英語的人徵收稅款。就連超人所在的《信使日報》也受到了影響,不得不爲此支付一大筆稅款,因爲這是惡作劇大王通過合法手段所騙到的使用權,哪怕是超人也對此無可奈何。
甚至,就連出場的超人,在和惡作劇大王對話過程中,也必須一邊支付稅款一邊對他進行討伐。
漫畫中,因爲惡作劇大王的犯罪,整個大都市陷入到了一片混亂當中。
“差一點,惡作劇大王真是一個難纏的對手。”
他一邊感嘆着,一邊翻動手中的畫稿。
有老約翰這樣老員工在,他並不擔心報社會發生什麼樣的問題。
英語的使用權是不是真的如漫畫中所提到的那樣,存在着漏洞,要是現實生活中,也有人利用這種手段,得到了英語的使用權,那麼他們所有人豈不是都要像是大都會的市民那般,支付稅款。
“放心,老闆,我會看好一切的。”
看到漫畫中,超人無可奈何的劇情,小約翰一邊感嘆着惡作劇大王這一犯罪的新奇和古怪,另一邊又有些擔憂,超人該如何破解惡作劇大王的這一犯罪,甚至還從這個劇情產生了聯想。
畢竟,他也僅僅只是去洛杉磯幾天的時間。
過往,他頂多提前一天目睹《超人》的劇情。
“英語的使用權?!”
好在,雅各布所擔心的情況並沒有發生,小約翰雖然激動,但是卻也清楚手中漫畫的重要性。接下來,在他提心吊膽的目光注視之下,小約翰整個人徹底投入到了漫畫的劇情當中。
編輯:“肯特,最近接到的首頁新聞都太平淡了,我甚至都開始拼湊標題了。聽說,哥譚市有神秘人出現,拿上相機,我需要更多關於這個神秘人的報道和照片,如果能夠拍攝到對方犯罪的證明,那就更好不過了。”
看着柯林的背影消失在路口,小約翰長舒一口氣,隨即一副迫不及待的來到了雅各布的面前。
“果然是超人,就算是惡作劇大王這樣的傢伙,也不是他的對手。”
這樣能夠連續看到幾期漫畫的機會,可不多見。
當看到漫畫後面,惡作劇大王因爲超人宣佈而失去英語使用權,一直屏住呼吸的小約翰不由鬆了一口氣。
“惡作劇大王簡直就是一個犯罪天才,就連超人都奈何不了他的犯罪。”
畢竟,就連迪士尼都在努力創作新的動畫角色。
“雅各布……”
看着他那一臉激動的神色,在一旁的雅各布立馬緊張起來,一眨不眨的盯着他手中的畫稿。
“小心,別弄髒了,我等一下還要對着原稿上色的。”
“哥譚市,神秘人?”
“又是一個新的超級反派嗎?”
看着漫畫中編輯和超人的對話,小約翰下意識的就將神秘人當成了一個新出場的罪犯。
在他期待的目光中,超人所僞裝的記者克拉克拿上了自己的照相機,坐上了火車。來到了一處和大都會風格迥異的城市——哥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