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方的天際,漸漸的開始泛白,蓋默從冥想中睜開了眼睛。看了看天色,他來到了院子裡,剛剛走出房間,蓋默卻是微微的一愣,院子裡,停着一輛輕便的馬車,只是,那馬車,也是和昨晚所見的馬車,完全的變了樣。除了那黑黝黝的露在外面的車體,還能依稀的讓蓋默分辨出,那就是昨晚的那輛馬車。
馬車的頂棚,也是換上了一層新的牛皮,坐墊,也換成了牛皮的坐墊,包括扶手,也被包了起來,車輪的皮,也被修補了一番,雖然看上去依舊簡陋,做工也非常的粗糙,可是,和昨晚剛剛看到的馬車比起來,卻也有了天壤之別,至少的,這麼的一輛馬車雖然依舊寒酸,卻也不至於坐不出去。馬車之外,還有一匹健壯的黃驃馬,雖然不是什麼好馬,卻也透着幾分的精神,大約,體力也算是不錯吧。
“先生,馬匹用去了八十金幣,裝飾馬車花去了八個金幣,這是剩下的十二個金幣!”夥計恭敬的將剩餘的金幣還給了蓋默。
“剩下的賞你了,準備些早飯!”蓋默大方的道,對那馬車滿意,十多枚金幣,他自然不會在意。
“是,先生!”夥計欣喜的謝過蓋默,轉身跑了進去。蓋默坐上馬車,試着趕了一圈,馬車的性能,還頗爲的不錯。
“蓋默,這哪裡來的馬車?”斯蒂.芬妮起了牀,洗漱完畢,卻是不見蓋默的蹤跡,走出院子,看到馬車上的蓋默,禁不住好奇的問了起來。
“昨晚上買的,吃了飯我們就上路。”.蓋默下了馬車,將馬拴在了院子外。
“恩,這裡過去要半個多小時,吃.了飯過去倒是剛好合適!”斯蒂芬妮點點頭,八點開城門,現在已經七點多了。
吃過早飯,坐上了馬車。
“怎麼樣,沒有坐過這種輕便馬車吧?”蓋默駕駛着馬.車,往前方而去。
“這馬車看上去不怎麼樣,坐着還挺不錯的。”斯蒂芬.妮輕輕的道,再怎麼說,坐在這馬車上,也比騎馬要輕鬆的多。
“是嗎!”蓋默笑着道。
兩人一邊閒聊着,僅僅二十多分鐘,就來到了楓.林要塞前,不過,看着楓林要塞,蓋默卻是生出了一絲的感觸,楓林要塞說是要塞,其實,也就一座依山而建的城牆,城牆並不高,也顯得有些破敗,整個的氣氛,也顯然的不像蘭登堡那麼的緊張。
“這就是大國,對.於約薩克這樣的小國,他們根本就不需要防範!”斯蒂芬妮大約看出了蓋默的感慨,也輕輕的嘆了口氣道。
對於進出的人,那些的士兵,也就基本上是看一眼了事,倒是對於大宗的貨物,檢查的仔細些。不過,即使如此,因爲剛剛開門的關係,要塞外面,還是排起了長長地隊伍。
看了一眼那些長隊,蓋默也就沒有去和別人擠着,而是趕着馬車走上了一旁的貴族通道,這樣的舉動,卻是吸引了不少的眼球,原本,貴族通道就沒有人,他這一過去,自然的就有些顯眼了,更何況,他那馬車,即使的經過了夥計找人“精心”的打扮,依舊的顯得非常的寒磣,別說貴族,即使是那些平民的馬車,也比他的馬車要豪華許多。再加上,他的馬車上,居然的還載着一個頂級的美女,即使是斯蒂芬妮也是刻意的低調,把自己化妝的不那麼顯眼了些,那依舊是頂級的大美女。
“閣下,歡迎你來到塞利斯坦帝國!”值守的騎士並沒有因爲馬車的簡陋而怠慢,能走這通道的,都是有着身份的貴族,至少,也得是正式的騎士,纔有着這個資格。
蓋默拿出了自己的牧師證,騎士略微的看了一眼,再次恭敬的道,“尊貴的牧師飛下,希望你能在塞利斯坦有一個愉快的旅程!”
“謝謝騎士閣下的祝福!”蓋默微微的點點頭,輕輕的一鞭下去,馬車迅的駛了過去。
“蓋默,我怎麼覺得這個名字有些的耳熟!怎麼就想不起來!”看着蓋默的馬車駛遠,那騎士卻是禁不住的摸着腦袋回想了起來。
“蓋默,你說他是蓋默戰鬥大祭祀?”他旁邊的同伴頓時的驚呼出聲。
“蓋默戰鬥大祭祀,他竟然是蓋默戰鬥大祭祀!”那些的士兵都驚呼了起來。
“他真是蓋默戰鬥大祭祀?他那牧師證上,只是牧師,並不是祭祀啊!”那騎士沒有想起蓋默,也正因爲那牧師證上面只是牧師,而不是祭祀。
“你以爲誰都像我們一樣,升了一級就趕快的去換一個勳章,他們這些人,根本就不在乎那等級。”
“一個戰鬥大祭祀,就擊殺了一箇中位劍聖,難怪,敢於一個人帶着一個美女上路了。”那些的客商,也都紛紛的感嘆了起來。
“哪個盜賊要是不長眼,那可就撞刀口上了。”
“可是,蓋默戰鬥大祭祀不是有一隻風雷之鷹嗎?他怎麼成馬伕了?”一個人依舊有些的不解。
“有着這麼一個美女,別說做馬伕,做馬我也願意。”他的夥伴嘀咕着。
城門的士兵們,也津津樂道着那一場的決鬥,即使過去了整整的一個小時,熱情依舊未減。
蘭登堡內,隨着城門的打開,杜勒斯一行也顯得緊張了起來,他們目不轉睛的注視着出城的人羣,但凡年輕一些的女人,他們都會多看上幾眼。
“你們留在這裡,我出去探查一下!”僅僅十分鐘,杜勒斯就有些的坐不住了,他隱約的感覺着,有些的什麼地方不對勁,而且,他的性格,也實在的不適宜這樣守株待兔似的等待。
“杜勒斯劍聖,你自己保重!”格里芬蘭凝重的道。
杜勒斯用自己的傭兵卡,順利的出了城門,一路的打聽着向前趕去。當過十多年傭兵的他,對於傭兵的那一套,自然也無比的熟悉。
“夥計,請問你們是否見過一男一女,兩人都大約二十六七,女的很是年輕漂亮……”杜勒斯也表現出了他的大方,但凡旅店飯店,都走了上前打聽,而且,一出手,就是幾枚銀幣。
不過半個小時,他就找到了蓋默住過的那家旅店,再次的故技重施。他打聽的對象,恰好也就是那個夥計,當然,那麼一個小店,也就他一個在外面的夥計。
“兩個二十六七的男女,女的還很是漂亮……沒有見到過。”夥計的茫然的搖了搖頭,似乎的,他真的就沒有見到過那麼的兩個人。
“哦!”杜勒斯再一次的失望而去。
“就這麼幾枚銀幣,也想打聽消息,別人可比你大方多了,出手就是金幣。”看着杜勒斯的背影消失,夥計的不屑的拋了拋手裡的幾枚銀幣,昨晚,他可是連賞帶賺的,得到了二十多枚金幣,幾枚銀幣,他自然的看不上眼了,更何況,那些金幣還是老頭打聽的對象打賞的。蓋默恐怕也不會想到,他這大方的舉動,會受到如此的報答。
杜勒斯繼續的一路打聽下去,依舊沒有一點的消息,而他只是想着,蓋默他們出了城,也必然是要住店吃飯,因此,也就將重點放在了那些旅店飯店頭上,他卻渾然的忘了一件事,早晨正是旅店飯店最忙的時候,而且,早上也不需要去路上招呼客人住店,那些的夥計,自然也就沒有注意坐着馬車從路上經過的蓋默二人了,當然,也不能說他有什麼不對,如果說他有什麼失誤,那就是他實在太吝嗇了些,儘管,出手幾枚銀幣,也不算吝嗇了,可是,和蓋默出手就是金幣比起來,那就相形見絀了。
眼看着楓林要塞就在前方不遠,杜勒斯進入了一家傭兵酒吧,一時間,卻是猶豫着是否要進入楓林要塞。畢竟,他的身份,在塞利斯坦也是略微的有些敏感的,曾經的,他就進入過塞利斯坦,甚至還引起了塞利斯坦的注意的,雖然時間過去了那麼些年了,他卻也不敢確定,對方是否還惦記着他;當然,最主要的是,他並沒有打聽到他需要找的人是否已經進入了塞利斯坦。
此時的酒吧裡,顯得格外的冷清,除了他,就只有一個客人,那客人,是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大約也就是附近的人吧,和酒吧的老夥計閒聊着。
“呵呵,你今天要是早些來,就能看見你最崇拜的人了!”夥計的爲杜勒斯端上了一杯酒,又繼續的和那老頭聊了起來。
“我最崇拜的,我崇拜誰了?”老頭略感意外的看了眼夥計。
“前段時間,你不是每次都要來聽那戰鬥大祭祀的故事嗎?我記得,你還爲此請了好幾個人喝酒呢。”夥計的笑着道。
“你是說蓋默……”老頭的聲音頓時的激動了起來。
“是啊,今天一早,他就來到了這裡,貴族通道的騎士老爺,最開始還沒有想起他來呢,他一說起蓋默大祭祀的名字……”夥計的有聲有色的道。
“那你看見他了?”老頭興奮的問道。
“當然看見了,這裡可是進城的必經之路,他可是和那些人說的大相徑庭,看上去,一點都不威猛。反倒是顯得很俊俏,除了皮膚有點黑,倒是一個漂亮的小夥子,駕着一輛兩輪快馬車……”
“他不是有風雷之鷹嗎?怎麼駕上馬車了?會不會不是他?”老頭插上了嘴,依舊的有着懷疑。
“他這次可不是一個人,他的身邊,還有一個漂亮的小姐呢,那小姐,可絕對是我見過的最漂亮和最高貴的小姐了……”
“夥計,你們說的那大祭祀,是什麼人啊?”聽到漂亮和高貴的小姐,杜勒斯頓時的精神一振,插上了話,同時,也大方的打賞了幾枚的隱蔽。
“你連蓋默大祭祀都不知道啊?”老頭卻搶先的插上了嘴。
“我才從約薩克過來……”
“那就難怪了,這蓋默大祭祀,現在在塞利斯坦被堵,可是名聲大振了,在這整個的大公的地界上,恐怕,沒有人不知道他的存在了……”老頭囉嗦了半天,卻一點的正題都沒有提到。
“老先生……”杜勒斯眉頭微微的皺了起來,不客氣的打斷了老頭的話,而將眼睛看向了夥計。
“還是我來說吧,蓋默大祭祀,就是十多天前,在大競技場殺了拉克斯中位劍聖的一個戰鬥大祭祀,除了打敗了拉克斯劍聖,他還投注了自己一千三百五十萬,大競技場爲此賠了他兩億多金幣……”夥計的簡要的道,那一千三百五十萬的賭注,所有的人,都算在了蓋默的頭上。
“拉克斯!本森特家族的拉克斯?”杜勒斯臉色一變。
“誰說不是呢,那個被稱爲凱隆城的傳奇的拉克斯.本森特,那可是凱隆城最有名的人物……卻是被一個戰鬥大祭祀就給殺死在了競技場上,這個戰鬥大祭祀,可更是一個傳奇人物呢,尊敬的魔導師座下最得意的學生,還是他的徒弟呢,而且,尊敬的魔導師還是他的朋友呢,這次,就投注了他兩百萬金幣,爲此,賺了整整的四千萬……”老頭並沒有因爲杜勒斯的打斷而停止敘述,他很快的接過了那夥計的話茬,囉囉嗦嗦的講述了起來。
“拉克斯竟然被一個戰鬥大祭祀所殺!”杜勒斯雖然覺得難以置信,可是,卻也並沒有真正的懷疑,大競技場生的事情,過程或許有着誇大或者失實的地方,可是,整個的事件,卻不應該有假。
老頭依舊繼續的講述着那戰鬥的過程,他似乎也沉醉於了他的故事之中,並沒有理會一邊的杜勒斯嘀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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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骨杖!”聽着那場的戰鬥描述,杜勒斯的心底,陡然的沉了下來,他已經幾乎的可以確定,那個人,就是他要追蹤的對象,就是帶走了公主殿下的對象,一個有着強的實力,能戰勝中位劍聖的角色,正符合着他們的對手的實力,尤其是,那兩批人,一批是被鈍器擊傷,骨杖也屬於鈍器,而且使用杖類武器的人,也多喜歡擊敵人腦袋,而另一批,是被匕刺死的,天下間高手不少,可是,級高手卻是不多。而且,如果是這個人,許多的事情,就可以解釋了,比如說敵人怎麼出的城,對方有着飛行魔獸,那完全的可以飛出城,或許,飛行魔獸無法載着兩個人長途飛行,可是,飛出一座城,那顯然應該是問題不大的。
實力,符合他們的敵人,形象年紀也符合,還有那個年輕漂亮的女人,這一切,不可能僅僅是巧合。
不過,此時的杜勒斯卻並沒有立刻的追下去,他雖然有着自信,或者說有着傲氣,但是絕對不是魯莽之人,雖然沒有見過蓋默,可是他卻是和拉克斯切磋過的,當時,他比拉克斯還要弱上一些,更何況,拉克斯已經突破了初級劍聖,成爲了中位劍聖,那比自己,就更要厲害不少,拉克斯在競技臺上被蓋默所殺,即使拉克斯有着輕敵的成分在內,那也說明,這是一個戰鬥能力及其可怕的敵人,他並不認爲,自己有着多少的優勢。
可是,此時就回去,他卻如何向伯爵大人交代,拉烏德可是下了死命令的,就這麼的被嚇回去,伯爵大人還會重用他?當然,這些他都可以接受,不重用就不重用,讓他最不放心的,就是兒子成爲貴族的事情,兒子成爲貴族,不僅是他的心願,一家人的心願,更是家族的榮耀,子子孫孫的榮耀。一個正宗的男爵,和一個沒有任何實惠的爵士頭銜,那可是有着天壤之別。
爲了杜勒斯家族的未來,看來,這次只有和對方拼命了。思索了許久,杜勒斯終於的做出了決定。
不過,也未必要拼命,敵人是厲害,可是,敵人也只有一個人,而且,即使是自己,也並不弱於對方,拉克斯的最終失敗,也還是最初的輕敵,被人斬斷了手腕,否則,他肯定不是拉克斯對手,自己實力不及拉克斯,應該,和那蓋默也差不多。杜勒斯比較着兩人的差別。
再說了,自己是在暗中,敵人未必知道自己在追他們,也就是說,自己是在暗中,而敵人是在明處,在暗處,那可是有着不少的優勢的。更何況,自己也並不是要解決那個戰鬥牧師,自己的任務只是對付斯蒂芬妮,而且,伯爵大人特別交代了,一旦出了蘭登堡,就可以死活不論,要對付一個實力差不多的敵人或許不容易,可是,要對付對方保護的人,卻是要容易的多,更何況敵明我暗,自己跟下去,也未必沒有機會。
想到這些,杜勒斯一口喝乾了杯子中的酒,站起了身。對方是斯文森魔導師的朋友,他可絕對不能讓對方進入凱隆城,在凱隆城,要完成任務,那卻是要困難的多。而且,即使完成了任務,也是很難的逃走,雖然他已經決定拼命,可是,不到萬不得已,誰又願意真正的拼命呢?
城門的盤查非常的輕鬆,或者,別人早就已經忘記了他吧,杜勒斯並沒有遇到任何的麻煩,就進入了楓林要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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