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徒墨宸住在沈城小時候住的孤兒院裡,感受着沈城以往的心情,他越是這樣,心裡就越是難過。
其實他也不知道應該用什麼語言來形容自己的好兄弟,沈城,從一開始遇見他就覺得他是一個貴族,可是最後,他始終不知道沈城的心思。
第一次見到沈城,那家酒吧,如果不是他眸子裡面的狠厲,大概是吸引不到沈城,但現在的這些,他都不知道要如何和沈城說自己心裡面的想法。
他想呆在沈城以前住過的孤兒院,靜靜的呆着,也就是在第三天, 他見到了沈城所謂的未婚妻,那場外面的人都看着很幸福的婚禮。他還記憶猶新,可是人卻不在了。
“好久不見?”何曼莎看着司徒墨宸覺得有些恍然若失的感覺,不過很快臉上有了得當的笑容。
有些故事只能說給懂得的人聽,剩下的就是留給自己慢慢品味。
“好久不見。”
司徒墨宸有些愧疚,沈城的死,大概,那個家族的人也全部都知道了,這個女孩也大概是都知道發生了什麼。
“其實我嫁給他就知道有這樣的一個結果。”
黑何曼莎似乎是看穿了司徒墨宸的心思,嘴角上有着說不出來的絕望的神色,但是她還是要說出自己心裡面的故事。
“要不要聽一個故事。”
安靜了許久,何曼莎準備給眼前的人說出了自己的故事,那個故事來源於很久,一個關於交易的故事,她曾經以爲自己真的被人愛國,可是最後才發現那個不過是一場笑話,自欺欺人的騙局而已,只是入戲太深的她,最後也沒能夠跳
出來。
那年三月,紐約曼城的香檳開得正好,而她永遠的擁有自己心裡面的東西,嘴角慢慢的集聚着想要的美好,很多的時候,也就是這樣,她漸漸的發現了自己身邊的美好的東西。
那是一個故事,她偷偷的被利用上的故事。
第一次見到沈城是在一次宴會上,何曼莎是一個失敗的人,永遠的失去了自己的後盾,她感覺自己身邊,擁有很多的改變,這些變化都是自己永遠都看不明白的東西,
沈城湊上前問她,要不要做他女朋友,其實何曼莎受過的傷口已經很多了,她不知道自己還有多少的心思,能夠呆在這個男人的身邊,也就順口答應了。
“女朋友?”何曼莎抓住了關鍵字眼。
做他的女朋友?不是沒想過,只是……
“對!”
“我很難養的。嘴巴很刁的。身體也不好!”何曼莎低着頭,數落着自己一大堆缺點。
“不怕!”
“我……”
沈城卻一個俯身,捧起了何曼莎的頭,堵住了她所有的話。
也許是身邊的玫瑰花散發的氣味,讓人曖昧不清。
沈城的臉在視野裡面模糊,心裡面有些東西在傾斜,一切未知的情感好像找到了宣泄口…
也許是多年來一個人久了,開始想念,多個人在一起的感覺。何曼莎答應了。
我們都是個害怕寂寞的人,因爲寂寞會讓我們感到寒冷。
一個人在世界上孤軍奮戰太難了,那就找個人陪自己。至少不要那麼形單影雙。
何曼莎不知道誰和她
說過,永遠不要去愛上人,因爲愛上會讓人義無反顧,哪怕粉身碎骨!愛,會讓人衝動,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愛上人,這樣纔不會受傷!
但何曼莎想去試試,試試被人捧在雲端的生活!因爲她知道,也相信那個人是捨不得她受傷的。
如若不是抱着這個試試的信念,何曼莎是不會選擇回到國內,回到這個讓她失去翅膀的地方。
給自己一個機會吧,趁着自己還年輕,還可以去揮灑自己的淚水。
就那麼任性一次!給彼此一次機會!
沈城,我相信你!不管,我們未來如何,我都想去試試!都想爲自己去爭取一回!
就這樣,何曼莎搬進去了沈城的公寓,而那隻狼的藉口是方便照顧她。
一切都是那麼的順理成章!
沈城像電視上演的那樣,是個典型的友愛大叔。時不時的給何曼莎一些浪漫,平靜的日子給何曼莎更多的是一種歲月靜好的錯覺。
何曼莎也完全的拋去了,自己舞蹈工作室的工作。安安心心的在家,做只某人眼裡面的兔子!
按照某隻狼的話來說,有他萬事足以!
沈城的別墅獅子啊重慶的郊區地帶,何曼莎到這點來看到最多的不是人,是一羣不知名的鳥兒。
高大的歐式建築,讓何曼莎覺得,彷彿回到了倫敦自己的家。不過也是不同的,這幢別墅裡面多了一些,何曼莎家老房子的味道,何曼莎幾經省問才知道,這房子就是按照何曼莎家的老房子的構造來建造的。專門的設計師來設計的,歷時三年來建造。可見,那個男人堆自己的用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