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6月1日早上7點,我和豔芳正在吃早餐,小達和可馨匆匆忙忙來到了我們家。
小達說:“阿才!今天早上黎小虎打電話跟我說,昨天晚上凌晨1點多,我們在港島西魔星別墅的三棟洋樓被人炸平了!”
豔芳聽了小達的話,她差點暈過去!
可馨扶豔芳回房休息了,我和小達到客廳裡交談。
我說:“警方確認我們的老宅被爆了?”
小達說:“肯定了!當時港島西魔星別墅方向響聲、震動、火光和濃煙都很大,動靜之後,警方、CIA等全部敢到事發現場進行封鎖、勘查和搜索了!他們已經找到了爆點、爆器的殘留物等!因爲這個爆發引起了地下天然氣管道連爆!因此,現場情況慘不忍睹啊!”
我說:“唉!真是老天眷顧啊,好在我們搬家了,否則後果難料啊!這是衝着我們來的!小達,你馬上佈置人手將玫瑰花園我們及自己人家庭保護起來,加強警戒和巡查啊!”
小達說:“這裡警戒已經加強了!黎小虎派了幾個弟兄過來!我讓魏大夫、蔡京華、孝華、孝斌、魏大勇、魏大德、富榮、富貴、達智、達信、薛義等都自己人在玫瑰花園小區進行警戒了!”
我說:“唉,讓豔芳和可馨在家裡休息吧!我們兩人去事發現場看看!”
於是,我和小達帶上證件、武器和現金等隨身物品,開着裝甲吉普車去港島西了。
早上9點多,我們到了港島西魔星別墅的舊址,看到三棟樓房已經被夷爲平地了,原來三棟樓和院子位置被炸出了很多大坑,很多地方還在冒煙啊!
此時,這裡現場還處於封鎖狀態,雖然CIA等部門人員已經撤離了,但是,陸華安警司正帶着一羣刑警在爆炸現場進行二次勘查和取證。
我們通過CIA證件進入爆炸現場,陸華安警司看見我們後,馬上過來與我們交談。
陸警司說:“阿才啊!好在你們搬家及時啊,否則,倒黴了!這夥作案者對你們下手人真狠啊!根據勘查現場得到爆件殘留物情況,以及爆點和破壞威力來看!犯罪分子對建築物的結構非常熟悉,他們對於爆點選擇和用藥量的計算非常專業和精確!他們是翻牆進入你們家院內,然後,安裝好裝置後,他們撤離作案現場,並在安全距離之外通過電子遙控激發這些烈性裝置發爆!他們肯定不是普通毛賊,他們是受過專業訓練的職業軍人或者特工。你們兩人跟我去警局吧,我們正好要找你們錄口供!”
於是,大家一起離開現場,我們開着裝甲吉普車,跟着陸警司的車走了。
早上10點,到了陸警司辦案的辦公室,他讓幾個警官給我和小達錄口供。
早上11點,錄完口供後,我們到陸警司辦公室喝茶交談。
陸警司說:“阿才啊!你們有CIA這樣背景,這夥人敢對你們下手,說明他們的來頭不小啊!”
我說:“陸警司!你認爲是什麼人對我們下手?”
陸警司說:“阿才啊!這可能與上次港城進行大陸幣公開交易有關吧!昨天中午!有兩個華資銀行的董事長在餐廳裡吃飯時,他們平白無故地被人當場幹掉了!港城大陸銀行的張惠民行長,也收到一封哄嚇信,信了有兩顆銅彈!如果,我們將魔星別墅事件與這兩個案件聯繫起來看,那麼,這一系列事件應該是在港城匯市交易中嚴重虧損方指使專業人員乾的!根據我們的情報顯示,歐美人在上次交易中損失了幾萬億美元啊!而這些洋人一直認爲華人通過交易給他們下套子,陰謀搶奪他們的這筆鉅額財產!因此,他們作案動機和嫌疑是最大的!但是,這夥人的背景和勢力太強大了,我們當差的人確實對他們無可奈何啊!以後,你們自己加強防範,小心駛得萬年船吧!”
我說:“陸警司!你認爲我們應該如何加強防範?”
陸警司說:“阿才啊!你的產業、公司和人員衆多,這些地方和人員都可能成爲他們未來襲擊目標啊!單單依靠警力很難確保你們的安全!因此,我建議你們與我們簽訂《協警聯防合同》,然後,你們依據這份合同,成立自己保安公司!這樣你們有可能在合法的情況下保全自己吧!”
我說:“陸警司!給我講講《協警聯防合同》內容吧,我想馬上成立自己的保安公司!”
陸警司說:“阿才!根據港城的警務法律,以及聯防條例的規定!你們是具有成立保安公司資質的,《協警聯防合同》規定,你們保安隊伍具有紀律部隊組織屬性,可以承接公司、民間機構、個人和社團保安業務,同時,協助警方維護地方治安!同時,警方會協助你們完善保安隊伍裝備和人員訓練等,當時,你們也要接受警方監督和業務管理!”
我說:“陸警司!我們如何跟你們簽定《協警聯防合同》,開辦保安公司?”
陸警司說:“這個非常簡單,簽定《協警聯防合同》後,你們要給警方一次交納500萬美元的合同保證金,這樣你們將取得了20年的協警聯防特許經營權!你們帶着取得的《協警聯防特許經營證》,就可以到工商部門註冊保安公司了。保安公司按照商業方式運作,你們可以向被保護單位和人員收取保安費,維持保安公司日常運作,保安公司可以承接非警務範圍部門、外國辦事機構、公司、社團和居民社區等地方的保安業務!營業收入正常納稅,同時,每年給我方上交相當於公司純利15%的管理費!其他事情,你們按照我們給你們下發《保安公司經營規範及工作手冊》的規定進行就可以了!”
我說:“好的!我現在可以簽定《協警聯防合同》嗎?我想馬上去註冊保安公司!”
陸警司說:“可以!”
然後,他叫來秘書給簽約準備《協警聯防合同》等簽約文件。
不久,陸警司的秘書給我們帶來了《協警聯防合同》和一些登記表格等。
我填表後,與陸警司簽定了《協警聯防合同》。
簽定好並《協警聯防合同》後,我通過電話委託支付在周子龍瑞銀賬戶上,給合同收款賬戶匯入500萬美元。
簽約及付款完成後,我得到了兩份加蓋他們公章簽定過的《協警聯防合同》,《協警聯防特許經營證》,合同保證金收款收據,以及《保安公司經營規範及工作手冊》等業務文件。
我們收拾好這些東西后,告別陸警司他們去了工商部門。
中午,我和小達在工商部門旁邊咖啡廳吃中飯,我們邊吃邊聊。
小達說:“唉!籌建這個保安公司要辦很多事情啊!”
我說:“是啊!這回我們要董軍出山了,他來幫我們負責保安公司籌建和後續管理!我們、蔡京華、黎小虎、歐陽風行等協助董軍來辦理這個事情!”
小達說:“好的!等下我去通知董軍他們到我們家裡等着,我們註冊好公司後再一起商量這些事情吧!你趕緊給保安公司取名字吧!”
我說:“叫金剛威龍吧!這個公司的經營宗旨是斬妖除魔!”
小達笑着說:“好!這名字夠威猛!我們要讓那些妖魔鬼怪在我們面前發抖!”
......
下午2點,我們在工商部門完成了“港城金剛威龍保安公司”的註冊。
公司法人和董事長是周子龍,公司成立於1978年6月1日。
我們得到了該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公司銀行賬戶,以及公司成套印章等!
下午3點,我們回到玫瑰花園家裡,董軍、黎小虎、歐陽風行和蔡京華等已經在家裡客廳等我們。
董軍說:“阿才!多謝你們信任啊!我們又在一起工作了!我感到非常高興啊!”
我說:“董大哥!你是臨危受命啊!以後,你擔任保安公司總經理,黎小虎、歐陽風行和蔡京華協助你進行金鋼威龍保安公司籌備,以及後續經營管理!”
董軍說:“好的!阿才!根據目前魔星別墅事件的性質,我們應該去現場進行二次勘查和確證!這樣,我們才能準確找到作案的人!”
我說:“好的!我、小達和黎小虎馬上去趟現場,董大哥,你帶歐陽風行和蔡京華去皓龍港口,找皓龍公司保安隊隊長嚴翔龍,你與他們一起商量加強在公司和家屬區的保安防範,以及保安公司籌建和運作的事情!”
於是,我將金鋼威龍公司的營業執照、《協警聯防合同》,《協警聯防特許經營證》,合同保證金收款收據,以及《保安公司經營規範及工作手冊》等業務文件交給蔡京華後,董軍帶着蔡京華和歐陽風行等人走了。
我、小達和黎小虎準備出門,豔芳和可馨在外面辦事回來了。
豔芳對我說:“阿才!我們剛纔去保險公司,我們得到了魔星別墅被毀的保險賠償一共3600萬美元賠償!CIA保險單賠償了3000萬美元,原來房東的保單賠償了600萬美元!這些錢已經匯到我的瑞銀賬戶裡!”。
我說:“好啊!這幾天,你和可馨不要出門了,我們馬上出去辦事!”
於是,我、小達和黎小虎三人開着防彈吉普車去了魔星別墅舊址。
下午4點多,我們達到原來魔星別墅的舊址。
這裡現場已經解封了,三棟樓房原址及其周邊、原址和圍牆等地方已經被警方進行過地毯式勘查,這裡應該沒有餘留證物了!
因此,我們只能在進出魔星別墅的車輛路線、可能停車的地點、可能翻牆點等地方進行地毯式搜查。
果然,我們有了收穫,我在可能翻牆的地點撿到一條男式項鍊,條項鍊是掛在倒塌圍牆的鐵絲網上的,也許是作案者翻牆時,他脖子上的這條項鍊被掛在上面了,我將它放入了一個取證袋封存起來!
在一個爆炸安全區,可能停車的草地上,我們撿到幾枚法郎硬幣和一支鋼筆,我們將這些物品放入另一個取證袋裡進行封存。
天快黑的時候,我們停止搜查,我們開車返回了玫瑰花園。
在回家路上,黎小虎在尖沙咀路段讓我們在路邊停車,他下車在路邊乘坐出租車回家了。
黎小虎乘坐走後,我和小達返回了玫瑰花園的家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