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眼陽光照到臉上的感覺非常的不爽,楊烈翻了個身。他剛剛做了個夢,非常奇怪的夢。
夢裡,楊烈變成了一個小貴族的兒子,而且是小兒子。在小貴族死去之後,他就被趕出了家門。而楊烈能夠帶走的只有一把長劍,一件生鏽鎧甲,一匹老邁的馱馬,還有一個小僕人。
“fuck。”翻身後懸空的感覺讓楊烈心裡狂罵了一句,他很清楚接下來就是碰的一聲了,他從牀上摔了下來。
並沒有太過疼痛的感覺,楊烈慶幸自己住的是下鋪。是的,非常慶幸,要不然,對於一個宅男來說,這得疼上一個星期吧。
睜開眼睛,楊烈吃驚的發現自己竟然不是摔在宿舍的水泥地上,而是在土路上。
摔在地上拍起的塵土鑽進了鼻子裡,讓楊烈狠狠的打了個噴嚏。”阿嚏。“楊烈手一撐就要在地上爬起來,大腦急速運轉着,這tm到底是怎麼回事。但是胳膊一軟,卻是要支撐不住了。
“少爺。”楊烈一扭頭就看到了一輛馬車在慢慢的停下,一個矮個子嘴裡喊着少爺跑過來拉着楊烈,把楊烈扶了起來。他的臉楊烈熟悉的很,正是夢裡的可憐的小兒子的僕人,小杰克。
這個時候,楊烈才明白自己是中了大獎了,他穿越了。
穿越這種事情,楊烈熟悉的很。網上每一百本小說裡,就有那麼八九十本在寫穿越。不過他一點也不想,他想回家。
想到老爸老媽,楊烈突然有種萬念俱灰的感覺。老爸老闆着的臉,老媽囉嗦的嘮叨,爸媽鬢角的白髮,臉上的皺紋,一切都是那麼的熟悉,只是可能再也見不到了。
失魂落魄的被傑克攙回了馬車上,楊烈躺在馬車的穀草上。金色的穀草柔軟,非常的舒服。但是楊烈一點都沒有在意,他只是反反覆覆的想着父母的面容。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在。難道只有失去的時候,我們纔會懂得珍惜。
趕着馬車
的傑克一臉擔心的看着自家少爺,他知道少爺爲趕出了家門而難過。但是這種事情難道不是隨處可見嗎?除了那些高高在上的三王冠,七將星之類的大家族,哪個小貴族不是要把小兒子趕出家門,誰讓他們沒有繼承權呢!
到底是久經穿越教程的薰陶,楊烈很快就整理好了自己的情緒,既然已經是穿到了這個世界,能做的就是先活下去,其他的只能先打算了。
叼了根草在嘴上,楊烈開始清點自己的記憶:小兒子的名字叫路易斯。達倫第爾。
達倫第爾是個小家族,雖然是最受寵愛的小兒子,路易斯並沒有獲得死去的老爹的哪怕是幾個銅子的遺產。
不過他吝嗇的大哥倒是送了他一點東西,作爲永世不會相見的補償:他把路易斯送到了一艘前往德蘭麥亞王國的商船,並且付了船票錢,兩個人五十個銀幣。
德蘭麥亞王國距離路易斯的家鄉克里特王國足足兩千德蘭麥亞里,來回需要兩三個月,而且是好的海況下。不過路易斯並沒有打算再回到家鄉。
來到德蘭麥亞的路易斯並沒有像自己想象的一樣幹出什麼名堂,作爲一個小貴族的兒子,他除了戰鬥技巧,什麼都不會。
只是路易斯並沒有上過戰場,這對路易斯是一個重大的打擊。
要知道,這裡是德蘭麥亞王國,卡拉大陸的強國,南部說一不二的霸主,僱主對於傭兵的要求是很高的。
即便是委屈了自己身體裡的貴族血脈,路易斯也只能和一幫農夫,工匠轉型的傭兵做一些簡單的夥計,當然報酬也很簡單。
新生活並不順心,路易斯也習慣了借酒澆愁。他在酒館的欠債已經有二十個第納爾了,差不多是一個剛入行佣兵半年的收入。
哦,酒神傑夫裡茨。基德在上,路易斯的新生活纔開始了一個月。
路易斯現在是一家小商會的傭兵,能做的就是爲商隊護衛。在這個年代,山賊強盜比比皆是,
而且親自投身到強盜這事業中的領主也是不少的。這也是他們勇猛的騎士精神的一種體現。
路易斯這次的任務很簡單,去一個男爵的莊園把商會買的農產品都運回來。
男爵把醃過的火腿,新釀的葡萄酒,剛織的布匹都賣給了商會,只留給了農夫們勉強做夠的口糧。現在可不是以前了,金燦燦的硬幣纔是貴族的追求,而不是農夫們的感激。
要知道,就算是路易斯吝嗇的大哥,也知道給農夫們留下充足的口糧,甚至還會熱情款待他們。請他們吃新烤的麪包,喝葡萄酒,以表示對於辛苦勞動的感謝。
這個世界已經變了,不是嘛。
不過這些和楊烈顯然沒有關係,楊烈比較頭疼的是那二十個第納爾的債務。酒館的老闆已經催了路易斯好幾次,並且警告路易斯說他弟弟是負責城門看守的小隊長,想要逃債的話有的他好看的。
對於應付債務這種東西,楊烈並不擅長。他長這麼大,從來沒欠過別人錢呢,當然也沒有掙過錢。雖然並不是什麼大富之家,但是父母對於他還是非常的疼愛。
“走一步看一步吧。”嘆了口氣,楊烈從穀草上坐了起來。彎彎曲曲的土路一直延伸到遠方,路兩旁是蔥鬱的樹林。太陽也並不火辣,微風吹來,就連心情都好像好了很多。
楊烈順手拿起了身旁的長劍,普通甚至可以說是簡陋的劍鞘上,有一個盾形的徽章,上面是一朵綠色的含苞待放的百合,這就是達倫第爾家族的家徽了。
劍有七八斤重,是那種傭兵中流行的手半劍。
抽出撿來,劍刃鋒利雪亮,那是路易斯親手磨的。在拿到這柄長劍的時候,劍刃上生了一層鐵鏽。路易斯吝嗇的打個不無不捨的說,這個是達倫第爾家族祖先當年的隨身佩劍呢。
加上堆在腳邊的鎖子甲,這就是楊烈現在擁有的家當了。至於那匹瘸腿的馱馬,被路易斯出發前就賣掉了,價值一百個銀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