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輿論洶涌,但是林啓華卻沒有迷失在其中,他知道當晚自己的表演,有着太多的偶然性,讓自己再來一次,幾乎是不可能的,而且,最重要的是,精彩的這首歌,並不是真的由自己創作的。
什麼時候,自己能夠創作出這種水準的歌曲,自己纔有這個資格驕傲,現在,還是保持低調,讚譽越多,越要低調,不能飄飄然。
這段時間以來,林啓華已經學會了這種心態,除了自身的經歷以外,腦海中也學到了太多太多的東西,讓他能夠保持一個清醒的頭腦。
第二天,沈漫妮帶着一行人飛回燕京,而林啓華則是獨自一個人飛回江州,因爲他父親的生日到了,作爲獨生子,林啓華不覺得自己應該以工作忙的藉口不回家。
父親林逸倫的生日很低調,只是一家三口在家裡吃了個飯,並沒有大肆張揚,但是,林逸倫卻是異常的高興,臉上笑容滿面,因爲今年的生日,妻子兒子都在身邊,更重要的是,兒子的事業有了起色,這讓他老懷大慰。
“你的比賽,每期我們都追着看,好樣的。”林逸倫開懷大笑。
“是啊,一到時間,我們就準點坐在電視機前看,賽後,你爸還找來各種評論,可以樂一週。”母親笑道。
“是誰每次看的都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淚的?”林逸倫反駁道。
“我這是感動的,說明小華的表演很出色,以情動人,做的很好。”
“是是,”林逸倫笑道,“其實我們也沒想到你能夠出現在這個舞臺上,而且,發揮的如此出色,無論是歌曲還是舞臺表現,都很棒,爸媽爲你驕傲。”
“謝謝爸媽。”林啓華很高興,能夠得到父母的讚賞,比外面的吹捧讓他更開心,“經歷的多了,想的多了,就有了一些靈感,創作出來的歌曲,不會無病呻吟,走和實際相聯繫的路線,走感動人的路子,一定是不會錯的。”
“這是當然。”這一點母親最有發言權,她感嘆道,“在這點上,國樂就有點脫離羣衆了,其實大家都知道國樂好,高雅,喜歡欣賞,但是,卻不適合每天聽。
偶爾在影視劇或者遊戲裡面聽到,會很應景,但是隨身聽,就不適合了,這是國樂的硬傷,陽春白雪,比不上下里巴人來的貼近人民生活。”
林啓華知道母親一直都爲這個事煩惱,但是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流行音樂植根於普通人,所以更來的被大衆所接受,國樂過於古典,和人民的生活脫離了。
“國樂是古代的流行音樂,這個真沒辦法的,但是國人還是很喜歡的,和流行音樂並不衝突,只是場合不一樣罷了。”他只能這樣安慰。
“或許吧。”
看到母親的心情有點低落,林啓華從房間拿出自己準備的禮物,一個是自己給父親準備的生日禮物,一本古籍,是林啓華在湘州一箇舊書店偶然發現的,想着父親喜歡這樣的東西,就買了下來。
雖然並不是什麼珍貴的古籍,隨便買一本書就是什麼珍本、絕本,那麼狗血的劇情,沒有發生在林啓華身上,但是,父親還是非常高興,他一生嗜書如命,林啓華投其所好,正中下懷。
第二個禮物,是爲父母準備的禮物,兩個最新款的智能終端。
林啓華把終端拿出來展示,說道,“這是新款的全息通話終端,通過這個,就可以隨時隨地和我通話了,和麪對面說話沒什麼區別。”
“這個功能好。”母親聽到能夠和兒子面對面通話,就喜歡上了,他們都知道這種終端很貴,但是,既然兒子買了,一番孝心,再去指責他亂花錢,又何必呢?
相信這筆錢,對於兒子來說,也不是什麼難事,兩人對於娛樂圈的事,還是比較瞭解的,可以說是能者爲王,有本事的和沒本事的,有人氣的和沒名氣的,都是悲喜兩重天,差別很大,林啓華,毫無疑問屬於那少數的一撮人。
“我也準備了禮物,放在你書房了。”母親也笑道。
“來來,趕緊去拆禮物。”林啓華拉着父母走進書房,他對於母親準備的禮物,可是好奇的很。
“這孩子。”母親笑着跟了進來。
父親的書房,是非常典型的古代書房佈局,中間是一張長長的書桌,沿牆壁擺放着幾個書架,上面滿滿當當都是書籍,後面的牆壁上,懸掛着一幅清朝名家所畫的名畫,書桌上,筆墨紙硯齊全,整個書房,都瀰漫着筆墨香氣。
“真懷念這個味道。”林啓華深深地吸了一口,陶醉道。
“哈哈,你小時候可不是這樣的。”父親欣慰地笑道。
“對呀,那時候,被你爸爸逼着看書、練字,暑假寒假的時間,不是在這個房間裡過就是在我那個樂器屋裡過,現在想起來,都沒有讓你好好過一個完整的童年呢。”母親略帶憂傷,眼前似乎又出現了那個小男孩一邊哭着一邊練字的情形。
“這不是還小嘛?”林啓華摟着母親肩膀笑道,“小時候不懂事,貪玩,有抗拒心理,但是,從第一次上臺表演滿堂喝彩之後,就喜歡上這些東西啦,後來就沒有這樣啦。
現在想起來,小時候你們的堅持,讓我積累了寶貴的知識,擁有了旁人所沒有的東西,我應該謝謝你們當初的堅持纔對,想要和別人不一樣,就必須付出別人所不能付出的努力。
沒錯,我是沒有了普通人的童年的玩耍時間,但是,這裡就是我的童年啊,比起其他人來說,這樣的童年,或許更有意義。
如今的我,雖然不像爸爸滿腹經綸,也不如媽媽這般芳華絕代,但是,琴棋書畫、各種樂器無所不精,對待任何事情,都能笑看雲捲雲舒,不正是小時候打下的基礎?”
“說得好。”父親撫掌笑道,“現在確實不講從小培養的事了,但是,精英子弟,從古到今,哪個不是從小嚴格培養出來的?很高興你有這樣的領悟,雖然你沒走我和你母親的路子,但是,道理都是一樣的。
腹有詩書氣自華,我相信從小的讀書生涯,讓你能夠從容面對娛樂圈的風風雨雨,更能盡情發揮你的音樂才華,不會被娛樂圈的浮華矇蔽了自己的眼睛。”
“好了,別誇來誇去的了。”母親白了兩人一眼,從一旁的書架上端起自己的禮物,放在中間的書桌上。
打開來看,卻是一個普通的花瓶。
“竟然是它?”父親眼前一亮,仔細端詳了一會,有些感慨道,“這麼多年過去了,你竟然還記得?”
“這也是巧合。”母親含笑道,眼波溫柔如水,“上次我不是去那邊演出嘛,舊地重遊,就想着去逛一逛,結果,在那裡看到了這個,就買下來了。”
“真是有心了,這個禮物,我很喜歡。”林逸倫輕輕地撫摸着滿是花紋的瓶子,語氣難得的溫柔。
母親也沒出聲,就這麼靜靜地站在他旁邊。
一時間,空氣中瀰漫着一種獨特的氣息。
“有故事啊。”林啓華敏銳地發現了這點,打斷了兩人的懷舊,“這個花瓶,有什麼故事嗎?”
“你說它啊?”父親和母親相視而笑,“花瓶倒不是什麼古董,只是一個比較特別的瓷器而已,上面有一個獨特的標識,所以,我第一時間就認出它來了,說起來,它還是我和你媽媽的媒人呢。”
“媒人?”林啓華興奮地問道,對於父母的故事,他從來沒聽說過,很感興趣。
“是啊,”母親也感慨地回憶道,“三十年前,就在那個小鎮裡,天空下着小雨,媽媽在那裡演出,在一家古董店裡看到了這個花瓶,覺得好特別,欣賞了好一會,剛好,你爸爸也走過來,同樣在這個花瓶面前欣賞,那是我們的第一次碰面。”
“其實,我是故意走過去的,”父親臉色微紅道,“當時不是看這個花瓶,而是發現這個花瓶面前有一個女子讓我怦然心動,於是就裝作欣賞這個花瓶,走過去和你搭訕的。”
“高。”林啓華豎起大拇指爲老爸點贊,“有勇有謀啊。”
“是嗎?”母親臉色如常,“我當時就猜到了,但是,這有什麼呢?當時的你,溫文儒雅,知識淵博,談吐出色,我也是心如小鹿亂撞啊。”
“哈哈,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才子佳人,當如是。”林啓華撫掌笑道。
“是啊,所以說,這個花瓶,說是我們的媒人,也不爲過,”母親伸手輕撫光潔的瓶身,“在煙雨的江南小鎮,我和你父親就這麼相識了。”
“後來呢?”林啓華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燒,追問道。
“後來,”林逸倫笑道,“後來我就死皮賴臉地找上了她們所在的演出樂團,陪着她到所有演出完畢,終於博得美人青睞了。”
“於是,就有了我了?”林啓華看着普通的花瓶,突然有種奇特的親切感。
“三十年了,當初的花瓶,兜兜轉轉之下,再次來到我們的手中,不得不說是命運的安排,感謝它,讓我遇見了最好的你。”父親拉着母親的手,柔聲道。
“我也是呢,”母親低頭柔聲答道,“當時明月在,曾照彩雲歸,感謝你三十年如一日地寵着我。”
看到兩人逐漸依偎在一起,林啓華輕輕地離開了書房,這個時候,是屬於父母兩人的。
“真是一段浪漫唯美的愛情呢,”林啓華也是被父母的故事所感動,“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的那個她,會在哪裡遇見你呢?”
當晚,林啓華做夢了,父母的故事、馬小倩、趙婉婷等故事、人物都出現在夢境之中,還有那充滿了美感的花瓶,還有穀雨涵那美若天仙的身姿容貌,一起構成了一個瑰麗的夢境,時空變幻、美人如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