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非法拘禁VS尋釁滋事

第348章 非法拘禁VS尋釁滋事

停頓片刻後,程武說道:“我和華成,也就是債務人,早就認識。

四年前華成找到我,想跟我們公司借五百萬,他跟我說廠裡又接了兩筆大訂單,資金一時週轉不過來,最多一年就能把借款還了。

華成在圈裡一直口碑不湊,後來我就把錢借給他了。他把廠房、土地和設備押給了我們公司。

後來借款快到期了,我打電話給他,他總是支支吾吾的,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後天。後來我在他朋友哪得知,華成之前借錢是去做鋼貿了。

結果二零一二年鋼貿崩盤,很多鋼貿企業資金鍊斷裂,鋼貿商破產比比皆是,華成投到鋼貿上的資金血本無歸。哎!只能賴他運氣不好!”

“後來他躲了?”方軼問道。

“沒有,這小子還算是有尿性,爲了不讓債權人打擾家裡人,自己一個人住在廠裡,誰來都見,求大家給他一個機會。

後來,債權人去的多了,他也疲了,所幸來個死豬不怕開水燙,愛咋滴咋滴。我琢磨着要不出錢來,那就去法院起訴吧。

法院通知他去開庭,他也不去,從立案開始,半年多我纔拿到判決書。後來我們公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法官愁的直撓頭,告訴我有不少人告了華成,實在是沒有財產可執行。

我就問法官,他不是有廠子和土地嗎?法官告訴我,廠房和土地早就被他抵押給銀行了,正在等着拍賣,不過那塊土地是工業地,廠房面積不大,拍不了多少錢。銀行有優先受償權。”

“華成當初向你們公司借款時,沒辦土地和房產抵押手續嗎?”方軼問道。

“五百萬借款,不是小數,怎麼可能不辦呢,但是我們是二抵,不是首抵,拍賣的錢要先還銀行,然後才輪到我們。

後來房產和土地被拍賣了,我們分到了二十多萬,這點錢連利息都不夠。實在沒辦法,從過春節開始,我就帶人,輪班的跟着他,同吃同住。

廠子的土地和房產被拍賣了,華成搬去了縣郊的分廠,那家分廠是多年前他跟村裡租地建的,當時一下付了十年的租金,因爲資金鍊斷裂早就停產了。設備早就都處理了。

向華成出借資金的事是我給辦的,公司責令我儘快收回欠款,我立下軍令狀,收不回錢,就不回公司。

後來我把人都調了回去,一個人寸步不離的跟着華成,天天催他籌錢還債。”程武道。

“你這麼做,華成有什麼反應?他沒報警?”方軼問道。

“怎麼可能不報警,兔子急了還咬人呢。但是警察來了見我只是跟着他討債,估計是見多了,所以也沒將我怎麼樣。只是警告我不得限制華成的人身自由。

後來我繼續跟着華成,那段時間我也非常煎熬,整天對他罵罵咧咧的,在三月底的時候,我吃午飯時喝了點酒,跑到華成面前對他一頓大罵,然後把他睡覺的辦公室內的電暖氣、茶具、桌子、水壺等全給砸了。最後把他睡覺的鋼絲牀也扔到了路邊。

當時華成出奇的安靜,沒有說話,也沒有阻攔,只是一個人蹲在牆角發呆。其實仔細想想,那時候可能他就有了自殺的念頭,只是我沒注意到他的反常而已。

第二天一早,我去辦公室找華成,結果一進門看都他吊死在了屋裡的吊扇上,我當時就蒙了!然後報了警。後來警察說我涉嫌非法拘禁就把我關進來了。”程武道。

“嗯,案發前一晚,你有沒有動手打華成?”方軼問道。

“沒有,絕對沒有!他是因爲心裡受不了破產的影響,所以才自殺的。跟我沒關係。

方律師,您說我構成犯罪嗎?之前來會見的高律師,說我不構成犯罪。”程武道。

“根據伱剛纔所說,我個人覺得你構成犯罪,但並不構成非法拘禁罪,有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方軼道。

“啊!我是合法討債,有法院的判決,怎麼會構成尋釁滋事罪呢?”程武遲疑的問道。

“你是限制了華成的自由,並非非法剝奪他的人身自由,所以不構成非法拘禁罪。但是你追債採用的方式有些極端,華成的死與你有一定的關係,所以可能會構成尋隙滋事罪。”方軼道。

此時,程武的心中有些不滿,遇事人都會往有利於自己的方面去想,程武也不例外,之前那位律師說他不夠成犯罪,現在方軼告訴他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程武自然會傾向於前面那位律師。

雖然程武未說,但是方軼從他的眼神變化中,已經猜出了他的想法。

會見後,方軼去了縣法院閱卷。

次日,白海和程武的媳婦李華來見方軼。

“方律師,檢察院指控程武非法拘禁罪,您說他不構成非法拘禁罪,有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可之前那位高律師卻說程武不構成犯罪。這……”李華看向方軼,眼神中充滿了質疑。

“李女士,我是基於程武所說和公訴機關提交的案卷資料,做出的分析,當然這只是我的個人意見,但是做無罪辯護,我覺得風險太大。”方軼道。

“方律師,非法拘禁罪和尋釁滋事罪,在判決的刑期上有什麼區別嗎?”一直未說話的白海突然問道。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之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存在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方軼道。

“如果是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尋釁滋事罪,最多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說着,白海看向李華。

李華眼神遊離不定,顯然是有些拿不定主意。

(本章完)

第435章 第464 465章 大胯差點給我跑掉了!第593章 太玄幻了!第112章 合同詐騙第580章 這哪是坑啊,這是無底深淵啊!第185章 做男人苦啊!第27章 烏龍第533章 非法債務第112章 合同詐騙第886章 君子盛德第897章 有點話癆第667章 這女人也不是什麼好鳥第295章 種下了善因得善果第173章 開洋葷第521章 瘦肉精第257章 遇人不淑啊!第1035章 翻供第978章 死馬當成活馬醫第828章 揭開謎底第395章 有屁快放第773章 就不能說點人話嗎?第774章 誠信很重要第622章 咋就那麼虎逼!第984章 第1039 1040章 心結第278章 誰掙的不是辛苦錢啊!第749章 你呀,還是太嫩了!第784章 黃毛與伍哥第305章 我替班!第888章 借款?有特麼這麼借錢的嗎?第51章 大姐,不待這麼害人的第980章 無義賓朋第562章 B計劃第81章 你算那根蔥啊!第431章 意不意外?驚不驚喜?!第898章 非法佔有?不可能,絕對不可能!第362章 高收益果然高風險!第197章 跟我鬥,你還嫩點第739章 他是我哥們第1049章 左家第1022章 這種誤會挺好!第97章 趙玉田第692章 有圖有真相第1031章 鐵樹終於要開花了!第51章 大姐,不待這麼害人的第623章 章崩潰了第2章 自助者天助!第107章 沒希望了?!第615章 還有希望第1006章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第565章 發問第650章 一件小事第891章 多行不義必自斃第1002章 小九九第353章 臨陣換將第639章 是假的第564章 不見兔子不撒鷹第595章 他口味重第780章 一塊手錶第78章 方律師真是高人啊第150章 法官的心,似海深第221章 穿新鞋豈能踩狗屎第380章 第394 395章(合併章)當事人的話還第806章 叫習慣了,不好改口第590章 憑什麼信你?第424章 呦呵!這丫頭片子長本事了第645章 鬥法第376章 這人情可大了!第766章 我滴個乖乖,真人不露相啊!第154章 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第802章 你太雞賊了第193章 第192 193章(大章) 春風吹戰鼓擂第54章 李老慶第681章 套戶線第745章 四處透風第874章 你不夠意思啊!第445章 第481 482章 你後悔嗎?第497章 這不是錢的事第980章 無義賓朋第272章 還能這麼操作!(求月票 推薦票 收第912章 第962 963章(合併章) 永遠不夠第645章 鬥法第366章 情況不容樂觀第750章 老實人孟廣達第903章 這事你得細品!第961章 你永遠有機會第560章 我叫張珺第95章 戲精第1059章 一萬個線頭第884章 請回應第579章 故意傷害罪?第288章 天天舞槍弄棒的,多嚇人啊!第633章 有錯咱得認!第349章 買賣不成仁義在第901章 什麼是‘善’第873章 合夥人會議第409章 兩個賭徒第840章 一個巴掌拍不響第124章 敬這操蛋的人生第1028章 鶴立雞羣第99章 刑審2第268章 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