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雨果在《悲慘世界》裡寫出過“世界上最寬廣的是海洋,比海洋寬廣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寬廣的是人的胸懷”這麼一句經典又富有哲理的名句,但他還寫過“被人揭下面具是一種失敗,自己揭下面具卻是一種勝利”這麼深刻又充滿智慧的名言。

燕南天在離開香港之前,通過二妹徐明希見到了隱居在香港的宋天。

兩個人找了一家比較僻靜的茶館,專門包場,這樣談話比較清靜,不容易被他人影響。

燕南天主動“揭下面具”,開門見山的講出自己真實的身份,身後是威爾史密斯領導的街區幫派。

“宋總,真的確定不再沾手地下秩序了嗎?如今,我的幫派做何選擇,都需要考慮這一點,還望宋總不要讓我做出大水衝了龍王廟的事情。”

“原來如此,第一次見到你時,就覺得你的眼睛裡有話要說。”宋天的手指輕輕的敲打着座椅的扶手,這是一張太師椅。

燕南天腹誹:“我的眼睛出賣了我的心?論沉穩,還是差了一截,白在葉總手下薰陶了這麼久。”

他想要宋天的一句話,只等繼續等待着宋天表態,因此沒有插話。

“聽小希說,你在葉廷機手下工作。葉廷機的葉氏家族我聽說過,放着這麼好的大樹不抱緊,爲什麼還要在洛杉磯另起爐竈?”宋天沒有回答他的問題,反而發問道,妥妥的一副上位者聊天的節奏,要絕對掌控全場談話節奏的感覺。

“先有的街區幫派,最近纔在葉總手下工作。”

“爲什麼不將精力放在發展幫派上面,反而跳出來發展?”

“這……總覺得混街區幫派不是自己的未來,我的人生應該有更大的舞臺吧。”在宋天那雙目光之下,燕南天不好敷衍,說出了自己的真實想法。

“這個想法很真實,我也曾經這麼想過。”宋天不緊不慢的說道。

“這麼說,宋總真的放手了?將地下秩序交給凱叔打理。”

“你應該聽說過常凱申吧,當初,以‘蔣志清’的名字拜上海青幫大亨黃金榮爲師,是青幫的第二十三代弟子,屬‘悟’字輩,和另一上海大亨杜月笙是同門同輩師兄弟。可以說,他也算是混過幫派的人。後來,他利用幫派,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也使得幫派‘政幫合一’,公開化、社會化、合法化。”

“但結果如何呢?杜月笙用一個詞形容常凱申眼中的幫派作用,那就是‘夜壺’!起夜急用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它,見不得光的也是它。你說,你會如何處理夜壺呢?”宋天講了半天,問出問題。

燕南天本是進入聽故事模式,沒想到宋天要問自己,見宋天緊盯着自己要聽自己的回答,他沉思了半天,方回道:“還得備着一個,以防急用。”

宋天緩緩點頭,一字一句的聲音像是鋸木頭的聲音,說道:“做你覺得最合適的事,但無論怎樣決定,一定要堅守自己的立場。”

燕南天仍是沒有從他這裡得到一個明確的答案,甚至連他的表態多是模棱兩可的,看似鼓勵燕南天做自己想要做的決定,又像是在威脅。

如果燕南天打破砂鍋問到底,要一個鮮明的立場,那麼,只能表明燕南天不適合跟宋天繼續聊下去,燕南天能夠感覺出來這一點。

他只好換了一個話題問道:“宋總,爲何其他種族的幫派會發展能跨過組織,我們華人幫派卻無法形成規模?”

像是MS-13和18TH street、山口組等著名黑幫,都是跨國組織,遍佈全球,而華人唯一的洪門組織卻僅活躍在華人區。

宋天露出既悲傷又無奈的神情,長嘆了一口氣道:“華人嘛,一個華人是一條龍,一羣華人就是一窩蟲,內訌、猜忌、背叛是幫派做大後的主題,許多決定都是對人不對事,需要人治來管理幫派,而非是法治打理幫派。”

“我曾經想打造一個華人版的骷髏會,集全美最精英的華人資源,跟共濟會等組織齊名。只是,當我找上紐約第一家族寧氏家族的時候,他們不屑於跟我等下里巴人相提並論。如果沒有紐約第一家族寧氏家族的加入,就像是一張沒有比爾蓋茨的財富榜排行榜,人們都知曉比爾蓋茨是首富,而這份財富排行榜卻沒有他,談何財富排行?”

骷髏會是美國一個秘密精英社團,每年吸收15名耶魯大學三年級學生入會,成員包括許多美國政界、商界、教育界的重要人物,其中包括3位美國總統以及多位聯邦大法官和大學校長。

骷髏會吸收的會員並不僅僅以學生的表現,而以其家族背景來決定。參加骷髏會的基本都是美國的名門望族,其中包括布什家族、龐蒂家族、哈里曼家族、洛德家族、菲爾浦斯家族、洛克菲勒家族、塔夫脫家族、古德伊爾家族、佩恩家族、惠特尼家族等。

骷髏會一直鼓勵大家儘量內部通婚聯姻,一來可以繼續維持“藍血”(即貴族血統)的純淨性,二來可以合力打造骷髏會王朝的權力和財富聯盟。

燕南天聽說過骷髏會,當時並不以爲意,他對骷髏會唯一感興趣的是骷髏會總部側牆上的那句名言:誰是白癡,誰是智者?無論是乞丐還是國王,最後的歸宿都是死亡。

他沒想到宋天居然還有這種想法,想法當然是好的,只是過於宏大,很難在有生之年實現。別說寧氏家族沒有答應下來,就算答應下來,也需要上百年的時間來沉澱幫會的歷史厚重感。

燕南天佩服宋天的計劃,他禁不住問道:“這是宋總準備從政的原因嗎?”

“其中的一個原因吧。另外,華人社團在議會上沒有話語權,總要有人站出來。我考慮很久,覺得站出來不是一樣壞事,生活在陽光裡、燈光下,或許會很累,要帶着枷鎖跳舞,但也能帶來豐厚的回報。這比混黑道被人砍死的結果好很多。”宋天像是說出了一個秘密,就像是跟人分享心事一樣,感覺說完輕鬆了許多。

燕南天心中腹誹道:“這不還是精緻的利己主義那一套嗎?街區幫派和骷髏會有什麼本質的區別嗎?只不會一個是成員大都爲街頭小混混,一個是成員全部是精英分子或者富二代。如今,混成了人上人,就想甩開那些生死打拼過來兄弟們,再招募一些富二代、精英分子組建一個新的幫派,在上層社會繼續抱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