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作者有話要說:shihanli、天若:那個,嘿嘿,都是熟人哈。

還是那句話,歡迎隨時撤退哈,不怪大家。我看耽美一般都不看GL的,而且喜歡看輕鬆點搞笑點的,這文······真的不好說!

孤獨者:俺孤陋寡聞,真的沒聽說過。

艾小柒:大大呀,別難過了,其實我最後悔的還不是初中,是高二時聽了我父母的,去學了理工科,那個後悔呀!

到現在,我老公最愛洗刷我的還是那句話:“虧你還是學工科的······”

其實,女孩子除非是真的特別有興趣,否則的話還是學文科的好,我以後一定一定不會干涉我女兒的興趣愛好和成長!!其實,說孟緋初二才認識林丹是很不恰當的。事實上,林丹從小學五年級起,就和半路來插班的孟緋同班。只不過,那時的孟緋除了知道她的名字外沒有別的什麼印象。而真正瞭解這個人,和她成爲好友,卻是從初二開始。

到了初二,重新調整座位,林丹和孟緋坐了同桌。

孟緋以前對林丹沒什麼特別的感覺,只隱約記得這個女孩很文靜,不愛說話。孟緋自己也有着孤僻的一面,並不喜歡嘰嘰喳喳的人,林丹的沉默便很對她的胃口。

上初二的孟緋對自己以前的胡鬧已有些厭煩了,本就處於迷惘的青春叛逆期,怨恨學校、怨恨同學、怨恨家庭的情緒最後終於衍變成爲怨恨自己。

孟緋常常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悄悄點燃一支自己早已藏好的煙,一邊吞吐着煙霧,一邊撩起衣袖,在旁人看不見的地方將菸頭輕輕按了下去。伴着“滋”的一聲和有些焦臭的味道,孟緋笑了。又或者,拿着一把鏽跡斑斑的小刀片,在手臂上劃下一道道的印跡,待看到一滴滴小小的血珠爭先恐後地從劃痕裡涌出來的時候,心裡會有着前所未有的滿足。那時的孟緋,心裡隱隱約約地盼望着自己可以感染上破傷風之類的疾病,一命嗚呼。

剛開學的時候,天氣還很熱,大家都還穿着短袖。孟緋自的時候總是很有分寸,菸頭不會摁得很深,也不會在很明顯的地方。小刀片往往會刻上一個字,“心”或者“愛”之類的,刻的地方一般是在戴錶的位置,痕跡總是被一塊大大的圓表遮得乾乾淨淨。

那一天,具體怎麼回事,孟緋早已忘了,大概是早上走得匆忙忘了戴錶了。坐在她左手邊的林丹看見了她前一晚上才刻上的傷痕,“哎呀”叫了一聲,又忙掩了自己的嘴。林丹拉着孟緋的手端詳了好久,半晌才擡起頭,有些害怕又有些怯懦地問道:“很疼吧?”

孟緋突然覺得面前的林丹好柔弱,而自己彷彿是一個爲了保護弱女子而不幸負傷的英雄,挺了挺腰昂了頭自以爲很酷地答道:“不疼,一點也不疼。”

可當孟緋看到林丹投過來的眼神中並沒有預料中的崇拜,甚至隱隱有些責備和難過時,一下子泄了氣,只是彆扭地轉過頭再也不看林丹一眼。

彆扭了沒多久,孟緋又開始和林丹說話了,話題是林丹先挑起的。沒想到,卻是越聊越投機。

倆人都愛看書。不同的是孟緋偏好的是古代文學和小說類,林丹喜歡的卻是武俠和漫畫。

外表柔弱xing格善良說話溫柔的林丹的最大願望竟然是成爲一代名俠,這很是讓孟緋嘲笑了她好久,當然是善意的。孟緋也被林丹帶入了那個充滿玄幻色彩的世界,在那裡,她認識了金庸、古龍,迷上了聖鬥士和尼羅河女兒。

有了林丹的友誼,有了形形色色的漫畫,初中的最後兩年如夢幻般美好得不真實。

同是附近工廠的子弟,兩人的住家很近。孟緋常常在放學後或是週末去林丹的家裡玩(她不願意帶朋友回家),兩人一起寫作業或是合看一本書,又或者,漫無邊際地談天說地,憧憬未來。

看多了《囧囧夢》,念多了“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悽悽慘慘慼戚”的孟緋不自覺地也有些傷春悲秋。沒什麼原因,只是一味地對林丹抱怨着人生苦短啊,生活無趣啊,生不如死啊之類的話語。林丹也總是很溫柔很溫柔地望着她,輕聲地安慰着她的苦惱。每次孟緋看着林丹那雙深深的眼眸,就會不由自主地想起“桃花潭水深千尺”這句詩來,心情也會漸漸地平靜下來。

成年後的孟緋每當想起這一幕總會覺得好笑。這是不是就叫少年不識愁滋味,愛上層樓,愛上層樓,爲博佳人安慰強說愁。而今嚐盡愁滋味,欲說還休,欲說還休,卻是物是人已非,昨日不堪留?

其實林丹長得並不漂亮,可在孟緋的眼裡,她就是書上描寫的那種古典美人。孟緋對自己的容貌和身材向來都有些自卑。孟緋的母親,如果用現在的話來講,是個美女,而且是能唱能跳渾身充滿藝術細胞的美女一個。可是孟緋,不知道是不是由於從小沒有和父母一起長大的緣故,不要說唱歌五音不全,跳舞沒有節奏感了,就連長相,別說漂亮了,連清秀都不沾邊。發黃的皮膚、圓臉、小眼睛還是個內雙、厚嘴脣、有些胖的身體(很多年後孟緋第一次聽到有人形容自己的嘴脣xing感說自己的身材豐滿誘人時,差點沒笑死)。要不是她越長越和她那又黑又胖的老爸相似,她還真的會以爲自己是從那個窮山溝裡撿來的孩子呢。

可林丹就不一樣了。她那黑黝黝的長髮總是紮成個馬尾,雖然也是單眼皮,而且眼睛不大,但眼角有些微微的上挑,這就平添了不少韻味。櫻嘴紅脣,笑的時候總是半低了頭,用手掩了嘴。不論是對誰,說話總是輕言細語,xing子更是一味地柔順。孟緋甚至給她起了個外號:林妹妹。在她的心裡,也只有她最喜歡的書中人物——林黛玉才配得上林丹。雖然林丹比孟緋還大上半歲,可和她在一起的時候,孟緋總覺得自己纔是姐姐,需要保護面前這個柔柔弱弱的小女生。

年少時的友誼總是純真得讓人羨慕,年輕人的想法也總是幼稚得讓人覺得可笑。

“一輩子都這樣。”“一輩子都是好朋友。”“永遠——”這樣的詞彙、語句總是從孟緋的嘴裡吐出來,輕而易舉地許下了一生的承諾。當倆人手牽着手徜徉在校園,徘徊在回家的路上的時候,總是理所當然地以爲明天還會和現在一樣,什麼都不會改變。

初三的下學期,班裡的同學明顯分成了兩派。一些早知道升學無望,只求混個初中文憑的人開始了東遊西蕩,而另外一部分人,爲了升入好的高中或是職中、技校在努力着,奮鬥着。

渡過了最初迷惘的青春期後,孟緋也確立了自己的目標。從哪裡跌倒就要從哪裡爬起來,她的升學目標就是小升初時失之交臂的省重點。有了林丹的鼓勵和督促,孟緋更是勁頭十足。沒用多久,基礎本就不錯的她又穩穩地站在了年級前三名的位置。

原本在初一對她失望至極的父母,在初二對她惡語相向的班主任這下全部換了副嘴臉。一瞬間,她又從一根不可雕的朽木成爲了父母的寶貝、老師的驕傲了。

萬幸,中考時孟緋沒有再次發揮失常,如願地考上了那所她在三年前錯過了,差點改變了她的人生軌跡的學校。而平時就成績平平的林丹,也依照她本身水平,考入了一所職高。

離別並沒有給年青的心造成多大的傷悲和困惑。深信着明天會更好,友誼必將永存的倆人,交換了各自新學校的聯繫地址,約好了多寫信多聯繫週末多見面後便笑着揮手作別。

帶着滿滿的自信和驕傲,懷着一點點對林丹的思念之情(少年人是多麼地涼薄啊!),16歲的孟緋邁入了這所已有百年曆史的省重點中學,開始了至關重要的高中生涯!