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文書中那個所謂的長沙縣張翔,是個出名的清官,字浩殊,號望月先生,不但爲官清廉愛民如子,斷案更是明察秋毫鐵面無私,就連開封府尹包拯,對其也曾贊以“豈敢妄言爲民事,怎當長沙張浩殊”的評價。不過,這種地方命案向來是由刑部直接負責的,臨安這位糊塗縣官想破了頭皮,也不知道爲什麼開封府會在中間插上一槓子。
事實上,李巧兒的兒子王繼,一直一來對有關於母親的一些風言***也很是鬱悶,此次母親又傍晚外出,便想跟在後面一探究竟,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但沒想到母親只不過是敲了敲張超家的門便離開了。此後母親被抓,王繼便覺得母親是被冤枉的,從家裡拿了些銀兩買通差役,更是得知母親已經被打入死囚牢,正等待刑部狄文秋後問斬,此時的王繼一不做二不休,拿了些路費,便隻身去了東京汴梁開封府,並僱人寫了張狀子到開封府喊冤。在當時,開封府的包青天可是全國出了名的清官,王繼深信,能爲母親洗清罪責的,天底下也只有包拯包大人了。
這麼一來,臨安的那個糊塗縣官也是搞得很沒面子,明明是自己地盤的出的事,確偏要發給鄰縣重審,簡直就是明目張膽的找茬啊…
當時,包拯對於這個十四歲的娃娃能千里迢迢來開封府擊鼓喊冤也很是意外,問明來龍去脈後更是被王繼的孝心所感動,便與當時的刑部尚書鄒巖一同審閱了臨安府的殺夫案卷。當時,臨安的那個糊塗縣官名叫劉同,外號劉不清,雖然不貪,但卻是出了名的糊塗官,別的不說,光這個糊塗名號就夠兩位大員三思的了,這也是包拯向鄒巖建議將案件發回重審的重要理由。而重審地主審官,便是深得包拯信任的長沙縣令張翔。
剛接手這件案子,張翔便發現了劉同斷案地一個重大失誤——案件從頭到尾,竟然沒派人去李巧兒地家中搜查過,於是便帶了幾個衙役前去掛查。這一查可不要緊,在李巧兒裝陪嫁的大箱子中,張翔竟然搜出了一個還殘有白色粉末的小瓷罐。後來證實,罐中殘留的粉末正是劇毒砒霜,且與受害人王昆所中之毒基本一致,且據店鋪夥計交待,這個陪嫁的箱子,鑰匙只有李巧兒一個人有。提審了一次李巧兒後,張翔便第二次給李巧兒定了死罪。
連遠近聞名的清官都能冤枉自己,李巧兒也絕望了,按大宋律的規定,謀害親夫不是一般的殺人,是要遊街示衆的。爲了不讓父母蒙羞,在刑部狄文到達臨安的前兩天,李巧兒便在監牆上寫了一封血書後撞死在了獄中,而其子王繼也由此下落不明。在給李巧兒收屍的時候,牢頭注意到了牆上的血書:
我本清白如雪,怎奈天降冤獄。什麼正大光明,什麼朗朗乾紳?官官皆爲相護,讓我世道無良。
明鏡不明,清官不清,天日混沌,生又何干?死又何干?爾等害巧兒冤枉死於此,日後必遭慘報,我着紅衣而卒,必將化厲鬼爲我冤屈,我冤不洗,從今臨安無寧日。
這兩段血淋淋的絕筆,看得牢頭也是脖頸子冒虛汗,再看地上,李巧兒十指皆破,通身鮮血淋漓,獰目而終,身上的死囚服本就是紅色,經鮮血一染已經變硬,更是讓人毛骨悚然,鬼知道這李巧兒到底是死於撞壁,還是失血過多。
其實,連牢頭地心裡都明白,這李巧兒肯定是有冤屈,一個女子,若真毒死了丈夫,怎麼可能還留在店裡心安理得的做買賣?無奈,這件案子是開封府的包青天親點的大清官張翔親自審理的,且案宗已經上報刑部,想申冤又談何容易?
不知道是心理作用還是卻有其事,李巧兒死後不久,衙門的監獄便開始鬧鬼,夜晚總是隱隱地聽見有人又哭又笑,不少犯人和牢頭都曾親眼看見以前關押過李氏的牢房裡有一個黑影晃來晃去,且伴有啃咬牢門的聲音,嚇得惶惶不可終日。縣太爺劉同也懷疑過是李巧兒的冤魂作祟,便請過一些人來看,但此時李巧兒屍身已埋至城外,所有來看的人認爲此事與李巧兒無關,但也都沒看明白是怎麼回事,只是說縣衙怨氣沖天,不宜久置。
後來,這劉同一不做二不休,乾脆把縣衙遷到了別處,衙門不遷還好,這一遷走,周邊老百姓反而遭了殃,以前大牢鬧鬼還只是侷限在牢房裡,但衙門這一遷周邊反而鬧起人命了。這縣太爺姓劉,而縣衙搬走後,周圍所有姓劉的人便開始相繼猝死,而且死法匪夷所思,甚至聽一個老嫗敘述,一個叫劉良的人本是個鐵匠,在縣衙剛遷走當晚便關了自家的鐵匠鋪,開始在屋裡畫像。這老嫗本想讓劉鐵匠幫忙打一把菜刀,便上門去找,哪想到,進了周鐵匠家後便大驚失色,原來這周鐵匠在屋裡畫了一屋子的“酷刑圖”,有砍頭的、有腰斬的、有凌遲的,甚至還有像傳說中陰曹地府那樣把人放到油裡炸的,而圖上受刑的人清一色全是劉知縣的長相,畫的惟妙惟肖,老嫗嚇得當場就背過氣去了。而當這老嫗醒過來後,才得知這劉鐵匠在一夜之間把周邊十幾個姓劉的都殺了,死法就是其牆上畫的“酷刑圖”中所畫的死法,而其自己也不知去向。此事傳出,全縣譁然,甚至還有人傳說,當時李氏戴的手銬腳鐐都出自這個劉鐵匠之手。
三年之後,王家布莊的代理老闆王亮,因爲賭錢欠債,便想將王家布莊抵出去,而就在一個號稱呂鐸的人前來收店鋪的時候,王亮卻忽然神秘的失蹤了。找不到王亮,呂鐸便與掌櫃的謝老六吵了起來,說自己已經付了五千兩的定金,而且拿出了王亮畫過押收據,吵吵着讓謝老六要麼交店鋪,要麼退定金。五千兩可不是小數字了,這王家布莊加上城東的兩家分號連房帶地加上貨全賣了也就值八千兩不到。如此數目,謝老六哪裡肯退?沒吵兩句,這官司便鬧到了衙門。
此時,上一任那個糊塗縣官劉同已經告老還鄉了,接任的縣令叫何永萬,探花出身,名義上是包拯的門生,剛上任便趕上這等案子,便想來個新官上任三把火,把案件查個漂亮。雖說其名義上是包拯的門生,但實際上這何永萬卻遠沒有包拯那樣的明察秋毫,接手案子後,覺得呂鐸既然有字據在手,便應是王家布莊賴賬,於是便是把王家布莊地夥計全部押到了衙門,逐個分開嚴刑拷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