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著明,睢寧縣令李襟卓之子,王季良之內弟,爲人豪爽有膽略。王季良府邸多閣樓,常見怪事發生。
李著明寄宿其間,喜愛閣樓清涼,獨自設牀樓上,有人善言勸告:樓上有妖異。李著明一笑置之,並不在意。主人命手下與之作伴,互相照應,李著明一口推辭,說道:“我習慣獨睡,生平不知畏懼。”王季良無法,只得在屋中點燃香爐,鋪好棉被,關門告辭。
李著明躺下安歇,過不大會,月光灑落,只見桌上茶壺旋轉傾斜,轉個沒完沒了,既不墜落,亦不停止。李著明大聲呵斥,茶壺鏗鏘作響,戛然而止。接着香爐無人自動,半空搖晃,香灰四灑,縱橫交織,變幻出各種花紋。
李著明起身叱罵:“何方鬼魅,敢來此處撒野。”裸.身下牀,準備捉拿妖物。
以腳尋鞋,只找到一隻,無暇另一隻,赤腳跑到香爐爆一個巴掌甩出,正中香爐,香灰紛紛倒卷飛回,盡皆落入爐內,但四周靜寂,死活不見人影。李著明俯身暗中摸索,忽然間一件物體飛來,正中臉頰,憑感覺是隻布鞋,待要搜尋,卻什麼也找不到。於是開門下樓,呼喚僕人點燈,燭光下凝視,房內空無一物,並沒發現,無奈下只得上牀就寢。
次日天明,李著明與數名僕人一起,遍地搜尋失鞋,翻箱倒櫃,仍是不知所在。王季良聽說此事,另送了一雙新鞋給他。隔了數日,李著明偶爾擡頭,見椽子縫隙間夾着一隻布鞋,取下來一看,正是自己丟失那隻。
李著明是益都人,有時在孫府僑居。孫家大院甚爲壯闊,許多地方閒置,李著明居住之地,佔了一半空房。南院緊鄰高樓,兩者只有一牆之隔,時不時有人見到樓上門窗無風自動,開開關關,似乎暗中被什麼力量控。
李著明知道此事,並沒放在心上。偶爾與家人閒話庭院,親眼見到樓門打開,裡面走出一個小人,面北而坐,身軀不滿三尺。綠袍白襪。
衆人乍見小人,指指點點,顧盼凝視,小人任憑大夥議論,無動於衷,仍是靜坐不動。李著明道:“此乃狐妖。”急取弓箭,彎弓欲射,小人見狀,嘴裡咿咿呀呀,發出嘲笑之聲,神色間不屑一顧,身子一扭,便即消失不見。
李著明提刀登樓,一邊喝罵,一邊搜尋,卻是無功而返。
自此之後,閣樓上不再有怪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