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周圍鞠躬一圈,掌聲如潮響起,這是大家對他的回禮。
“還是個小帥哥啊!”常嫣興奮道,“小鮮肉,我的最愛了。”
“那你待會衝上去給他個擁抱好了。”何豔琳好笑道,“外形好,還得看歌唱本事,這裡的客人都是很挑的。”
“哈哈,他要是唱得好,我給他送花。”常嫣明顯是興奮了,她口中的送花,是酒吧的特色項目,客人對錶演者非常喜歡的話,可以通過服務員送花。
當然,送的不是真正的花,而是意味着爲了這位歌手購買專門的酒,這個花費,會算到歌手的頭上,酒吧必須給更高的分成的,這也是對歌手最高的認可。
當然,歌手也會知道誰給他這個支持,情況允許的話,是要到這張桌子來表示感謝的,這意味着,雙方可以近距離的接觸。
何豔琳等人一臉黑線,常嫣就是這樣,喜歡帥哥,喜歡小鮮肉,平時追星也基本都是這個類型的,花了不少錢。
林啓華朝四周微笑點頭表示感謝,在麥架前坐下來,電吉他插上線,深吸一口氣,才示意開始,酒吧演唱和在舞臺上表演不一樣,沒有耳返這個對於歌手來說非常重要的東西,一切只能臨場隨機應變,對於林啓華來說是一個非常大的考驗。
燈光驟然熄滅,只留下一束光照在林啓華身上,黑白色的演出服,在燈光中拉出一道孤單的影子,整個舞臺彷彿一下子變得寂寞起來。
“這首歌,送給所有的在都市打拼的人們,自古聖賢皆寂寞,唯有飲者留其名,寂寞的時候,當浮一大白。”林啓華張嘴說道,“一首《有沒有人告訴你》送給大家。”
“哇。”常嫣第一時間表達了自己的認可,周圍也是嗡嗡私語,看來,林啓華說的話,是說到大家心坎裡了。
“嘴皮子倒是挺利索的。”應梅撇嘴。
“呵呵,”何豔琳把玩着手中的酒杯,似笑非笑,“沒想到這個酒吧來了這麼一位怪人。”是的,就是怪人,和酒吧的感覺格格不入,但是,出乎意料的讓人好奇。
林啓華輕輕舒口氣,低頭手指輕撥,熟悉的電音傳出,後面劉星開始輕輕敲打着吊鑔,帶出有節奏的配樂,這是晚上林啓華臨時拜託他的,只要有曲譜,這種簡單的配合,還是沒問題的。
林啓華環視一週,略帶沙啞的磁性嗓音隨之響起,
“當火車開入這座陌生的城市,
那是從來就沒有見過的霓虹。
我打開離別時你送我的信件,
忽然感到無比的思念。”
何豔琳的手輕輕一抖,一股強烈的孤寂感油然而生,她想起了自己決定出來打工的那一天,第一次坐着車進來燕京的時候,就是這麼樣的感覺,和這座城市格格不入,因爲自己完全不屬於自己。
即使到如今,自己已經在這裡買了房,算是紮下了根,但是自己依然覺得自己不屬於這個城市,自己的根,在那個遙遠的山村,那裡有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兄弟姐妹,還有一大幫子親戚。
還有,早已經忘記了的,那個經常傻乎乎看着自己笑的大男孩。
突然無比懷念他曾經給自己送的野山花,也許和自己每天收到的鮮花比起來,不值一提,但是,卻是那麼的真實那麼的可貴。
林啓華繼續唱道:“看不見雪的冬天不夜的城市,
我聽見有人歡呼有人在哭泣。
早習慣穿梭充滿誘惑的黑夜,
但卻無法忘記你的臉。”
“555······”何豔琳突然發現旁邊傳來壓抑的抽泣聲,回頭一看,竟然看到一向堅強的應梅,臉上已經淚水漣漣。
“想起了以前的事嗎?”何豔琳也是有點惆悵,可惡的歌手,讓人想起了許多許多的往事。
“琳姐,我們也是習慣了穿梭這個充滿了誘惑的黑夜吧。”常嫣幽幽道,“我都不敢回到那個屋子去,因爲回去,只有一個人,好孤單。”
李子萱默默地喝了一口酒。
一時無言。
臺上林啓華稍稍吸了一口氣,開始唱高潮部分:
“有沒有人曾告訴你,
我很愛你,
有沒有人曾在你日記裡哭泣。
有沒有人曾告訴你,
我很在意,
在意這座城市的距離。”
聽到這裡,很多客人都默默舉起杯,遙敬臺上的歌手,感謝他帶來這麼觸動人心的歌曲,今晚,來得很值得。
來到中場的音樂,場上的燈光突然重新打開,林啓華站起身,舉起自己的雙手,示意全場跟着自己一起舞動,升高了一個key,開始嘶吼着演唱第二部分歌詞。
隨着音調的升高,濃濃的無奈和追憶,逐漸瀰漫全場,而隨着他的揮舞,下面的聽衆都配合地舉起雙手,開始左右晃動,一時間,彷彿真的變成了一場小型的音樂會。
“ho.....ho.....ho.....
ho.....ho.....ho.....
ho.....ho.....ho.....
ho.....ho.....ho.....”
最後是一連串的單音節的吟唱,但是聲音起伏之間,卻再一次把整首歌曲的滄桑和無奈推向一個高度,聽衆們更加興奮起來,不少人都站起身來,隨着音樂律動。
曲終,林啓華微微鞠躬行禮,“謹以此歌,致敬所有所有離鄉尋求夢想的人們,不必爲自己的孤單和寂寞而苦惱,無論何時,寒冬的夜裡,總會有人在思念你,牽掛着你。
此時此刻,最應該做的是,舉起手中的酒杯,和自己的寂寞乾杯,和自己的朋友們乾杯。”
“乾杯。”一羣人起身大吼,興奮的不得了。
“再來一首。”常嫣站起身興奮地大喊着,眼角還帶着淚珠。
“再一首。”一個帶着眼鏡的男子從角落裡站起來,“好久沒有聽到這種讓我流淚的歌了,當浮一大白啊。”
“再一首”、“再一首”、“再一首”、“再一首”······
此刻酒吧已經沸騰,除了少數人,大部分人都跟瘋了一般,起身跟着吶喊,音樂的感染力是無窮的,他們從歌聲中聽到了太多太多的情緒,也勾起了他們心中太多太多的往事。
無論酸甜苦辣,本以爲會慢慢遺忘的,沒想到,因爲今晚的一首歌曲,發現一切都沒忘記,還很清晰,它只是呆在那個角落裡靜靜地守候着自己,提醒自己不要忘記曾經的無奈和痛苦,不要忘記當初離鄉追逐夢想的日子。
這一切,匯聚成口中的三個字,希望舞臺上的這個歌手能夠再一次唱起這首歌。
林啓華看着激動不已的聽衆們,心中滿是感動,這是對一個歌者最大的肯定,但是,自己原定就只有一首歌的時間,再唱一次,就壞規矩了。
好在梅姐迅速出現,和他點點頭示意他再唱一次,幫他解決了這個問題。
於是,吉他弦再次撥動,歌聲再次響起,這是第二次唱這首歌,全場聽衆集體起立,開始隨着節奏和音樂揮舞着雙手,這一幕讓林啓華心潮澎湃,唱的更加賣力,比起第一次的效果更好。
“似乎,我們都低估他了。”在舞臺的一側,喻姐幾人怔怔地看着舞臺上光芒四射的林啓華,眼神迷茫,喃喃道,“‘地獄火’真夠幸運的,這都能找到一個實力主唱。”
“這小夥子,我看行”,中年大漢,“標準”樂隊的主唱樂了,原來他們是下一輪的表演樂隊,現在被林啓華擠佔了時間。
但是他一點都不在意,一臉開心的模樣,“看他的架勢,是要把表演變成演唱會的節奏,這孩子,肯定不是野路子出身。”
“嗯,據說是科班出身,訓練營的味道很濃。”阿輝不知道什麼時候也走了過來。
“你們撿到寶了。”中年大漢笑道,“這唱功、場面把控力,我們這種野路子做不來。”
“但是,估計有點難,很快就會回到大舞臺上了吧,這孩子,心中自有錦繡,目標堅定。”阿輝搖搖頭,“或許,我們該慶幸能夠和他相處一段時間呢。”
“得了,別得了便宜還賣乖。”喻姐沉着臉道,“明天開場交給你們了,希望不要讓我失望,要不然,以後都別想我放手。”
“啊哈,連你都······”
“我只是想看看,他和‘地獄火’樂隊配起來怎麼樣?今天的歌以後估計會成爲酒吧的必唱歌曲了吧,但是難度其實不是很大,歌寫得好而已,能不能駕馭其他的歌曲還是個未知數。”
另一邊,李子萱在智能終端上忙活了一會,拿起來給其他三人看,“我發現了一個最大的問題,那就是這首歌在華夏曲庫中找不到,無論是歌名還是歌詞,都搜索過,都找不到。”
“你的意思,這首歌,是新歌?”常嫣脫口而出,“或者說,原創?”
“也許。”李子萱酷酷道,“在曲庫中找不到,有兩種可能,第一,沒有上傳到上面去,第二,剛剛上傳的,還沒有通過審覈。”
“啊哈,我越來越期待了。”常嫣興奮地喊來服務員,“我要點一束花,送給這個歌手,他叫什麼名字?”
服務員稍微思索了一下,才記起經理晚上通知的內容,“好像是叫林啓華。”
“對,就是他,給我點一束花,告訴他,是15號桌送的,看他可不可以來這裡坐一會?”
“好的,稍等,你要的酒馬上就上來,我馬上去通知他。”服務員也很高興,這種“送花”的消費是比較高的,她也能有一筆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