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其實與幸福無關。
愛情,我們幻想裡的愛情,事實上,是一種情緒,一種結果裡的情緒,而並非起因。
我也是找到了愛情,找到了張雪靈後,這接下來的多年才弄清楚這件事。
沒辦法,這必須先找到真愛,纔有辦法驗證的。
愛情,我們一直以爲是『起因』,幻想『以真愛爲前提』的婚姻,必將幸福。
其實並非如此。
拿我初戀舉例子,就算不懂愛情,一樣疼的死去活來,那全是深情真情,爲什麼還會如此呢?
因爲在初戀裡,我們沒有『共同環境』來支撐我們情感的陪伴與成長,她在校園學習,我在單位工作,我們沒有共同的人生點,兩個不同人生的人,再如何相愛,終將陌路的。
仔細鑽研多年,『家庭真正的幸福』,其實源自於『共同的信仰』,而個人的幸福,源自於『個人的信仰』。
先說個人信仰,比如我,
儘管我沒有結婚,貧窮,孤獨,還在遭遇敵人每一天不停的陰謀算計好和坑害,但我並沒有不幸福,因爲我完成了我的信仰,並付出了我的一切。
我的信仰就是找到夢中的女孩,找到張雪靈,給她幸福。
而我的確找到了她,也用盡自己的一切資源包括敵人來給她製造幸福,我甚至把自己的生命送給她,只要她任何時候有需要,都可以直接拿去。
而愛情,事實上是我信仰這個起因之後堅持不懈下結果裡發生的『產物』,愛情事實上是一種情感,一種後天的情緒化的情感。
就像喜怒哀樂,你若以爲這樣的某一種善變的情緒會給你帶來一輩子的幸福,那顯然是扯淡的,根本不切實際也無法實現的。
愛情事實上是結果,不是開始的原因。
——
共同信仰。
假設,同樣子渴望愛情的一對男女相遇,男人和女人都擁有無比堅定的共同信仰『愛人的幸福』,也都擁有如我行爲這般可以使用身邊一切資源和辛苦,來完成信仰的能力,那麼這樣子的幸福,必然會在結果時產生愛情,堅不可摧的愛情。
就如同一個人渴望家庭溫暖,以此爲信仰,那與其依靠另一半做到它,不如自己夠強大,如果一個家的幸福所需的一切,我一個人就可以全部做到完成,那無論另一半怎樣都好,都不影響這個家庭的幸福。
簡單說:愛情更接近一種情緒,是結果。是幸福的結果。
真正的幸福源自於信仰,從『個人信仰』開始,到你尋找到一個可以有『同樣信仰』的人結合,自然就會擁抱到愛情的幸福了。
愛情之所以難以遇見,是因爲它是結果,不是開始,我們在種子期,是找不到它的影子的。
而這首先,要看你是否有足夠的勇氣、意志和能力,抵禦人生裡無盡的磨難,還有更致命的誘惑,來做到堅持信仰,不忘初心。
就如同最簡單的工作好了,有很多人做着根本不喜歡的工作,僅僅是爲了賺錢容易點或多賺幾個錢,你連這麼一點爲信仰付出的辛苦和犧牲都不敢,談什麼幸福呢?
無論信仰、幸福、還是愛情,都和靈魂的弱者無關。
——如果你肯爲了自己喜歡的人生而選擇具體的工作去努力,那你找到家庭幸福的概率就無限高,因爲你生活在你喜歡的環境裡,只需要在同樣的環境裡找到一個和你有着同樣信仰的異性,就可以共同努力構建家庭的幸福了。
是的,幸福總是伴隨着苦難,就如同你爲了自己喜歡的人生而遭受苦難選擇去做更艱難更難前途的工作那樣,根據宇宙質量守恆定律,你的幸福和遭受的苦難,永遠是成正比的。
——
但永遠記住,同樣的信仰必然需要『共同的生活環境』。
無論再相愛,初始的男女沒有愛情,那只是荷爾蒙的浪漫,沒有共同生活的點,就如同我的初戀,必然以失戀爲下場,絕不會有意外。這就是現時代爲什麼離婚率如此高的根本原因。
你想做那個不幸福的人嗎?好好想一想。
其實,共同信仰比彼此喜歡更重要,也無關高尚或醜陋,哪怕是兩個騙子,除了錢什麼也不喜歡的人,如果湊在一起,也很容易擦出愛的火花,因爲他她有着共同的信仰愛錢,一旦有一點,他們開始爲了彼此分享錢了,其實愛情也就悄然隱藏在身邊了。
簡單說,必須是靈魂『共同信仰』下的環境『共同生活』,才能產生盟約『共同信仰』,最後完成家庭『共同幸福』。
——不要覺得不同工作並沒有什麼了不起,老人都那樣,老人也大多數不幸福,我們又不瞎。
你要明白,這個世界上有七十億人,幾十億的男人和女人。
一個人,是孤獨渺小的個體。
兩個人在一起組成了家,依然是一個孤獨渺小的個體。
就如同我選擇的設計之魂,我要設計的是可以幫助家人更能彼此溫暖的家,不是在做什麼驚世駭俗的設計或畫作。
可無論設計的再好,這個家,要夫妻共同、同時居住在裡面,纔有意義。
人每一天都是隻有二十四個小時,
在每一個二十四小時裡,你們可以相處的時長有多久,就決定了你們的契合度,這就是你們幸福的概率指數。
你的呢,屬於二十四分之……幾?
——
信仰是一件沒有終結的事,只要活着、喘息着,就存在着。
我不知道張雪靈未來會嫁給誰,
我也不知道自己未來會不會結婚,娶的妻子又會是誰?
人生,就是這樣子的。
學者,最大的悲哀就是弄懂了太多的道理,也耗幹了靈魂。
我已經沒有了熱血再去完成一次幸福之路。
我只能就這樣子的,冰冷的看着這個世界,猶如一顆樹、一塊石頭,見證着人世間的一切,如天和地,熱愛萬物,也不與萬物爭生息。
古語云:天地不爭,則萬物休養生息;夫唯不爭,則他人無以爲爭。
其實我來人間的目的很簡單,就只是來看一眼她,看看這一世的張雪靈是不是幸福,其他一切事,無論怎樣被人形容,在我眼裡,都只是小事、甚至無聊事,順便而已,不過舉手之勞。
世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
既把性命送伊人,哪有命來許別人。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