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 有關“新張家”的故事
“南王家”隨着滿清政府的垮臺而沒落遷走後,空蕩宅院的主要部位,也就是現在中醫院前院,賣給了一家姓張的大戶人家,老城裡人俗稱其爲“新張家”。“新張家”不如“南王家”的家業大,“南王家”的南院——現在印刷廠院,在“新張家”時期已是一片廢墟和空地了。“新張家”的人丁也少了許多,因爲這時已是民國年間,豪紳家裡已經沒有那種賣身的“奴僕”了。“新張家”和“南王家”共同的特點是,他們不像農村的地主富農那樣自己家僱傭長工,直接耕種土地。而是擁有田莊的,也就是把許多土地租給佃戶耕種,自己家庭完全脫離農業生產,只靠收取租銀維持豪華生活的大財主。“新張家”的家裡也僱傭了賬房先生、廚師傭人,但是,不像“南王家”那麼猖狂,沒有家丁和保鏢。而且“新張家”也不是普通的“土財主”,也是和“南王家”類似的官宦人家。逢年過節,薊縣的縣長也是要到“新張家”去拜見張家的“老夫人”——張老太太的。
“新張家”的原籍在哪裡,現在的老年人也說不清了。只知道他家是在辛亥革命之後搬到“南王家”故居的,在薊縣城裡既沒有開設買賣店鋪,城周圍也沒有土地,但是家裡很有錢,估計是從佃農手中收取的收租金。家裡的說話算數的是“老夫人”,也稱“老太太”,有些類似《紅樓夢》中的賈母。
新張家有三個兒子。人們習慣的稱其爲“大爺”、“二爺”和“三爺”。這哥仨的名號,人們說不清了,只記得老三叫張彥模(音)。張“大爺”在宋哲元的二十九軍,擔任軍部參謀長,也是一位將軍,妻子兒女都在外邊。家裡只有張“二爺”和張“三爺”兩房人員。張“二爺”的妻子俗稱張“二奶奶”,他們有一個兒子,名叫張驥。張“三爺”的妻子俗稱張“三奶奶”,他們有一個女兒,名叫“姬娍”。
在城裡西南隅,圍繞着“新張家”的哥三個,流傳着幾段故事。
張“大爺”自幼刻苦讀書,民國初年考上軍官學校。那年代正處軍閥混戰之際,英雄們大有用武之地。張“大爺”入伍後步步高升,三十多歲就當上了宋哲元29軍的參謀長。但是他平時忙於軍務,很少回家,所以薊縣城裡的鄰居們都是隻聞其名,不識其人。張“大爺”雖然身居高位,但爲人謙卑恭和,行動低調,在老縣城裡的鄉親們中留下了美名。
故事發生在在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當時我們冀東這片屬於29軍的防區。長城外的東三省建立了僞“滿洲國”,駐紮有日本人的軍隊。當時在遷西縣的長城關隘喜峰口,駐紮29軍的一個團,與附近的日軍相對峙。這一年,當日軍進犯在喜峰口時,29軍的官兵奮力反擊,爆發了著名的“長城抗戰”。在“喜峰口戰役”爆發前夕,身爲軍部參謀長的張“大爺”從北京的29軍軍部,到河北省遷西縣喜峰口一帶視察防務。準備在經過薊縣時,順便到家裡看望一下老母親。由於張“大爺”提前給家裡“拍”來了電報,電報局給張家送電報時,這個消息也就傳了出去。於是當時的薊縣縣長和一些政府官員,城關鎮的鎮長、還有西南隅的村長、里長等人都組織起來,和張家的二爺、三爺等人到城西五里橋去夾道歡迎。那年代薊縣人很少看見汽車,即使看到的也是那種燒“劈柴”的(蒸汽機)大客車和大卡車,根本沒見過燒汽油的(內燃機)小臥車。所以有些老百姓聽說這個消息後,也都想見一見張將軍回家探親的“陣勢”,也就跟來一起湊熱鬧。官員和民衆加在一起,大約得有七八十人,其中就有我的曾祖父孟昭信。那時我家和新張家只隔一道牆,也是近鄰,所以也去迎接張“大爺”了。
等到上午十點來鍾,張“大爺”的車隊過來了。據說他帶來一個警衛排,前後各一輛大卡車,中間是一輛小臥車。見到歡迎的人羣,張“大爺”立即下車,張“二爺”、“三爺”給大哥一一介紹了各位官員和父老鄉親。因爲那些出面歡迎的人年齡比較大,一身戎裝的張“大爺”隨着弟弟的介紹,逐個給人們立正敬禮(軍禮),說話很客氣,態度非常隨和。見過他的老百姓都說,張“大爺”像個書生,沒有一點官架子,更不像戲臺上的武將那麼魯莽。見過禮之後,縣長等人請張“大爺”上車先走(因爲那時的縣長沒有公車,也是步行的),張“大爺”說:“父老鄉親們不辭辛苦來迎接我,小侄怎敢在長輩們面前做大,我們大家還是一起走吧。”於是,就和大家邊走邊聊,非常融洽。從五里橋到城裡這一段路程,張“大爺”就是和大家一起走回來的。除兩個護兵和張“大爺”一起步行之外,其他軍官和衛兵都在汽車上,跟在後面慢慢的行進。當時,這件事在薊縣城裡廣爲傳頌,因爲過去縣官出門都要乘坐八擡大轎,班頭衙役鳴鑼開道的。像張“大爺”這樣敬重老百姓的“大官”在當時是不多見的。
後來聽說在解放戰爭時期,張“大爺”當了國軍的總司令,也不知是兵團司令,還是戰區司令,最後在海南島駐守。在解放軍圍攻海南島時,張“大爺”的部隊打不過解放軍,就率部投降了。因爲“投降”既不等於“起義”,也不同於戰場“被俘”,張“大爺”既沒有被共產黨安排當官,也沒有被當作“戰犯”被捕入獄。但是,後來的情況就沒人知道了。我估計像他這種情況的國民黨軍官,很可能被“優待”後,到香港或者澳門去,然後再與已經在臺灣的家屬聯繫,或在香港或去英美等國家,自謀生活出路了。
關於“新張家”的張“二爺”,也有一段故事。張“二爺”自幼嬌生慣養,遊手好閒,娶妻生子後仍然不務正業。每天提着個鳥籠子東遊西逛,抽大煙吸白麪,還耍錢賭博,糟踐了不少錢財。張家老太太經常責罵二兒子“沒出息”、“不爭氣”,氣的老太太常爲此犯氣喘病。後來,有人說張“二爺”是“不當家不知柴米貴”,因爲老太太主持家務,所以張二爺才“吃涼不管酸”,如果讓他自己當家過日子,可能就不那麼浪蕩了。張老太太一想也有道理,於是就把家中土地分成三份,給張“二爺”一家三口一部分由佃戶耕種的土地,一個小院,讓他們自己去單獨過日子。老太太管理着大部份土地和三兒子一起過。
誰知張二爺惡習不改,自己當家過日子後,還是照常吸毒和賭博,張二奶奶勸說他也不聽。依靠那些地租的收入根本不夠他的開銷,於是就變賣土地,沒幾年就把土地賣光了。張“二爺”變成了窮光蛋以後,接三岔五的來找老孃要錢花,還說什麼當初分家不公平,老太太偏向三兒子等等,常把老太太氣的半死。張老太太見二兒媳和孫子張驥可憐,就讓張二奶奶來自己這院“打工”,做些洗洗涮涮的家務活,以便養着這娘倆。
張“二爺”敗家的事情被大哥得知後,爲給老母分憂,張“大爺”就捎信來讓二弟去他的部隊當兵。老太太也同意讓二兒子到部隊去接受約束和管教,張“二爺”也願意去大哥的部隊裡“升官發財”,就高高興興的到北京去了。到北京後,張“二爺”在29軍軍部當了一個“自由兵”,雖然大哥對他要求很嚴,可別的軍官礙着他大哥的面子,誰也不好意思嚴格管束他。結果他還是吸毒和賭博,那年代城市裡有公開的大煙館和麻將館,他那一個月幾塊錢的津貼,怎麼夠開銷呀。於是就向軍部的同事,不管是當兵的還是當官的,只要認識就朝人家借錢,而且借了也沒錢還賬。所以張二爺當兵不過兩三個月,借賬抽大煙耍大錢的事,在29軍軍部就傳開了,這可是違反軍紀的大罪呀。張“大爺”得知後非常生氣,命糾察隊到煙館去查找。張“二爺”被糾察隊抓住後,還蠻不在乎,說什麼“參謀長是我大哥,你們能把我怎麼樣”等等大話。這下可把張“大爺”氣壞了,命人把他綁了進來,斥責他說:“在家裡你不守家規,整天惹母親生氣,在部隊你違反軍紀,惹是生非。你既是我們張家的敗類,也是國家的敗類,活在世上白浪費糧食”。就命令士兵把他拉出去斃了,如果張“二爺”好好認錯,再有部下求情,也可能不至於處死。誰知張“二爺”從小“耍光棍”習慣了,面對軍法毫不在乎,還大聲叫囂“逞能”。弄得下屬們既不敢真的“槍斃”張“二爺”,也無法爲張“二爺”討饒求情。結果張“大爺”一氣之下,親自開槍斃了張“二爺”,然後派人把屍體裝進棺木運回薊縣來安葬。
張老太太滿以爲二兒子到了部隊能學好,哪知時間不長就因違反軍紀而被大哥親手槍斃了,真是又氣又恨又心疼,身子骨越發衰弱了。張“二奶奶”和兒子張驥,雖然還是和婆婆及小叔小嬸一起生活,但是因爲自己那份家產已被敗光,所以無法以“主人”自居,只能以“僕人”的身份,幹些家務活,過着寄人籬下的生活。
“新張家”的“三爺”——張彥模也有一段故事。張“三爺”從小就有出息,成家後也是個守財奴,很會算計。分家後他與母親一起過,管理着大哥和他自己兩份家產。因張“大爺”全家在外,不但不需要家裡的錢財,還要孝順母親些高級營養品,給些稀罕物。所以大哥這份家產也就等於是他的家產了。張“三爺”真的很會“治家”,即便對二嫂也不太客氣,還真的拿她當扛活的使喚,讓她幹這幹那的。不過在吃穿上還是當家里人一樣,既不用給二嫂開工錢,也不讓她們娘倆單過。可惜好景不長,1938年“冀東抗日大暴動”失敗後,日本軍隊進駐薊縣城裡,便把已失去靠山的“新張家”(張“大爺”隨“國軍”南撤了)的宅院“徵用”了,在這裡建立了日本人在薊縣的最高指揮部(同時被“徵用”的還有與“新張家”一牆之隔的我家老院,被作馬廄使用)。從這以後,老百姓就俗稱“新張家”的宅院爲“日本隊部”了,也不知是“聯隊”(相當於團)隊部,還是大隊(相當於營)隊部或中隊(相當於連)隊部,因爲薊縣城裡並沒有多少日本兵,我想按“級別”應該是“聯隊”隊部。
“新張家”雖然宅院被無償徵用,但是家裡有錢,又在城裡西南城根下置買了一所大宅院,裡邊也有十幾間大瓦房,雖然不如老宅子氣派,卻也不失財主家的“風度”。同時“新張家”在縣城裡的“威望”也沒怎麼減少,因爲,1935年中日簽訂“何梅協定”後,冀東十五縣成立了“自治政府”,各縣的地方政府就已經由日本“顧問”控制。“七七事變”後,縣政府的人事變動不大,所以,“三爺”張彥模和縣政府的官員們還是“老關係”。
可是,張“三爺”倒黴也就倒在這“老關係”上了。大概在1942年的前後,日本兵和警備隊下鄉討伐,抓來了一個抗日的女幹部,關押在大牢裡。這個女幹部出身富裕家庭,她父親聽說女兒被捕,就託人給張三爺送來幾百塊大洋錢,求張“三爺”給“僞縣長”送禮,把女兒保出來。張“三爺”自以爲跟縣長有交情,就收下人家的錢財,一口答應下來。也不知張“三爺”是否把這些錢全部送給了當時的僞縣長(是在大漢奸李午階當縣長之前的僞縣長),還是自己從中落下一部分錢,反正這事當時沒辦成。如果是一般的刑事犯,張“三爺”出面,縣長得了錢財,把犯人保出來或者釋放回家,倒是輕而易舉的事。因爲那時沒有法院,縣長也負責過堂審案子,是判是放日本顧問不管,所以好辦。可這次抓的抗日女幹部是政治犯,由日本人負責審訊,僞縣長管不了。而日本人是賄賂不了的,所以張“三爺”這次白費力了,事沒辦成,錢也沒退給人家,女幹部家的錢白花了。
後來,這個女幹部經不起嚴刑拷打,投降叛變了,出獄後在日本人的機關裡當了特務。她在回鄉探家時,聽說了家中爲營救她白花幾百塊大洋錢的事。回到縣城後,她先找到張“三爺”“討要”那幾百塊錢。張“三爺”是個守財奴,爲營救她也的確花費了不少錢,怎肯再把錢退回去,這樣自己不就幹賠本了嗎?而且,張“三爺”也不知道這個女人當了日本特務,所以就把這個女人給回絕了。女特務氣惱之下,就以張“三爺”“私通共產黨”爲由,到日本顧問處把張“三爺”告了。日本人把張“三爺”抓去審訊,張“三爺”供認了接受中介人的幾百塊大洋,想“保”那個被當“共產黨嫌疑”而抓來的富家女兒出獄的事實,但說中介人和富家女兒都是良民,不是共產黨。日本人哪裡肯相信呀,因爲這個富家女兒自己都承認了,叛變了,張“三爺”還包庇她,不是自討苦吃嗎。結果被狠揍一頓,下到大牢之中。日本人派兵去鄉下抓那個中介人,哪裡抓得到呀。那年頭,鄉下的人們講“跑反”,一聽說日本人和僞軍來了,能跑的都跑了,能藏的也藏了,能躲的也躲了。這樣一來,日本人更相信張“三爺”是私通共產黨了。
張“三爺”入獄後,嚇壞了家裡人,老夫人趕緊讓管家變賣土地,籌集錢財,到僞縣政府裡上下打點。西南隅的鄰居們講,爲營救張“三爺”,“新張家”破費了大半家財,下人們用挑筐挑着大洋錢往縣政府裡送。聽說當時的僞縣長曾經找日本顧問,爲張“三爺”求情,說張“三爺”只是圖錢,不是共產黨。日本顧問說:我知道他不是共產黨,但是爲了錢給共產黨辦事也不行,是“良心大大的壞了”(按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政治立場”問題),對這種人要“殺一儆百”。結果,把張“三爺”關押一個多月後,被日本人張貼布告,以“貪圖錢財,私通八路”的罪名,判處死刑。
在槍斃張“三爺”那天,城裡不少人都聞訊趕到西關的“法場”看熱鬧,“新張家”的老太太、少奶奶們白衣素裝,也來到“法場”與親人訣別。張“三爺”被五花大綁,後背上插着“招牌”押解到刑場,人都有些傻了,見到熟人只會哭,說不出什麼話來了。一聲槍響,張“三爺”栽倒在西城門外護城河邊的沙灘上。行刑者解開綁繩撤走後,張老太太抱着兒子的屍體放聲大哭,張“三爺”頭部槍眼中流出的鮮血染紅了母親胸前的衣衫。張“二奶奶”和兒子張驥、張“三奶奶”和女兒姬娍,也都失聲痛哭,圍觀者不少人也跟着掉眼淚。
自此以後,“新張家”的元氣大傷,老太太本來就年老多病,加上這麼大的精神打擊,過不多久也一病不起,與世長辭了。這樣,“新張家”就只剩下兩房孤兒寡母,支撐着“敗落”的家業了。俗話說“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新張家雖然敗落下來,但還是小財主,比一般窮人家還是富的多。
日本投降後,共產黨解放了薊縣城,1946年土地改革中,“新張家”多餘的土地和房屋被“平分”,長工也都走了,成了普通的農戶。1946年9月下旬,頑軍進攻冀東解放區,國民黨傅作義部隊的一個團佔據了薊縣城,在這期間,張“二爺”的兒子張驥已長大成人,就在這支國民黨軍隊裡當了兵。到1947年6月傅作義收縮兵力,這個團撤回北京。同時,薊縣的許多土改時被鬥爭的地主、富農和商家店鋪的老闆們,也跟隨國民黨部隊一起西逃北京。“新張家”的張“二奶奶”、張“三奶奶”和女兒,也都帶着家中財物,到北京城裡置買房屋安家落戶了。北京和平解放後,傅作義的部隊被改編,張驥也成了解放軍。全國解放後,部隊裁軍戰士復原,張驥在北京當了工人,合作化之前他也回過西南隅幾次,我小時候見過他。張“三爺”的女兒姬娍由於讀書識字有文化,在北京當了小學教師。至於解放後,張“大爺”家的人與張驥他們兄妹是否還有聯繫,薊縣的老鄉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